写拾荒者作文1000字(系列9篇)。
写作是我们必备的一项基础能力,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一篇好的作文往往蕴含了人们想说却说不出的话语,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吗?敬读阅读编辑整理的写拾荒者作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写拾荒者作文 篇1
每每到了周日的时候,我都会到坝边打球,但每一次打球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个平凡的身影,她只不过是在场地旁捡汽水瓶的一个普通人。
我在场边休息时,有时她也坐着休息,但我都刻意地避着她,尽量不跟她离太近,其他人也一样,因为她很脏。看得出她年过花甲,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十分削瘦,没有一丝红
润的地方,眼睛也有些残疾,身子伛偻。全身穿地都是补了的衣服,脚上那双布鞋的底也磨烂了,手上经常提着一个塑料袋,很大,装满了瓶子。有时她也与卖水的大娘聊聊天,虽然我听的不大清楚,却也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她没有任何亲人,只能靠捡点破烂维持生活,她说在江堤那边一个工厂边的土砖平房是她家。
通过细致的外貌描写,表现人物的艰难,为后文作铺垫。
听到这些后,我十分震惊。从此,只要有空的汽水瓶就尽量扔给她。虽然一直想亲手把瓶子交给她,却始终拉不下这面子,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她却很开心地弯下那本来就不直
的腰,捡过瓶子放入袋子,还向我笑了笑。这让我的心里直不是滋味
“我”的转变与前文形成对比,心理描写细腻。
一转眼,一年的光阴过去了,每次都可以看到她,不论严冬酷暑,因为她只有这唯一的工作。也许岁月饶人吧,现在却很少见到她,看见她的时候越来越瘦,还不时的咳嗽,走路
也不如原来那样稳健,现在走几步就要歇一歇,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
“因此袋中的瓶子一日不如一日多”,表达不精练,应为“瓶子数量一日不如一日”。
前几个月的时候,我又看见了她在场边休息,我心里也不知为何,涌起一丝丝的喜悦。只记得当时,我的一个拉钩上篮后被对方重重撞倒在地,可恶的水泥场地,害得我的脚踝挂
了彩。无奈,我只好下场休息。
我踮着脚一跛一跛地来到场边坐下,看到了她,我们俩互相笑了笑。这时,令我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她迈着蹒跚的步伐来到我的身边,我看到了她憔悴的面容,脸上布满了皱
纹,可她的头发依然整齐。她从一个精致的荷包中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创口贴给我,看着她那枯黄的手,我不忍拒绝她的好意,只好收下了。她又细心地嘱咐我:“先用创口贴止血,最好再擦点红药水。”那声音虚弱,却充满了热情,一下子点燃了我心中的火焰。
细节描写生动,一个细小的事件写出了人物的品德,突显主题。
望着那远去,蹒跚的身影,在我心中满是感激,不顾脚伤的疼痛,小跑到她的身边,发自内心的感激油然而生:“谢谢你,老奶奶。”那一刻,我如释重负,其实世间万物都是平
等的,为何我们不以一颗热情的心去对待他人呢?
写拾荒者作文 篇2
那天晚上,夜色朦胧,我正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休息。突然,一个人从黑暗中一摇一摆地走来。走近了,我才看清他衣冠不整,穿一件很难看清颜色的衬衣,腰间扎着一根麻绳儿,手提一只脏兮兮的蛇皮袋。脚穿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头发乱同一堆草。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离我家不远的垃圾站旁,开始捡那些废品。他拨弄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乐瓶,他如获至宝似的放进袋子里,又不停地翻起来……
这样的镜头持续了好久,幸亏垃圾站旁有一盏路灯,要不然他的这些宝贝定难找到。
“悉悉簌簌……”足有半小时之久了,他还在拨弄着垃圾站内的“宝贝”。这声音虽不好听,但我觉得远胜于那些在大街上,那些四肢健全,却装出一副可怜相,伸手向别人乞讨的行乞者的吆喝声强多了。
唉,我真希望这些镜头,这些与社会不协调的声音早日销声匿迹。
写拾荒者作文 篇3
他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赚的是最光荣的钱。尽管工作不太体面,或许衣衫褴褛,或许灰头土脸,可他的内心最朴实;尽管生活不太富裕,可他却一步步脚踏实地。而他正是一位拾荒者。
拾荒者是我们生活中拾垃圾废品的一类人,许多人瞧不起他们,因为他们衣着不净,因为他们没文化。可他们每天都在为城市“美容”。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或许将丑陋不堪。也许他们没有很多文化,不能像牛顿、爱因斯坦那样推动科技的进步,但是他们也在奉献自己,在改善自己生活的同时,也切实改变了城市的容颜。每天行走在无数条大街,早上公鸡还未打鸣时就得起床,晚上万户都已关灯休息的时候,他们仍在奔波。
对比乞丐,他们高尚多了,有些乞丐有手有脚,四肢健全,却上街伸手要钱。明明年纪轻轻却像懒汉一样坐在地上乞讨,甚至变着花样以博得他人的同情心,从而“骗讨”。上天给了我们健全的四肢,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去服务于社会,年纪轻轻本可以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惜他们却乞讨着他人的给予。
劳动最光荣,拾荒者的身份虽然卑微,却是靠劳动来维持生计。有时想想拾荒者甚至比我们更高尚,我们现在大多依靠父母,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再不懂得感恩父母、孝顺父母,那就与乞丐没什么不同了。虽然不能参加工作,但可以做家务,或者考出更好的成绩体贴、回报他们。
这些都是拾荒者教会我的。
写拾荒者作文 篇4
城南城北,大街小巷,不难发现背驮麻袋,俯着寻觅的拾荒者。
每日穿梭于人来人往的街道,它们似乎总比别人矮半截。因为,这“职业”确实也太卑贱了点,难免要承受路人异样的目光。
普普通通,平平庸庸,司空见惯,这拾荒者好像没有什么好写的。
只是……
自从上了初中,便很少与母亲散散步,吹吹风。今日闲暇,欣然与母亲上街。
阳光算是明媚,街上行人熙攘。我和母亲并排走着,但庞大的人流多次把我们冲散。母亲很古怪,多次停住脚步,莫名其妙地盯着地上某件不知名的东西,像是老虎发现了猎物。但她却又不去捕获,只是瞟瞟身旁的我,露出不自然的笑。怪哉!
我们继续前行,但母亲放慢了脚步。步入服装店时,母亲不见了踪影。我回头望去,发现母亲在约十米之外迅速俯身,把几个废塑料瓶捡起,抬头看见了我,又急忙将它们藏在了身后。
原来,母亲也成了拾荒者?!我尴尬着,好像自己变成了小丑,路人的目光都往我身上聚焦。真后悔脑袋不够尖锐,未能钻到地底!忽然想到了转身,便像蒙受了奇耻大辱般混进人群,抛下母亲一人,茫然愣在原地。
我逃回了家。之后母亲在沉默的陪伴下,带着一袋“战利品”也回来了。后来,我回到了学校。
学校里,揣着母亲塞给我的零用钱,脚步挪到小卖部门口前便再也前进不得。那被揉皱的钱,似母亲沧桑的脸。这钱仅仅只是钱吗?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犯了滔天大罪,那“毅然决然的转身”,是母亲心灵的伤口。我,徒有悔恨罢。期待时间,能够冲淡一切。
两周之后,我又回了家。母亲像往常一样为我做了一顿丰盛的佳肴,而后陶醉地坐在面前看我狼吞虎咽。而我十分清楚,母亲平时只吃咸鱼白菜。
晚上,我去了朋友家。回来时,已是深夜。天微微下着小雨,给夜蒙上一层轻纱。路灯在雨中挂起淡黄,似一支将要燃尽的蜡炬。
街上行人很少。我小心翼翼地观察周围人的一举一动,生怕有一丝危险迫近。因为母亲常告诫我,晚上不要外出,最近治安不好。我壮起胆子作镇静状朝家中走。前方有个拾荒者,在垃圾堆中探寻“宝藏”。听到我的脚步声,那人抬头望过来,谁知她像触了电一样,转身疾走。可疑!
强烈的好奇心取代了恐惧。我加快速度,想一探究竟。近了,更近了!可是,可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那人竟然是……母亲!我真希望是自己视觉上的错误!我揉揉眼睛,又瞪大眼睛,然而母亲中的就真实而残酷地立在我眼前。我亲眼看到,在僻静的街道,一位母亲,提着一个袋子,默默为生计“工作”着。不管旁人的漠视,不管“工作”的肮脏,也不管儿子的不理解,她就这样低着头,弯着腰,冒雨前行。因为,每一次发现,都是一个希望。
原来母亲失业了。万般无奈,她惟有靠拾荒来维持生计。其实她也知道,这样的职业会令儿子脸上无光的,所以她尽量隐蔽,只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行走在纵横交错的大街小巷,尽管天寒地冻,尽管风刮雨下。
此刻,雨下得稍大了,雨水汇集起来,一股一股渗进我心里。母亲的眼神变得闪烁而慌乱,而我的眼泪,要涌出来了。
我俯下身,捡起一个矿泉水瓶,朝母亲的方向走去……
写拾荒者作文 篇5
童年的一个夏天,格外炎热,迫使我将许多零用钱花在了冰凉的汽水上……
又是一天,平凡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踏着黄昏的步调,漫步于回家的道路……
当然,也少不了我哪如命的汽水。
只是,就在我站在路边摊儿一边快要喝完时,两只粗糙而粘满污垢的手想我伸来……
定睛一看,原来是两个拾荒的人,二人显得苍老至极,有许多人望着我。我掰开尴尬的情绪,显然,二人都是要我手中的瓶子——以维持生活的东西。两位老人都想要,我该给谁?僵持了几十秒,大概那个老头发现了现在的处境,他埋下头细语:“给她吧。”几秒后,老妇也明白了,她连忙转头:“刘老头,我知道你比我更不容易,这个你要。”我不禁吃惊:拾荒者也有如此品质,如此道德。最后,我将瓶子给了那个更贫困的老头。
而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我发现,老头抓起瓶子,用比平常快许多的步子走到老妇身边,放入了她的口袋……而他的大塑料口袋,却一个也没有……
下一刻,我掏出剩下的钱,又卖了一瓶汽水,迎着斜射的夕阳,逆风狂饮,一口气喝完了它,管不了肚里咕噜咕噜的叫,冲到了老头的身边,放入了他的口袋……他望着我说:“小伙子,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我避开他的询问深深的给他鞠了一躬,返身离开。
于是从那刻,我明白了:就算是拾荒者也该收人尊敬。
写拾荒者作文 篇6
母爱不是随时能从指缝流走的沙,而是石缝中不屈生长的花,虽然微小,但随岁月流逝,终灼灼其华。
草长莺飞二月天,暖暖的阳光穿梭于微隙的气息,舒畅,漫长。趁着暖阳妈妈忙着清洗、晾晒。这大好的日光总是不能辜负。妈妈将柜子里的旧衣物搬出时似乎翻到了件不同一般的物品,显然,她的动作变得缓慢而又小心翼翼。
妈妈站在柜子前满脸洋溢着温暖的笑容。当我一脸疑惑地凑向前去,才发现妈妈手里正捧着一件我小时候穿过的连衣裙。我从妈妈手里接过发现这是一件白色碎花的连衣裙,这件裙子很小,约只有几个巴掌那么大,上面胸前的位置已微微泛黄,应该是我小时候喜欢流口水留下的难以清洗的污渍。
妈妈用双手小心地捧着这件早已被遗忘在岁月深处的小裙子说:宝贝,那时候你还很小,不会说话,给你穿上这件裙子你只会用小手指着上面的小花开心地笑。你很喜欢这件裙子,所以妈妈便一直保存到现在。没想到一转眼你都和妈妈一样高了呢。
我瞥见了妈妈的头上不知什么时候居然生出了两根银丝。是啊,十多年过去了,我一年年长大,妈妈的青春却在渐渐逝去我突然发现原来岁月不是偷走父母青春的神偷,我们才是!
妈妈将这件裙子晒过递给我时,我双手接过它,它是温的,这是太阳的温度,亦是母爱的温度。我双手抚摸着它,脸贴近它,似乎嗅到了阵阵奶香,这味道我小时候再熟悉不过了,这也是母爱的味道。
妈妈双手捧着裙子,如同岁月的拾荒者,拾起了一件件往事,拾起了一段段回忆,也拾起了我那颗回报父母的心
写拾荒者作文 篇7
人生于世,我们都是过客,我们的生活,因为爱上,因为独一无二而丰富多彩,正如我们的梦想不可复制,我们的天空,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蓝,生活,就是如此奇妙,她撮合你同每个人都有一次邂逅,也让你在每一次相遇中成长。
莺时季节里,我走在火车轨上,远远望见有一人,时而弯腰时而起身,左手上提溜一个黄旧的编织袋,在尘土里黯淡无光他袋里的东西,是一些小石子,形状奇特的瓶子,碎玻璃渣,还有几枝小花。离得近了,我这双近视眼才看清那人的模样,是我的同学,我心里一阵嘀咕,奇怪了,这孩子平日里,白白净净的,挺阔绰,时常给同学们送一些精致的小东西,在这条轨道上的东西破破烂烂,他捡回去是要卖钱吗?才怪哩!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笑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脸上赫然多出了一团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扑哧一笑道:魏晋名士嵇康喜欢俗活打铁以自奉养,那你一个白脸小生,你拾这些小玩意儿,是要干嘛呀?他挠挠头道:爱好,爱好罢了。然后他神秘的说:你要不要去我的秘密基地看看?很好玩的!我忙声答应,对于这种俗世奇人的盛情邀请,我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啦!
我们穿过羊肠小道,跨过几段土基,到了一个小山洞里,那可真是别有洞天,几块靠电池发电的小小的LED灯使得整个山洞弥漫着淡淡的红晕,还有一些用碎玻璃拼成的小笔筒,里面还插着几朵有些败落的花,散发着植物的清香,透明的塑料瓶里养着五彩斑斓的小水球,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绚丽的光彩。几块砖头堆砌成小板凳,还在上面铺了两层塑料膜。
我不禁感慨道:这是名副其实的秘密基地,我总算知道你平时给同学们的小玩意儿是哪来的了,我就好奇了,你哪来的闲情逸致布置这样一个世外桃源?
他笑道:你看过三毛的一篇文章吗?它叫《拾荒梦》,里面说:拾荒的日子是自由的,毫无拘束的,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我想,的确是这样,我喜欢自己动手,变废为宝。我觉得这很有成就感,我想把这当作一个爱好,在拾荒的日子里,我觉得世界都是自由的,这拾荒的趣味,在于它永远都是一份未知,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收获什么,也不知道,你能创造出另一些奇妙的东西,创造的价值就在这里体现,我要将这作为一个业余爱好,坚持下去,可能再过几十年,这些东西都能开博物馆了!他顿了顿,又说:可能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吧,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活的拾荒者,那些点点滴滴的过往,亦或是真情的片段,都是我们应该拾捡起来的,我们与这些东西的相遇是奇妙的。
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是啊,我们不一定要去应和那些阳春白雪的情操,不一定要去追寻那些远在高山之巅的理想,因为世间真正温煦的颜色,都熨贴着大地,潜伏在山谷。做一个幸福的拾荒者,亦未尝不可啊!
这次奇妙的山洞做客,让我见识了另外一种世界,关乎个性,关乎生活的态度,是的,学会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想要的风采与滋味,这种感觉是奇妙的,在寂静的流年里,遍开一地的花。
写拾荒者作文 篇8
在读完贾平凹教师的长篇小说《快乐》之后,使我对当今农人的日子状况,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知道。21世纪初中国乡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处处都是施工占地的修建。
当城里人怅然享用在都市日子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赤贫与落后边际的农人们。他们巴望进城,他们巴望在这个生疏的城市里混出个容貌来。或许做一个荣归故里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希望。所以城市就像一个伟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人们。但是这群没有文明的弱势集体,注定在这个富贵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人物。
不过他们有着专归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希望,他们肯支付辛苦与眼泪去斗争。就像《快乐》一书的主人公刘快乐,他便是这样有点傲有点节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便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快乐,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人。他以自己的一向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集体之中。为了生计,刘快乐与一起进城的五富,投靠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乡民韩大宝。但是韩大宝对这俩个同底子嗤之以鼻,很是冷淡。干脆就打发刘快乐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向萧,成了刘快乐出行必备的“行头”。刘快乐津津乐道的享用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快乐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知道这种快乐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毕竟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快乐却是活得怅然悦然,他常常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生疏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了解的日子。“假如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便是城市日子。”贾平凹教师以其敏锐冷静的笔风,深度分析了像刘快乐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集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乡村,乡村是他们的家园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久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开端憎恨起来乡村了,他们喜爱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引诱,他们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能够笔挺腰板的在城市里日子。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气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恨的极点中心徜徉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进程,必然到这两个成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消亡,仍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恨的当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希望寄托在后代的身上。
刘快乐的命运,在小说的结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成果中折中。他挑选了在这个明丽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当地与冷漠的实际做最终扎。他的生命不会因漆黑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由于明丽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富贵的城市,容不下像刘快乐这样的“瑕疵”。
假如从进程的那一刻,刘快乐坚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人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或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仅仅一个普普通通的农人。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角色无能为力的工作了。
就算刘快乐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界说为“农人”,那他也仅仅个俗人算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快乐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快乐却诠释了一个俗人的内在,最少不管怎样身份藐小的人,为自己的希望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使那个希望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写拾荒者作文 篇9
在喧哗的闹市中有人扯人衣角,换取卑贱;也有人虽磕磕绊绊,却依然坚守人格与尊严。
----题记
几粒星子坠入眼眸,随之跃出一缕晕光,倏忽而逝。就在这招摇不定的尘光下,我遇到了两种人,见到两种精神世界。
晌午,我和朋友游荡在城市的中心,看着这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禁慨叹自己的渺小,我们一行人边说着笑边观察着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突然,一只瘦弱的手拦在了我面前,过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年过半百很高大的男人。朋友看见他,眉头一皱,拉着我就要走,那个男人扯住我的衣角,用那微不可感的力气。我对上他的双眸,他的眉宇间透过一丝年少时残剩的英气,不得不说这个一直念“行行好,行行好”的男人有一双深邃而又漂亮的眼睛,就如一个洁净,幽美的湖泊。但是,尽管他有着潇洒的面容,他的行为却让人觉得可惜,觉得可卑。我从包里拿出十元递给他,然后转身离开,耳旁回荡,他不停念叨“好人一生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的声音,微风拂过,忽感可笑。
走了一会,我将矿泉水喝完后,正想将瓶子扔进垃圾桶中,身后传来一阵颤弱的声音:“等一下,等一下,小妹子!”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瘦弱的老太太,看样子年已过花甲。我等着她慢慢地走过来。老太太拖着一个很大的拖车,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待她走来,我将瓶子捏瘪递给她,朋友见状,将自己瓶子里的水喝完了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接过瓶子,笑开了花,露出稀稀疏疏的牙齿。她头上的银丝梳得十分整齐,在太阳的映射下隐隐发出光,细密的皱纹布满了她的脸。她笑着对我们说道:“老骨头一把,赚不到钱了,只能来捡破烂赚点生活的钱,这日子快要到头了呀!”感叹完,朝我们一笑,又拖着她的大拖车一瘸一拐地走了,望着她远去的背景,只觉得,越发地高大了起来,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丢弃尊严乞讨换来的是卑微,一个快要年逾古稀的老太太宁可苦点累点去拾荒,收货的是尊重。
在这个灯火阑珊的街道,我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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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拾荒者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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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心吗?不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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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车厢里,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顿时沸腾起来,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我的旁边坐了一个初中生,这个学生更奇葩,只说了一句:“司机叔叔,快快开车吧!回家晚了,爸妈会着急的。”公交车司机什么都没有说,下车帮老奶奶把“行李”搬上车,才缓缓的把车门关上。“停停停,我要下车,味道难闻死了。”突然发出来的叫吼声,让公交车司机猝不及防的来了个急刹车。公交车司机解释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我们应该尊重,你要下车就下吧!”后门一打开,人们都三三两两的下车了,最后,车里加上司机,一共才7个人。“谢谢你了,你是好人。”老奶奶向公交车司机说,仔细一听,老奶奶的声音是哽咽的,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我在倒数第二个站下车了,自那以后,坐公交车从没有见过那位老奶奶,不知道她可好?
一个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看见新闻里播出了一条让人热泪盈眶、惊喜又充满祝福的消息,那位老奶奶已经被自己的儿子儿媳找到了,原来,那位老奶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拾荒者,自己捡垃圾,住在破落的危房里,却把自己所得的全部捐了出去。愿老天善待,若是你遇见了拾荒者,请给他们一个微笑,他们会终身记得。走心吗?走心了。
写拾荒者作文1000字模板11篇
人这一生总会要接触到写作文,或早或晚,通过写作文可以更好地表达一些东西。优质的作文切忌文章主旨不鲜明。下面是作文5000网为大家整理的“写拾荒者作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写拾荒者作文【篇1】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看见一个年纪差不多80岁的老爷爷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塑料袋,在垃圾堆里翻找塑料瓶。
他面黄肌瘦,脸上满是皱纹。他身上穿着一件满是洞的衣服,身上皮肤很黑,背上和腿上有一道道伤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第二天上午,我去学校的路上,心想那个老爷爷应该不会来了,因为那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可是就在我刚好走过垃圾堆的时候,我却看见了那个老爷爷还在那里捡瓶子。即使雨水淋湿了他的身体,他依然在那里坚持不懈地找瓶子。我想,一个瓶子能值多少钱,他这样淋雨,难道不会生病吗?从此以后,我就对他心存敬意。一旦我有了塑料瓶,我就会留着,等到看到他的时候拿给他。我只想尽己之力,帮他一点是一点。
拾荒老爷爷,真是一个勤劳的人,他一直在努力地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偷、不抢,也不连累任何人。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总是嘲笑他呢?
写拾荒者作文【篇2】
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写拾荒者作文【篇3】
“微笑”——这世间最美丽的语言。一个沧桑嶙峋的拾荒者的微笑是否会更动人心弦呢?在我xx年光阴流逝的期间,所见的“微笑”有无数,唯有那拾荒者的笑容挥之不去,久久像阳光一样给我力量。
那是零七年盛夏的一天,我去寻曾经朝夕相处三年的朋友重温那昔日的欢乐和温暖。到了在她家楼道门口的垃圾道口时,一个佝偻的身影趴在垃圾道口好像在寻找什么。我的目光就那么肆无忌惮地落在那人身上。那人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惊奇的目光,转过头来冲我微笑,我愣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颧骨高高凸起,皮肤皱皱巴巴的,牙齿几乎要掉光了,稀疏的白发无力地贴在头上。为了缓和尴尬,我问他:“老爷爷,您在干什么呀?”他又笑了,对我说:“捡破烂呗!”好像我们看似这样困难的工作在他眼里很轻松似的。我又问了:“您多大年纪了?”他说:“76了!”啊?年近八十了!我心中感不禁叹道。正在我发呆的时候,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中。他说:“再见了,小姑娘!”他又冲我微笑,那微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格外美丽。望着他佝偻的身影,坚定而又沉重的步伐,我陷入了深思。
那微笑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阳光的力量,我坚信老人心里充满着阳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活着,就要快乐的,就要阳光的活着。老人的微笑深深震撼了我,感动了我。也许这时,那老人不是一个拾荒者,更像一个伟人!
写拾荒者作文【篇4】
幸福的拾荒者作文
做个幸福的拾荒者,在时光的隧道里且行且珍惜,纵然于世间丢弃,众人不解,亦不弃那份追逐幸福的信仰。
来时的路早已铺满灰尘,倘若沉于往事,那将徒落一地红英,伤了整个春秋。
倘若爱有天意,定会为时光插上一对翅膀,穿越时空带你飞回当初的那片故地,它或许早已被泪水淹没,亦或在岁月中斑驳,在此上演的一幕幕往事或早已被遗忘在某处角落,再也无法拾起,恰似那道本以为永难跨越的鸿沟却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抛在身后。
倘若爱有天意,定会于千百年后千万人中为你觅得一缕阳光,照亮整个心房。不再让你为其妥协,不再让你为其伤悲,把可怕的孤单甩在时光里,把可怕的寂寞搁置于无人问津的黑夜。
回首跷望那些童真的信仰,时刻撕扯你来时的信念,牵绊你去时的记忆。而如今在现实中被拉扯得面目全非。来不及掩面哭泣却又急着踏上另一个轮回。反反复复,于心百孔千疮之后将之置于何处?
抹不去的笑脸,回不去的日子都被称作时光,在那些逝去的时光里拥有过的疯狂和义无反顾被称作回不去的曾经,在那些曾经里有过的疼痛刻下的是无法磨灭的疤痕。倘若你将自我置于抹不去的伤痛中,疤痕只会在抚摸中日益清晰,给你无休止的坏情绪。
于是我不悲伤,在轮回里将过往埋葬,此时的我已忘却彼日的心情,空无一念,再无一人一物能轻易触碰那根扯得生疼的弦。
偶尔停驻,偶尔徜徉在午夜深处,偶尔看看匆忙的人群想想来时的路,不变的是我的信仰,不悲伤,不迷茫。
如果时光听得见,那么这些苦苦的守候换来的不该只是印证周瑜同黄盖的关系。倚窗眺望,恍然大悟,原来时光可以给那些守候一个满意答复,漆黑弄堂的尽头将是另一番天地,那里居住着一群或悲或喜的孤独灵魂,只是这些与我无关。
在无知中寻找快乐总胜过耿耿不寐。
午夜的梦境总夹杂着些许不安,梦里那歇斯底里的呼喊,已记不清那段深刻的台词,像是在忏悔,像是在抱怨,又像是在召唤。梦中的渡口,船舶乐此不疲的'各行其道,履行着唯美的句子属于自己的任务,于是驶向不同方位,停在不同海岸,它们不会因此悲伤,翻腾的海水混合着船夫的汗与泪早已把破旧的帆布洗得惨白,他们眼中不再有所期待,而是对现实的麻木与忍耐。亦如那些看尽沧桑的船夫,面对眼前的茫茫大海,我不抱期待。
破裂的伤口处漏下几缕阳光,久违的温暖透过肌肤渗入心房。盼望已久的信件也终于抵达,这似乎是一个巧合,抑或是上天刻意的安排,于是将信封闭里存满阳光,为明日的起航增添一份色彩。
深冬已退,数日以后那桃花源定是人声鼎沸,不枉它整冬的等待,数月之后我必踏上另一条旅途,不舍我毕生的执着。
写拾荒者作文【篇5】
似乎他天生就是一个拾荒者,自记事以来,他就开始在我家的楼底拾着别人丢弃的不要的瓶子,用这个来维持生计。
他相貌平平,却已年过花甲,似乎是命运的捉弄,他的左眼总是微眯着的,却是他年轻时不懂事,经常爱冒险,一次登山时,被一块小石头砸到了眼睛,从此便看什么事情都看不清。
母亲告诉我要多多关照他,她说这种人生活不容易,每天背负着骂名却只能忍受着活下去。
依稀记得那个冬天,他在街上拾着瓶子,突然在地上捡到一个钱包,他粗略的看了一眼,便坐了下来,等待着失主来认领。不知等了多久,只知道第二天经过那时,他依旧坐着,失主终于到来了,看了看他手上的钱包,立马抢了过来,数了数,发现没有少钱,于是又笑吟吟的看着他,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小兄弟,谢谢你啊,大冬天的也不容易,给你,够你吃几天饭了。他摇了摇头,表示只要一些零钱,于是那位正人君子又掏出一把零钱,连一句谢谢也没有了,扬长而去,依稀听见那位正人君子喃喃道:真是个傻子,给他多点钱都不要。我似乎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泪光。
忘不了那个秋天,他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行走在大街上,一位衣着华丽的夫妻走了过来,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还吐了口痰在他面前,说道:真晦气,出门就碰到这种人。他没理这对夫妻,只是自顾自的走着,这对夫妻便得寸进尺了,继续说道:真是影响市容,这种人就应该被打入监狱。他还是自顾自的走着,这下轮到夫妻俩生气了:真是狗眼看人低,瞧瞧你那破衣服,跟你说话还不理我们,你以为你是谁?你信不信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在这个城市生存不下去。先生小姐,请注意你们的言辞!饶是如此,他也没有生气。我们言辞怎么了?看看你身上的衣服,你有资格活着吗?你有脸活着吗?说罢,还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我看不下去了,上前指责道:他的衣着确实不好,但是他至少没有去侮辱他人。而你们呢,所谓的衣着华丽,内心何其阴暗?你们有他万分之一的好吗?夫妻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眼见围观者越来越多,灰溜溜的逃走了。我搀扶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人,离开了人群。
路上,我似乎看到了一抹泪痕,不知为何,心中一阵抽搐,是乎,我问他:你没有子女吗?怎么这么大岁数还出来捡瓶子呢?子女不孝啊,抛弃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为了生存,我只得捡瓶子,每天看着那些人不屑的目光,我感觉丢脸极了,可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不能养活我的孙女啊,她才7岁呀!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接触,也是第一次得知他的名字叫王溪,第一次知道他还有个孙女,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再见到他时,已是在殡仪馆了,据说他是为了救一个被抢劫的妇女而死的,而那妇女却嫌麻烦,不但没有打120甚至也没有报警,消失在社会中。
天似乎还是那么蓝,草似乎还是那么绿,看那社会却似乎变得冷漠无情,他虽然死了,但他的一生都是辉煌的,他每天都在帮助人,却没有人记住过他,也许在人们看来,这只是他应该做的。愿他在天堂安好。
初二:麻俊鹏
写拾荒者作文【篇6】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头。
我是一个拾荒者。-精确的说,这是这个都会里一个极其一般的拾荒者。
我忘却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了解本人的名字。我只具有一个编号:1412。因而,全部的人都叫我1412。由于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衰落的考查品。
在我的回顾里毋庸质问,尽管这是一个可以轻易清除回顾的时期,但任何进步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空隙。就好象任何都会都会有老鼠和甲由一样。我还模糊保存着我的回顾片段。
在我的回顾里,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考查。有没有数的人,参预到其中。很内疚,我只能用多数那么一个虚词,由于我数不清究竟有多少人。记得在钻研我时,有体魄查看那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一个房间都有类似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很多分别相貌的人。而我所看见的相貌,一次,也未始反复过。
我麻痹的听着他们商量着我体魄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可能是试验的密斯,小声的商量呀!真像呢!
我了解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出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管细胞的原有样式,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生殖体。更加肤浅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考查的手段,本来非常明晰。
人们妄想主导全面天地,但有些保管的问题已不为当代人所能处理。因而,有人提议了一个联想。不如克隆出人们进展史上,有庞大奉献的科学家,运用他们重大的脑力体例来解保管的问题。
不过,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因为脑细胞仙逝后鼎盛所保管的回顾虚浮定性酿成的结果就是,与我一齐拾荒的人旁边,有很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相貌。不知道要是母体还保管,看见云云巨大的拾荒戎行,该是何如的嘲笑。
我是一个衰落的考查品,回顾里不保管着爱因斯坦所钻研的任何所有,以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衰落的考查品,就该做考查品的另外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形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就是为受伤可能天才不足的纯体人们供应健壮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成天还在跟我谈话,后成天就被子接去解肢。余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野。
而我们在被拉去供应体魄材料之前,拾荒的工作就是寻觅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建造拼合体。
我不能不供认,此刻的我体魄打了一个寒战。不知道为何,我一直感觉这样的考查是特别骇人听闻的。非常的不纯体人性。不过我没有资历说些啥,由于我也是这类考查的产品。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情愿听一个衰落的考查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保管的虚浮定性,有些奥密。这是一个钻研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惟观念所有都不保管,而本人的回顾观念所有空缺。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鼎盛儿一般。只惋惜,因为遗传因子的接管性,我其实不保管有纯体人基因。我不过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翁的克隆体,并且依然是衰落的。
本来我很崇敬纯体人在施行这项钻研时的尽心竭力,他们想了很多方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光复性。
就我了解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步骤竟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慧人也会想出笨方法。
我一生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时,那股腥臭味。哎!那味道,不提也好!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生怕今日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取一个面包。并且还得快点,否则,来日,我就成了其余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何写完以后,本人读起来怪恶心的?
写拾荒者作文【篇7】
我所居住的县城有为数不少的拾荒者,用当地话说是:捡破烂儿的。他们整天都在县城里游荡,但却有着自己固定的地盘。
每当中午放学时,我总能在回家路上看到那位被人戏称为蝙蝠侠的捡荒者,他似乎没有一件衣服,每天都会把一个又脏又破的麻袋披在身上,而遮不住的皮肤裸露在外面,上结着一层因长时间没有不少而结起的甲子。每次从他面前经过时他都会冲着我傻笑,露出那一排并不整齐的黄牙。但其他同学看见他总是绕道而行,这时他就会像蝙蝠侠一样撑开他的麻袋,对阳光而健康的同学们露出他那瘦小而不净的身躯。
县城的卫生意识是很不多的,随地大小便的生物不仅有野猫家犬,还有大人小孩儿。曾经以路上遇一水柱从天而降,以为是哪里才修的水利系统,抬头一望,呵呵!果然不得!原来不知谁小的小弟弟在排泄废水呢!在小路上,荫道里,沿河走廊,时不时也会看到狗屎人粪。所以我一直以为那是拾荒者的杰作,以为随地小便还算普遍,随地大便也只有他们吧。直至一日放学路上,突然内急,急匆匆走进一间公共茅厕,却发现一个人有,竟是我们的络腮胡大叔,心里不觉想了很多。
我又想起电视上的那位拾荒者原是一贵家子弟,只是在外被传销团体欺骗而落得个流落街头的命运。而县城的拾荒者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生世,年龄和故事,却鄙视他们,躲着他们,仅仅是因为我们穿得比他们好,得比他们好,住得比他们好吗?
写拾荒者作文【篇8】
我挺喜欢你的,但这事过去了。
我想起,我还喜欢你的时候,或许你的一句话就足以让我脸红心跳吧,或许你的一个动作都会让我心潮澎湃吧。偶尔会打开你的QQ界面,偶尔会看着你的电话号码出神,偶尔会在看到你的时候目光闪躲,偶尔也会在喊出你名字的那一刻红了满脸。其实每一次提起你,好像都耗尽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却还要努力的说得云淡风轻,装作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在朋友口中听说到你的事情,他们说你最近还是很努力,说你最近挺认真的学习。的确每次我把目光落到你身上时,你不是在埋着头背单词就是在捧着册子看历史。我在想,你好像开始变了,变得我开始不认识了。
想起以前,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你会在上课时打瞌睡眼睛里布满血丝的说,一会老师来了你叫我。想起以前,我们还是朋友的时候,你会在我苦思冥想不知所求的数学题中为我指点迷津,虽然你嘴上骂骂咧咧的说就没见过我这么傻的人。我却把它当成了一种惬意,当成了一种心灵上的寄托。我其实最喜欢的,还是你一笑起来就带着坏坏的表情,言情小说看多了,就会把它理解成心动。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的深陷了进去,难以自拔。
再后来,江湖再见,你成了我不可触碰的梦。
你从我身边把桌子搬走的场景我始终记得,你一言不发,很沉默,看不出期待也没有难舍。我却看着你的方向好久没有回头,虽然到最后还是说自己没有这么脆弱,真的没有一点舍不得。
我没有。
第二天来到教室,看着横竖整齐的单人桌,整个教室看起来人更紧密,更拥挤,却在少了你的那一刻,一瞬间心空。后来想办法接近,食堂吃饭故意站你后面,在教室里故意从你眼前晃来晃去,跑步的时候总是故意装成巧合的站你旁边。那时候我在想,或许你习惯了有我的就不会那么容易适应。可是我好像错了。你和你的前后桌很快建立起了很好的关系,你还是会和她嘻嘻哈哈,像极了我们那时候,你还是会和他相约一起去食堂吃饭,像极了我后桌那个很随和的男生和你的那时候。
大概还是怀念的,那个下雨天,你把衣服借给我穿,心里很暖。大概还是心动的,那个下午,你突然转身对我笑得不成样子,你知道吗,那个瞬间,你真的特别傻,真的笑得特别傻。大概还是忘不掉的,那个夏天,你对我说过的故事,我们一起度过的轻狂岁月。还记得的,是去年考试的前期,有个女同学坐我的位置,一直坐了三天。我漫不经心的从你的身边路过,你却很傻很傻的对着我笑,招呼我过去坐。我很不屑的走过,连手指头都没有一点点有打算留下来的样子。可是你不知道,我后来却在那个角落里偷笑了好久。虽然没有太多繁华与甜蜜,但我同时也在回忆的后知后觉中跌宕起伏,我也挺傻的,很平凡的日常,却被我揉捏碾碎在回忆里反反复复的单曲循环,其实这样,也只是为了使之更容易下咽而已。
纵然,有太多不甘,不也还是那样了吗,你还不是对别人好了吗,你还不是对着她笑得很开心吗,你还不是和她暧昧的嘻嘻哈哈吗。想问一句,我是失去你了吗,还是我从未拥有过。
慢慢大家会明白的,无法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人生的常态。慢慢大家也都会明白,爱不爱、可不可以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一辈子,是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从一开始就只是对方生活中的一个过客。你悄无声息来,重重的拨动过我的心弦,而后又洒脱的离去。我却要在余音的折磨中,度过好久好久,想来居然也有些残忍。
可是,我现在觉得没有什么了。
小枫曾经说过一句话,她说,我原谅你了。对呀,我原谅了过往的自己,也放过你,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你或许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夜景吧,你也没有见过那些人拖着疲惫回家后的朋友圈吧。那些人里面,有的人愤世嫉俗,有的人爱得难舍难分,有的人工作不顺,有的人很难过,有的人过得很心酸。好像现在的这些人,都已经逐渐开始喜欢掩藏自己的脆弱了,把朋友圈设置成仅三天可见。毕竟,谁愿意让别人看到这么脆弱的自己呢,谁愿意把自己的心大白于天下呢。我其实也骄傲至极。还有很多的虚伪,还有很多寂寞和孤独熬成的清高,而这一切曾经都在对你表达喜欢的那一刻输得一败涂地。我没有怪过你甚至连怨都没有,你不喜欢我很正常,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我也不喜欢我自己。
好像什么都来得及,好像什么都无能为力。
我放弃你了,这次没喝酒也没熬夜
写拾荒者作文【篇9】
最美拾荒者初中作文
过了九月,暗香浮动的季节黯淡了步履,除了轮回,没有什么可以留住它的落荫与芳华,但有那么一段温热的时光,上扬嘴角,绽露了最美的笑颜。
夕陽变成灵金色的梦,像海浪一样漫上来。有往事从我眼底浮现,一层层地渗出来。
夏日毒辣,我倚在门旁,不住地喝水,这天气,热得让人头晕。
忽然传来一阵孩子的笑声,一看,是一位老人牵着她的孙子在走。老人的衣衫有些褴褛,还背着一个很大的袋子。我猜,也许她们是外来务工的亲人,出于生活的无奈,才会在这烈日下受苦吧。老人竭力吆喝了几声:“回收空瓶哦。”沙哑的喊叫混着很重的口音,她的嗓子应该很痛很痛的吧。只一会儿,她就不叫了。她走到我家门前的垃圾箱,不知在翻捣什么。我赶忙跑过去,把手中的空瓶给她。
她抬头看我。臃肿的身躯扭动起来,汗水就沿着她黝黑的面庞滑落,一点点的滑落,滑落在我的心上。她发白的嘴唇很用力地动起来:“谢谢。”混着极重的口音。我笑笑,她也笑笑,赶紧接过瓶子,塞入那个大口袋,孩子也从垃圾箱里翻出空瓶给她。我看到了孩子的.眼睛,像雪山一样遥远。孩子的笑容,像陽光一样纯粹。多么天真的孩子,我从心底心疼他,但也只能看着汗水豆大地从他的小脑袋上滚下来,就望着她们,越走越远。
这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孩子啊,真是苦了你们。
一日,我出去,又碰到了那老人和孩子。老人在超市附近捡废品,而孩子,正对着那一列列货架上的物品发呆。
老人赶忙拉住孩子。“咱们不买好不好?把钱都给你爸爸妈妈,好不好?”孩子眨着眼睛,像小小的明亮的星辰。“奶奶,我不买,我要把钱都给爸爸妈妈,以后给他们盖一座大房子。”他说的很天真。奶奶搂了搂他,亲了他一口。她们再次走远,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地方。
思绪像蚊香一样蜿蜒开来,又有一袭汹涌的潮卷住了我,湿了我一身的泪水。
这慈祥的老人和可爱的孩子啊,我该如何想象你们为亲人所做的事。是多少个风吹雨淋的日子,多少个精疲力竭的日子,多少个遭人排挤的日子,才换来那么微薄的报酬!你们一定浑身无力了吧……
这并不多么伟大,只是一种血浓于水的爱,凝结成美丽。
亲爱的老人和孩子啊,是你们,成了韶光里那旖旎的景色。让我落下了最诚挚的泪,让我看到了花叶焜黄之时,美丽温存之际。
写拾荒者作文【篇10】
在喧哗的闹市中有人扯人衣角,换取卑贱;也有人虽磕磕绊绊,却依然坚守人格与尊严。
----题记
几粒星子坠入眼眸,随之跃出一缕晕光,倏忽而逝。就在这招摇不定的尘光下,我遇到了两种人,见到两种精神世界。
晌午,我和朋友游荡在城市的中心,看着这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禁慨叹自己的渺小,我们一行人边说着笑边观察着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突然,一只瘦弱的手拦在了我面前,过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年过半百很高大的男人。朋友看见他,眉头一皱,拉着我就要走,那个男人扯住我的衣角,用那微不可感的力气。我对上他的双眸,他的眉宇间透过一丝年少时残剩的英气,不得不说这个一直念“行行好,行行好”的男人有一双深邃而又漂亮的眼睛,就如一个洁净,幽美的湖泊。但是,尽管他有着潇洒的面容,他的行为却让人觉得可惜,觉得可卑。我从包里拿出十元递给他,然后转身离开,耳旁回荡,他不停念叨“好人一生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的声音,微风拂过,忽感可笑。
走了一会,我将矿泉水喝完后,正想将瓶子扔进垃圾桶中,身后传来一阵颤弱的声音:“等一下,等一下,小妹子!”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瘦弱的老太太,看样子年已过花甲。我等着她慢慢地走过来。老太太拖着一个很大的拖车,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待她走来,我将瓶子捏瘪递给她,朋友见状,将自己瓶子里的水喝完了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接过瓶子,笑开了花,露出稀稀疏疏的牙齿。她头上的银丝梳得十分整齐,在太阳的映射下隐隐发出光,细密的皱纹布满了她的脸。她笑着对我们说道:“老骨头一把,赚不到钱了,只能来捡破烂赚点生活的钱,这日子快要到头了呀!”感叹完,朝我们一笑,又拖着她的大拖车一瘸一拐地走了,望着她远去的背景,只觉得,越发地高大了起来,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丢弃尊严乞讨换来的是卑微,一个快要年逾古稀的老太太宁可苦点累点去拾荒,收货的是尊重。
在这个灯火阑珊的街道,我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
写拾荒者作文【篇11】
那是一个难忘的秋天。
我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游荡着,要是有个伴在旁边陪着说说话,谈谈心,或者聊些杂七杂八的事,也不至于显得这样可怜巴巴。我低头看到地上斑斑驳驳的影子,多神奇,那些树枝多似一把把剪刀,将原本是一个整体的却可以剪得这般支离破碎。我昂着头边走边细细观赏着。看见上面的阳光和树叶在清风徐徐的摇着,耳边偶尔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叫声,但我却看不见它们的身影。
难道它们怕这些来来去去的人们,躲了起来?也许吧。
我的头昂得有些酸痛了,当低头时才发现,我已离开了那车水马龙。我又若无其事情不自禁的扬起了头,看着上空那纵纵横横的树枝,它们的身边还有不少的树叶依靠着它们。忽然间,有一片树叶亲吻到了我的眼睛,就像春风拂在脸上,轻柔无比。我的眼帘里,绿油油一片。这些树木,应该比此时的我更加孤独,我至少有亲朋好友,而它们只是一棵棵常年无人问津的植物。
“啊!对不起。”
由于走马观花,我撞上了一个人,我的心颤动不已。顿时,我的脸就像有一团火从旁边经过,我的心充满愧疚,连忙退了几步。
我抬头微微看了我前面这个人一眼,又立马把头低了下去。“小姑娘,走路要小心点,不然很危险的。”他的声音苍老而又沙哑,语气里透露着几分慈祥,我刚才紧缩的心终于放松一点了。那些斑斑驳驳的影子仍在摆动着。
他是一个老大爷,脸上黑乎乎,应该是好几天没洗过脸了吧,还有那苍白的嘴唇,没有一点血色,衬托出那双深入人心的眼睛。那黑黑的瞳孔,就像似那潭水里倒映着的一个漆黑的夜。再看他的发型,是典型的爆炸头,枯黄的头发中掺杂着几根稻草,活像清洁工扫大街的扫帚。我闻到一股刺鼻的汗味,真想敬而远之。
可是,一种怜悯之心在心头荡起涟漪。那没扣儿的衣衫,袖子和裤子跟小冤家似的一片长,一片短,看着心里老不舒服。他手拿着一根长棍儿,还有一个带着几个洞儿的蛇皮袋,我咋能忽略!那个脏兮兮的蛇皮袋里似乎装着一些东西,我斜眼看去,是些塑料瓶儿。
难道?是个捡垃圾的老头!
一片片树叶从空中瑟瑟的飘落,有的很不情愿的飘落在地,拼命地借用微风的力量去挪动自己的位置,那些树叶又是有怎样一颗倔强而又平凡的心呢?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一片,它跳到老大爷微驼的背上,又轻轻弹起,优雅的悄无声息落地。
老大爷拖着他那双露出了脚趾头的破鞋,拖拖拉拉的与我擦肩而过,我默默的转过身,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
渐行渐远,那老头儿的背影在慢慢变小,混入茫茫人海中,可他矮小的身影,破破烂烂的衣着,可在那些人群中,却依然格外耀眼。看到一个小孩随手扔下个零食袋,我静静的看着那个老头儿微微弯腰,伸手捡起……他显得更加矮小了。
多么微不足道的奉献者!
他在生活中又是有怎样一颗顽强而又平凡的心呢?
那个老头已经悄悄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的耳边又响起了那几声清脆的鸟声,但还是不见它们的身影。
迎面轻轻吹来了枙子花香,是那么的清淡。这些枙子花慢慢地散开来,弥漫在每个角落。
关于拾荒者作文1000字精选12篇
语文老师经常会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通过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在写作时立意要突出中心,充分抓住重点进行描写,那作文怎么才能写的好?以下由编辑收集整理的《关于拾荒者作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1)
大部分人都看不起拾荒者,虽然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人员,但他们的工作是最值得我们尊重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拾荒者经常地来到垃圾桶旁。背后的麻布袋沉甸甸的。每走一步,垃圾都要碰撞一次,发出响声。他眯着眼睛,猎寻刚出现的垃圾,把瘦骨如柴的手伸入垃圾桶的最底部垃圾来个四脚朝天。臭味更浓了,行人掩着鼻子纷纷避开,只留下一大口的唾液,向拾荒者吐去。拾荒者,迎来一次又一次的白眼。每次收获总要伴随一阵真心的微笑。
城市拾荒者,不是城市的“另类”,而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部份,可见他们同样也是城市美丽的建设者。同时,他们更是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城市里活得非常不容易。
他们背着个大麻袋,手上拿着一根头上带钩的棍子,衣衫破烂。虽然着装不整洁,饱经沧桑的脸天天挨白眼。可他们从不埋怨,每年创造的财富,节省的资源,却是不可估量的。
据统计,近年来北京的8万名外地拾荒者每年能从垃圾堆里拣出10亿人民币的财富(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北京本地拾荒者以及正规回收公司和环保部门创造的效益),有意思的是,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年票房收入也是10亿人民币,可是中国电影的从业人员有27万人,而且这些票房收入多半是由进口影片创造的。
一位隐姓埋名的年轻博士的文章吸引了我的目光,文章结尾写道:“拾荒者的足迹通向人类的升华之路:为了让被切断的自然之链愈合,所有的人都应该成为拾荒者。拾荒是人类弥补自己罪过的一种方式。它意味着对大地的忏悔、感恩和祝福。由此导向那样一种境界: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是由精华向精华的转化,而不是把自然界的精华转化为垃圾。人类将因此真正地赞天地之化育。在人类的十字路口上,拾荒者的方向就是拯救之路的方向。他们的行动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我毫不做作地赞美拾荒者,并且愿意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去。
虽然大部分的人对拾荒者存歧视心态,但赞美拾荒者的也有。拾荒者起早贪黑的为环保做贡献,难道不值得我们赞美和学习他们的精神吗?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2)
不知道哪根筋让我想起这个词,总之,觉得于我贴切至极。
我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追寻,又时时刻刻都在抛弃,抛弃我得到的,寻求我抛弃的,周而复始,长此以往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懂珍惜的人,却从未好好扞卫过拥有的任何东西。
谷子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我毫不觉得有何愧疚,人总是会在不同时段,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东西,喜欢不同的东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妈妈玩笑说:那哪日将我们也换了得了!这个我们当然是她和爸爸,而我也爽快地应到:没问题!只是我们都清楚,这个哪日是永远也不会到来的,我更知道我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了我!
一直自以为身边的人事也会如父母般宽容,执着,永远呆在原地关注我,等待我
而现在才明白,好多东西在你向它招手的时候,它来到了你的身边,却也在你向另一些东西招手的时候离你而去。它们的离开,不是它们的背弃,而是我的不知好歹,曾经有那么多的爱将我温暖,无论它们以何种名义。而我却像摆脱麻烦一样将之抛至十里开外,自己又如一块冰一样奔赴于一场火的盛宴,说是飞蛾扑火也好,无私奉献也罢,再崇高的冠冕也扭转不了自己此时此刻的惨淡,以前也爱找些理由为自己开脱,什么年少无知,什么很傻很天真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欺骗我,只是自己太相信自己!
看到雪、芳芳还有同同三口子样的甜蜜,我就知道自己错过了太多,这种差距不免有时间和空间的因素,但永远的破灭往往原于心的不坚定,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份友谊算不算执着,也许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我还算真诚。芳说: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会像橡皮筋一样无论伸或缩都不会变质不会断,可如今我们却仿佛越来越远
我也常常在想,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或者说我到底是怎么了,以前隔得那么远也是无话不说,如胶似漆,而今彼此只是咫尺之间却好似千里之外。我不愿把物是人非这样的字眼强加在我们身上,是我不好,我实在太任性,我总是以为你们永远会包容我,纵容我,却没顾及你们的情感,和你的敏感,我无法不承认自己的改变,这些年来自己经历了一些你们看不到的东西,让自己变得过于理智又过于疯狂,我可以在伤害你之后的一秒落泪,却再不会像以前一样给你一颗糖说对不起,尽管自己心里早已自责得没办法。我常对你说我好嫉妒同同,嫉妒你们一起寻找四叶草,一起淋雨,一起吹风但我比你更清楚,我是不可能和你们成为四口子的,对那样的浪漫,我是越来越受不起
芳芳,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一切你都不会看到,之所以写下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吧,提醒自己多么应该学会珍惜
我是一个可怜的拾荒者,我在为当初所做的一切背负,好的,坏的,能够挽留的,无法挽回的
当初那些对我说爱的孩子,请你们不要恨我,不要对我漠然,对你们说不,是我唯一的正确,祝你们幸福
我,一个无奈的拾荒者。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3)
这是一个拾荒的年头。
我是一个拾荒者。-精确的说,这是这个都会里一个极其一般的拾荒者。
我忘却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了解本人的名字。我只具有一个编号:1412。因而,全部的人都叫我1412。由于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衰落的考查品。
在我的回顾里毋庸质问,尽管这是一个可以轻易清除回顾的时期,但任何进步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空隙。就好象任何都会都会有老鼠和甲由一样。我还模糊保存着我的回顾片段。
在我的回顾里,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考查。有没有数的人,参预到其中。很内疚,我只能用多数那么一个虚词,由于我数不清究竟有多少人。记得在钻研我时,有体魄查看那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一个房间都有类似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很多分别相貌的人。而我所看见的相貌,一次,也未始反复过。
我麻痹的听着他们商量着我体魄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
还有几个,可能是试验的密斯,小声的商量呀!真像呢!
我了解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出名科学家。
而我,是为了保管细胞的原有样式,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生殖体。更加肤浅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
考查的手段,本来非常明晰。
人们妄想主导全面天地,但有些保管的问题已不为当代人所能处理。因而,有人提议了一个联想。不如克隆出人们进展史上,有庞大奉献的科学家,运用他们重大的脑力体例来解保管的问题。
不过,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因为脑细胞仙逝后鼎盛所保管的回顾虚浮定性酿成的结果就是,与我一齐拾荒的人旁边,有很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相貌。不知道要是母体还保管,看见云云巨大的拾荒戎行,该是何如的嘲笑。
我是一个衰落的考查品,回顾里不保管着爱因斯坦所钻研的任何所有,以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
衰落的考查品,就该做考查品的另外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形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就是为受伤可能天才不足的纯体人们供应健壮器官的人。
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成天还在跟我谈话,后成天就被子接去解肢。余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野。
而我们在被拉去供应体魄材料之前,拾荒的工作就是寻觅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建造拼合体。
我不能不供认,此刻的我体魄打了一个寒战。不知道为何,我一直感觉这样的考查是特别骇人听闻的。非常的不纯体人性。不过我没有资历说些啥,由于我也是这类考查的产品。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情愿听一个衰落的考查品的话的。
我的脑细胞所保管的虚浮定性,有些奥密。这是一个钻研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惟观念所有都不保管,而本人的回顾观念所有空缺。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鼎盛儿一般。只惋惜,因为遗传因子的接管性,我其实不保管有纯体人基因。我不过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翁的克隆体,并且依然是衰落的。
本来我很崇敬纯体人在施行这项钻研时的尽心竭力,他们想了很多方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光复性。
就我了解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步骤竟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慧人也会想出笨方法。
我一生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时,那股腥臭味。哎!那味道,不提也好!
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生怕今日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取一个面包。并且还得快点,否则,来日,我就成了其余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
呃为何写完以后,本人读起来怪恶心的?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4)
有一个拾荒者,我与他只有片面之缘。他可能不曾记得我,但我记得他。
夏天的晚上,我最喜欢做的便是散步了。晚上没有白天那样燥热,清凉的风吹过耳边,给人带来一丝丝惬意。我坐在池塘边的木椅上,静静的享受着这静谧的夏日。池塘里,只有一株浅粉色的荷花,它看起来是多么的娇弱,在哪里一枝独秀的开着,旁边的荷叶只是一些配角,它是那样的高贵,那样的美丽,让人遥不可及。这时,我的视线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身影,待他走进了我才看清,原来是一个拾荒者。
他穿的是在路边小摊随便买回来的衣服,应该是因为拾了一天的破烂,他衣服上很脏,很臭,就像刚从粪坑爬起来那样令人恶心,就连蚊子苍蝇都不想在他身上落脚。他与池塘里的荷花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慢慢向我走近,皎洁的月光照映在他身上,我看清了他的面容。他大概有五十多岁了吧,岁月不饶人,皱纹已经渐渐的爬上他的眼角,双鬓已经发白。这年龄,家里应该也有个一儿半女的,怎会在大街上拾荒?我琢磨着,应该是家里有病中的母亲吧,或者有不成器的儿女吧.我不由心生怜意,将手中喝完的矿泉水瓶丢在他面前。他愣了一下,径直捡起那个矿泉水瓶。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将它装进自己的袋子里,而是走到一旁的垃圾箱,扔了进去。然后毅然转身远去,那孤傲的背影似乎在对我说,他不需要怜悯。一缕清风吹过,池塘里的荷花在月光下亭亭玉立。
放学回家的必经路上,有一家赌场。那家赌场,开设在居民楼里,因此,能营业到现在。我只是在听大人们闲聊时才知道的,我从来都不敢在哪里逗留。在我的认知里,去里面的都是一些流氓痞子,我深怕那天他们心情不好,或者赌钱输了,找我敲诈,把我打一顿。今天,我在赌场看见了那位拾荒者,我看见他愤愤地从赌场里走出来。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家了。
过了几个月,我对那个拾荒者已经淡忘了,他现在就像我人生中的一个过路人。今天,学校领导说,有个慈善家为我们学校赞助了教育基金,还公开对这个人表示感谢。我不以为然,本来就没有学生什么事。过了几日,那位慈善家亲自将钱送过来了。当我看见那位慈善家的时候,我便对这件事产生极大兴趣。那位慈善家就是那个我差点就要永远忘记的拾荒者。我脑海里即刻冒出了无数疑问,难道他是靠赌博赚钱吗,这貌似不太现实。
那天,我彻夜未眠,哪些疑问深深困扰着我。我也无心去问,那拾荒者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真的想知道。
后来,我听说,他有一个嗜赌成性的儿子。
一个特别的拾荒者。他不再是我生命中的路人,我从此记住他了。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5)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披在大地上时,勤劳的生命们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蜜蜂出工了,蚂蚁起床了,而那个拾荒者似乎更早就忙碌起来,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不辞辛劳地工作着。
那位拾荒者坐在一个略大于身体的轮椅上,轮椅后面的把手挂着一个破旧的纤维袋。袋子的底部好似塞了一堆东西,看起来是他忙碌了一早晨所获得的“胜利战果”。他的身边有一只乖巧的小狗,灰白色的毛脏的打了卷,头上沾了些脏兮兮的垃圾,若不是拾荒者戴着那残破不全的眼镜,定会将它拾了去。
拾荒者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是从来没有人在他的脸上发现过丝毫的愁容,每天,他总是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好似他不是一位生活艰辛的残疾人,而是天天中彩票的幸运儿似的。我一直佩服他的乐观,却又不知他的乐观从何而来。终于有一天,我在他的妈妈与邻居的聊天中发现了秘密。
他曾经是一个天真快乐的孩子,小时候的一场意外夺走了他站立的能力。但挫折并不能改变他,他毅然选择了坚强。17岁的天空,本应是他振翅翱翔的青春年华,而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重病却使他再也无力张开翅膀,家庭的重负和巨额的学费迫使他辍学回家。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母子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最困难的时刻,母亲曾经想过自杀,但是,儿子的一句话,却使她看到了希望:“别哭,我们还有这双手。”
几年来,他们因交不起房租而辗转四方,终于有一天,他们的事迹感动了一位房地产老总,同意推迟房子拆迁,免费为母子俩安排住所。四处流浪的时光结束了,母子俩终于找到了一个暂时的避风港湾。
望着那坐在轮椅上的巨人,我们真的该仔细反思自己,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都能如此坦然面对命运与生活,那么我们呢?清晨的风景依然秀丽,可此时,蓝天下的拾荒者散发的光芒,却照亮了整个天空。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6)
“微笑”——这世间最美丽的语言。一个沧桑嶙峋的拾荒者的微笑是否会更动人心弦呢?在我xx年光阴流逝的期间,所见的“微笑”有无数,唯有那拾荒者的笑容挥之不去,久久像阳光一样给我力量。
那是零七年盛夏的一天,我去寻曾经朝夕相处三年的朋友重温那昔日的欢乐和温暖。到了在她家楼道门口的垃圾道口时,一个佝偻的身影趴在垃圾道口好像在寻找什么。我的目光就那么肆无忌惮地落在那人身上。那人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惊奇的目光,转过头来冲我微笑,我愣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一双没有焦距的眼睛,颧骨高高凸起,皮肤皱皱巴巴的,牙齿几乎要掉光了,稀疏的白发无力地贴在头上。为了缓和尴尬,我问他:“老爷爷,您在干什么呀?”他又笑了,对我说:“捡破烂呗!”好像我们看似这样困难的工作在他眼里很轻松似的。我又问了:“您多大年纪了?”他说:“76了!”啊?年近八十了!我心中感不禁叹道。正在我发呆的时候,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中。他说:“再见了,小姑娘!”他又冲我微笑,那微笑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格外美丽。望着他佝偻的身影,坚定而又沉重的步伐,我陷入了深思。
那微笑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阳光的力量,我坚信老人心里充满着阳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活着,就要快乐的,就要阳光的活着。老人的微笑深深震撼了我,感动了我。也许这时,那老人不是一个拾荒者,更像一个伟人!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7)
走心吗?不走心。
每一个总会遇见自己的烟火,有的是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有的是出生就是孤儿,有的是出生就是拾荒者。傍晚5:30,我下班回公寓,本来打算走路回去,顺便看看路上不一样的风景,恰恰天意弄人,下起了毛毛细雨,最后还是坐了公交车,一路走走停停,一路上上下下的人们,都是匆忙之色,因为害怕错过一班车,而又会等下一班车的到来。在车子停靠了三个站之后,在人群里,随着人流,挤进来了一位老奶奶,下班时间,人流量大,很多人都着急上车,唯独不着急的一个人,便是公交车司机。“大家都让让这位老人吧!”这是那位公交车司机说的,这句话很短,只有10个字,不以为然,公交车司机就这样成为了公交乘客的天敌!有人说:“人可以上来,但是,垃圾必须扔掉。”有人说:“要么就走路回去,怎么来坐车啊,那么脏,整个车子都是垃圾的味道!”…………
整个车厢里,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顿时沸腾起来,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我的旁边坐了一个初中生,这个学生更奇葩,只说了一句:“司机叔叔,快快开车吧!回家晚了,爸妈会着急的。”公交车司机什么都没有说,下车帮老奶奶把“行李”搬上车,才缓缓的把车门关上。“停停停,我要下车,味道难闻死了。”突然发出来的叫吼声,让公交车司机猝不及防的来了个急刹车。公交车司机解释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我们应该尊重,你要下车就下吧!”后门一打开,人们都三三两两的下车了,最后,车里加上司机,一共才7个人。“谢谢你了,你是好人。”老奶奶向公交车司机说,仔细一听,老奶奶的声音是哽咽的,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我在倒数第二个站下车了,自那以后,坐公交车从没有见过那位老奶奶,不知道她可好?
一个月过去了,突然有一天看见新闻里播出了一条让人热泪盈眶、惊喜又充满祝福的消息,那位老奶奶已经被自己的儿子儿媳找到了,原来,那位老奶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拾荒者,自己捡垃圾,住在破落的危房里,却把自己所得的全部捐了出去。愿老天善待,若是你遇见了拾荒者,请给他们一个微笑,他们会终身记得。走心吗?走心了。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8)
拾荒者对我而言,一直扮演着伟大的角色,他们总是默默的捡拾可利用的资源,寂寞的身影映出他们有多么无助,空洞的眼神透露出他们孤单的心,微弯的腰杆,彷佛是将世人的无情全扛在身上,令人看了格外不舍,但这条路是他们所希望的吗?拾荒者这条路虽然很艰辛、困苦,但却也是最坚强,最耀眼的一种职业。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在大街上仍有他们的身影,城市依旧冷漠,他只穿了件单薄的衣服,在路上寻找他赖以维生的目标,那没扣子的上衣,残破不堪的裤子,一片长,一片短,令人看了一阵鼻酸,我站在远处看了许久,路过的人,不是无视他们,就是鄙视他们,拾荒者不是尽量躲避他们,就是拔腿狂奔,在他们顽强且渺小的背影中,反讽出人心的无情,他们凭自己自给自足,他们有错吗?
看过了大家对拾荒者的冷漠,我对于拾荒者也更加敬佩,拾荒者并非世俗眼光般消极,他是孤独却又善良的,纵使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他却仍然能从逆境中寻找最真诚的自我,即使面对世界的冷嘲热讽,他也不愿轻易向命运低头,在他的心中想必有着一颗炙热、渴望被发掘的心,虽然他们丝毫不起眼,但他们也是真正凭着自己从一片黑暗中摸索过来的人呀!这过程肯定非常寂寞、艰难,但他们也走过来了,这不是很值得赞扬吗?
拾荒者并不是时代发展的绊脚石,同时他们做的工作也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在科技日新月异之下,他们仍然默默的为世界付出,虽然只是一点的心力,但他们毫无怨言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效仿,表面上也许他们是社会上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事实上他们才是我们应该感谢的大人物。
老师评语:文句通顺流畅,观察细腻深刻!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9)
最美拾荒者初中作文
过了九月,暗香浮动的季节黯淡了步履,除了轮回,没有什么可以留住它的落荫与芳华,但有那么一段温热的时光,上扬嘴角,绽露了最美的笑颜。
夕陽变成灵金色的梦,像海浪一样漫上来。有往事从我眼底浮现,一层层地渗出来。
夏日毒辣,我倚在门旁,不住地喝水,这天气,热得让人头晕。
忽然传来一阵孩子的笑声,一看,是一位老人牵着她的孙子在走。老人的衣衫有些褴褛,还背着一个很大的袋子。我猜,也许她们是外来务工的亲人,出于生活的无奈,才会在这烈日下受苦吧。老人竭力吆喝了几声:“回收空瓶哦。”沙哑的喊叫混着很重的口音,她的嗓子应该很痛很痛的吧。只一会儿,她就不叫了。她走到我家门前的垃圾箱,不知在翻捣什么。我赶忙跑过去,把手中的空瓶给她。
她抬头看我。臃肿的身躯扭动起来,汗水就沿着她黝黑的面庞滑落,一点点的滑落,滑落在我的心上。她发白的嘴唇很用力地动起来:“谢谢。”混着极重的口音。我笑笑,她也笑笑,赶紧接过瓶子,塞入那个大口袋,孩子也从垃圾箱里翻出空瓶给她。我看到了孩子的.眼睛,像雪山一样遥远。孩子的笑容,像陽光一样纯粹。多么天真的孩子,我从心底心疼他,但也只能看着汗水豆大地从他的小脑袋上滚下来,就望着她们,越走越远。
这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孩子啊,真是苦了你们。
一日,我出去,又碰到了那老人和孩子。老人在超市附近捡废品,而孩子,正对着那一列列货架上的物品发呆。
老人赶忙拉住孩子。“咱们不买好不好?把钱都给你爸爸妈妈,好不好?”孩子眨着眼睛,像小小的明亮的星辰。“奶奶,我不买,我要把钱都给爸爸妈妈,以后给他们盖一座大房子。”他说的很天真。奶奶搂了搂他,亲了他一口。她们再次走远,走到我再也看不见的地方。
思绪像蚊香一样蜿蜒开来,又有一袭汹涌的潮卷住了我,湿了我一身的泪水。
这慈祥的老人和可爱的孩子啊,我该如何想象你们为亲人所做的事。是多少个风吹雨淋的日子,多少个精疲力竭的日子,多少个遭人排挤的日子,才换来那么微薄的报酬!你们一定浑身无力了吧……
这并不多么伟大,只是一种血浓于水的爱,凝结成美丽。
亲爱的老人和孩子啊,是你们,成了韶光里那旖旎的景色。让我落下了最诚挚的泪,让我看到了花叶焜黄之时,美丽温存之际。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10)
那天晚上,夜色朦胧,我正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休息。突然,一个人从黑暗中一摇一摆地走来。走近了,我才看清他衣冠不整,穿一件很难看清颜色的衬衣,腰间扎着一根麻绳儿,手提一只脏兮兮的蛇皮袋。脚穿一双破旧不堪的鞋子,头发乱同一堆草。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离我家不远的垃圾站旁,开始捡那些废品。他拨弄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乐瓶,他如获至宝似的放进袋子里,又不停地翻起来……
这样的镜头持续了好久,幸亏垃圾站旁有一盏路灯,要不然他的这些宝贝定难找到。
“悉悉簌簌……”足有半小时之久了,他还在拨弄着垃圾站内的“宝贝”。这声音虽不好听,但我觉得远胜于那些在大街上,那些四肢健全,却装出一副可怜相,伸手向别人乞讨的行乞者的吆喝声强多了。
唉,我真希望这些镜头,这些与社会不协调的声音早日销声匿迹。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11)
老者说,在小道蜿蜒的尽头,有一片无垠的荒地,那里有充足的阳光和水源,独独缺乏一位拓荒者。年轻的我还有着蓬勃的朝气,我梦想有一天能成为拓荒者,在丰收的季节里,枕着一地麦香入梦。
于是在清晨,我阔别年迈的父母,牵着不羁的猎狗,嗅着无名的野花香,面向着喷薄的朝阳,出发了。
这是一段因斗志而昂扬的征程。
小道蜿蜒入森林,参天的树影遮挡住日月,唯有几缕破的光线,透过叶间缝隙斜射进来,似碎汞,隐隐照亮前方的轮廓,我以果为食,以露为饮,鸟鸣声阵阵,如乐贯耳,这样的生活竟也觉得自在,直到突如其来的光线使我觉得刺眼,直到身旁没有浓浓的绿荫使我觉得陌生。我睁眼审视,及肩的灌木丛便赫然跃入眼帘。丢掉恐惧,我扬起唇角,胶布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多??而辛酸的历程。
荆棘突刺,嶙峋遍地,小道便隐藏在其中。我将猎狗拥在怀中,抽出腰间的佩刀,刀锋森冷,回收斩去一切阻碍。然而仍有刺尖在不经意间划破我的脸颊,割破我的衣衫。直到刀锋不再锋利。直到神曲遍布伤痕,我熬了过来,脚步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疲惫而无奈的旅程。
潜伏着巨大危机的沼泽地,像我输张开血口的魔鬼,紧捉着我的脚踝,等待将我撕裂埋没的瞬间。我拼命挣扎,然而越陷越深,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见我的猎狗,那么努力,那么坚持地拽住我,想要将我解救出来。我猛然顿醒,我的麦田还在前方,我的走下去。尽管我是这般无奈,至少最初的信念从未被舍弃,脚步声依旧。
这是一段因孤独而茫然的路程。
黄沙漫漫中,我单薄的身影在这片戈壁中尤县突兀,衍生出无限的悲凉,天地间再也看不到多余的景象,除了混沌还是混沌。粗粗的踹息声萦绕在我耳旁,呼呼的风声迷乱了我心跳的律动。我的猎狗倒在了扶起我的地方,还有那么漫长的路,还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逼迫自己走下去,因为虚弱,一个细微的踉跄,我便摔倒在地,只记得小道依旧在蜿蜒,蜿蜒进草野,蜿蜒进云峰,我却仍未看到尽头,鼻翼间忽然窜进一缕麦香,我不克置信地睁大眼睛,瞳孔中映出一片金黄的麦田。我使劲眨着眼,生怕这是幻觉。我像疯子一般跑在那里,明知道偏离了原本的轨线,却义无反顾,口中呢喃:只放纵这一次就好,一次就好……眼皮沉重地垂下,我放纵堕落,匍匐在那片欲望的麦田里。脚步声在这里止住了,风声依旧。
我仰躺在一片金黄中,果腹后的充足感,使我迷醉在这一刻的安逸中。
于是,我在麦田附近筑起了小屋。
知道最后一刻麦粒的消失,我才想起:我还要去开拓。
我重拾信念,穿过草原,攀过云峰我才发现,原来小道的尽头只有那么短的距离而已。然而更加讽刺的是,在我面前的是我想象不到的辽阔无边麦的海洋。夕阳下,麦穗沉浸在一片金黄中,那闪烁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痛得撕心裂肺。
这片荒地,已经被人开拓了。
有冰凉的液体从我的眼角滑落,浸湿了衣襟,寒意蔓延。
我想要回去,回到原来追梦的地方。可岁月悠悠,成刀刻霜,我才恍然发觉,我已老去。
最终我成了一名拾荒者。
埋头走在昨日的阴影里,无奈的我,只能拾起一地的荒芜,还有一地的碎梦。
关于拾荒者作文(篇12)
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
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
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
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
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
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
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
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
读书可以明理,读书可以增智,作者从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中领悟出来深刻的道理和精湛的思想,实属不易。文章的切入角度很小,结构安排合理,层层深入,语言精炼。
写中举的作文1000字合集9篇
当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我们经常写作文,经常写作文会让我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想要写好作文除了天赋之外多看多练才是关键,我们千万不要认为作文随便应付就可以。经过收集并整理,作文5000网编辑为你呈上写中举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中举的作文【篇1】
昨日落榜心苍凉,
今日中举变凤凰。
乡邻丈人皆来贺,
乡绅张官又赠房!
过了数日,又陆续有乡邻同窗前来庆贺,所谓米、酒、礼金不可胜数。且说今日,庭院前有两匹高头大马,下来两位宦官,头顶乌纱,脚下如踏轻风一般,直径来到范进大堂屋,传圣旨召范进入朝。范进听得大喜,又找来丈人胡屠户,大摆宴席,即日起程。
范进携了众人的盘缠和两个男仆来至京城,心中想到朝中必能受赏,便入住京城的高档客栈,次日着华丽衣冠入朝。此时入朝中一窥,朝堂下正跪着从全国各地来的二十位举人,按排名次序跪拜天子。天子仔细打量各位举人,个个都是年轻貌美的模样。但看了一圈,便打量到范进,见他虽穿着美丽,但眼神、举止、语态并不是能做官处事的料,便单叫起范进说道:第七名,且走近些让朕看看。范进只思受赏之事,那里听到天子之言,只是右边人用手推他:叫你呢!范进这才醒过神来,低着头慢慢走近天子。天子越打量他越觉反感,便皱着眉头道:想先帝之臣,无不貌相端正,行为之雅,吾择臣之道也应如此且今日见尔,本想封官于你,但见你相貌不断,行为不雅,不能胜任朝廷之事。今你且返家,日后若有适当之职,一定于你。范进听至一半处便觉心凉,听罢,更觉透心悲寒,但又不敢冒顶皇上,便答曰:草民感激不尽,敬谢隆恩。后退出朝堂,来到客栈中。
两仆人见主子归来,大喜问道:老爷,天子可许你官职?范进听得,本心中悲甚,进而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哭了一会,便叫仆人去查余下的盘缠。仆人曰:今刚刚交了房费、伙食,还余几两薄银,正等着老爷受赏呢!范进听罢,忙狂奔下楼,急急的退房,又收拾了行李,写了仆人离开。
两仆人正迷惑,又见老爷退房,更加困惑,连问了几次原因。范进耳根子通红,应曰:有何好问的?既退了房,还有何官职赏赐?仆人脸色大变,一路上责骂范进不止。后盘缠用尽,只好沿路讨饭回家。
想必你已知道范进返乡后,其丈人的脸色了。
写中举的作文【篇2】
范进中举续写(一)
话说范进中举那日,范进站在门口,对张乡绅说:“老先生,慢走,慢走。”还没说完,只听一阵马蹄声由远至近而来,张乡绅的轿子还未抬起,三匹马来到了跟前,上面坐的正是原来的那三个报录员,其中一人下马喊道:“哪个是范进?快出来!”张乡绅一听,立马从轿子里出来,气愤的说道:“你们是什么人?范老爷的名字难道也是你们敢叫的?见了范老爷还不赶快下跪!”三个人见张乡绅头戴纱帽,身穿葵花色圆领,知道是朝廷官员。便说:“老爷您有所不知道,刚才我们送错了贴,其实这个范进不曾中举,中举是另外一位青年人,因为同名同姓,所以才认错了。我们现在要收回报贴。”
张乡绅指着范进愤怒的说:“你这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了举人不满足,如今你倒真的想做起范老爷来了。本大人的房字和贺银快还给我,我真是瞎了眼!”说罢,命管家把银两要回来,范进听见张乡绅大人要回银两和房子,欲哭无泪,连忙让妻子进屋取出张乡绅刚送的银票,结果数来数去少了两锭,范进想起还给了岳父两锭。便和妻子急忙追出去,外面早已不见了胡屠户的影子,只好陪着笑脸说道:“大人有大量,你就宽恕几天,改天我一定亲自送去。”听了这话,张乡绅才骂骂咧咧的离去了。张乡绅走后,范进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号啕大哭,道:“我范进苦读五十年,不叫苦不叫累,好不易等到了中举,如今却说这是假的,天理何在呀!”这哭声越来越大,又引来了邻居,有人道:“哎呀,我早知范进尖嘴猴腮的,不是什么有才之人,刚刚知范进中举时我就不信,真叫我猜中了。”众人都附和着,在哄笑声中散去了。众人走后,胡屠户气势汹汹地走进了屋,一个嘴巴打过去,说:“现世宝,叫什么叫?丢死人了!我就说我这手怎么一点也不疼,原来你根本不是什么文曲星。”胡屠户说着,一口啐在范进的脸上,骂道:“你这个狗畜生,我当初竟将小女嫁于你,如今还相信你能中举。你扫把星……”范进呆呆的,如同梦中一般。
范进中举续写(二)
话说范进中举以后,只要跟他稍微沾点亲的,都风光了起来。有一个自称是范进阿妈的姐姐的丈夫的爷爷的儿子的岳母的姨母的儿子的人,拎了一篮鸡蛋,不远万里从地球的另一端飞奔而来,想让范进多多关照自己,当然他从地球另一端赶来时,范进已经当了一个多月的七品县令了。
范进估计是被他这一串称呼侃晕了,竟让他留下做自己的师爷。到底是把这位远方亲戚高兴坏了,手舞足蹈起来,篮里的鸡蛋都飞上天,砸在范进的脑袋上,开了花。范进狂汗~。
一日,一民妇击鼓伸冤。虽然范进已经上任了一个多月,但开堂办案还是第1次。虽然范进没办过案,但在戏里面也见过几回。但拿起惊堂木“啪”一拍,心里也跟着跳了一下。范进装模作样地问:“堂下何人?”那位妇人答曰:“民妇张倾城,乃圆环套圆环***的老板娘。”范进接着问:“有何冤情?”张倾城回答:“昨日,那卖肉的胡屠父来我们这儿唱卡拉OK,还吃了一桌的山珍海味,可吃完饭以后,就给那么一点点银子,还打伤我几个小兄弟,我们是小本生意也不容易啊,大人一定要为民妇做主啊~。”说完便掩面而泣。
这下范进可犯难了,这案子怎么办都不好,要是公正一点吧,就对不住老丈人,夫人那儿也不好交代;可要是偏向老丈人那儿吧,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怎么也得整点威信出来。那……再看看。
“啪”范进一拍惊堂木:“带胡屠父上堂。”
“威武—”
“岳…不,胡屠父,你昨日砸了张倾城的场子,可有此事?”范进第一次这么跟岳丈说话,心理直发毛。
胡屠父连忙大喊:“冤枉啊,大老爷,我昨日在圆环套圆环***喝了点小酒,那老板娘竟逞我酒醉之时,盗我银两,还反过来怪我没钱付帐,我一火就骂了两句,她竟然找了几个弟兄揍了我一顿,老爷啊,你一定要替我伸冤哪~。”
张倾城又哭了起来:“大人我是被冤枉的啊。”
范进这下更糊涂了,这原告变成了被告,这下如何是好呢?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范进脑子里写满了问号。
张倾城知道范老爷是胡屠父的岳父,心知自己吃亏,忙说:“大人我有一物证。”范进好奇:“盛上来看看。”说罢,张倾城上前几步,偷偷摸摸的从袖中拿出200两银子,送给范进,说:“范老爷可要明断啊!”
范进有点眼呆了,不知是拿好还是不拿好。倒是那新师爷,一把抓过银两,道:“我们范大人心里有数。”说罢,便在范进耳边嘀咕了一阵子,范进连连点头称是。
范进一拍惊堂木,道:“现在本官判:胡屠父砸人家场子不对,赔偿张倾城损失费80两,又因为胡屠父污蔑张倾城,关押他10天,退堂。”张倾城喜滋滋地捧着从胡屠父口袋中掏出的80两银子走了。
胡屠父不服气了,大声叫骂:“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中了举人就忘记了我这个老丈人……”范进慌忙说道:“岳父大人莫要生气,这120两银子是张门补偿你的损失的,还有你就在这住上10天,陪陪爱妻和我家母,她们也怪想您的,保证天天有好酒好菜招待您。”胡屠父心里这么一盘算,心知这次是范进帮他赚了,又满脸堆笑这对范进说:“哎呀,贤婿老爷,刚才是误会您了,我就知道您不会忘记我这老岳丈的,呵呵。”
此后,大街上都在传言范进大义灭亲的壮举,殊不知其中另有玄机也。
范进中举续写(三)
且说范进中举人第七名,其丈人胡屠户喜到极致,连日到女婿家中拜访,连声“贤婿、贤婿”的称道。张乡绅赠房,并派了十八个男女仆人帮忙搬家,定时赋短诗几句:
昨日落榜心苍凉,
今日中举变凤凰。
乡邻丈人皆来贺,
乡绅张官又赠房!
过了数日,又陆续有乡邻同窗前来庆贺,所谓米、酒、礼金不可胜数。且说今日,庭院前有两匹高头大马,下来两位宦官,头顶乌纱,脚下如踏轻风一般,直径来到范进大堂屋,传圣旨召范进入朝。范进听得大喜,又找来丈人胡屠户,大摆宴席,即日起程。
范进携了众人的盘缠和两个男仆来至京城,心中想到朝中必能受赏,便入住京城的高档客栈,次日着华丽衣冠入朝。此时入朝中一窥,朝堂下正跪着从全国各地来的二十位举人,按排名次序跪拜天子。天子仔细打量各位举人,个个都是年轻貌美的模样。但看了一圈,便打量到范进,见他虽穿着美丽,但眼神、举止、语态并不是能做官处事的料,便单叫起范进说道:“第七名,且走近些让朕看看。”范进只思受赏之事,那里听到天子之言,只是右边人用手推他:“叫你呢!”范进这才醒过神来,低着头慢慢走近天子。天子越打量他越觉反感,便皱着眉头道:“想先帝之臣,无不貌相端正,行为之雅,吾择臣之道也应如此且今日见尔,本想封官于你,但见你相貌不断,行为不雅,不能胜任朝廷之事。今你且返家,日后若有适当之职,一定于你。”范进听至一半处便觉心凉,听罢,更觉透心悲寒,但又不敢冒顶皇上,便答曰:“草民感激不尽,敬谢隆恩。”后退出朝堂,来到客栈中。
两仆人见主子归来,大喜问道:“老爷,天子可许你官职?”范进听得,本心中悲甚,进而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哭了一会,便叫仆人去查余下的盘缠。仆人曰:“今刚刚交了房费、伙食,还余几两薄银,正等着老爷受赏呢!”范进听罢,忙狂奔下楼,急急的退房,又收拾了行李,写了仆人离开。
两仆人正迷惑,又见老爷退房,更加困惑,连问了几次原因。范进耳根子通红,应曰:“有何好问的?既退了房,还有何官职赏赐?”仆人脸色大变,一路上责骂范进不止。后盘缠用尽,只好沿路讨饭回家。
想必你已知道范进返乡后,其丈人的脸色了。
写中举的作文【篇3】
范进进学后,胡屠户拿着酒肉来贺喜。胡屠户把女婿范进讽刺了一顿。
后来,范进去参加乡试,因没有盘缠,于是和胡屠户去商量,却没想到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说范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是,范进还是不死心,决定瞒着丈人去乡试。出榜之日,家里没饭吃,于是范进慌忙抱着鸡去卖。不一会儿,有人来报喜,屋里挤满了人,老太太没办法,只好拜托邻居去找范进回来。
邻居飞奔去找范进,告诉范进他中举了,但是范进不信,邻居只能硬拉范进拉回了家。范进看见自己真的中举了,高兴地拍手说:好了,中了,接着,往后一倒,咬紧牙关,不省人事了。老太太立刻给范进灌水,他又爬了起来,高兴地疯了,朝门外飞去,这下,搞得老太太哭,娘子愁,同时众邻从家里拿出一些吃的,给报喜的人吃,他们商量着该怎么办?最后决定,请胡屠户来打范进一巴掌。胡屠户终于答应了,胡屠户来到范进跟前凶神似的朝范进打了一巴掌,并说:该死的畜生!你中了什么?范进被一巴掌打醒了。
范进回家了,胡屠户又说自己眼光不错,选了个女婿,中了个举人,在众人面前炫耀起来。屠户和邻居都像众星拱月般欢迎着范进。
写中举的作文【篇4】
范进中了秀才,母亲、妻子俱各欢喜,丈人胡屠户腆着肚子,拎了副大肠道贺,顺便把范进教训了一顿,范进唯唯诺诺,只有听的份。
次日,范进少不得拜拜乡邻。到了六月末,这些同案的人约范进去乡试。范进又向丈人借旅费应考乡试,被丈人骂了个狗血淋头。范进心里一直做着中举的美梦,他怎么就甘心进不了考场呢?后来范进瞒着丈人去考试,出了考场,家里已经饿了两三天,他又被胡屠户狠狠地训斥了一顿。出榜当日,范进因家中没有粮食,只得拿母鸡到市场去卖。这时,报录的人来到范进家报喜,贺范进高中举人。
范进中举了!众邻居也纷纷前来贺喜,又送米,又送面,报录人吵着要赏银,母亲只得央求邻居到市集去找范进并向他报喜。范进以为是乡邻在哄他,取笑他,他不敢置信也难以置信。邻居只好劈手夺了他的鸡,把他拉回家。范进亲眼看到喜报后,先是大笑说:噫!好了!我中了!然后昏厥过去,不省人事。醒来后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了!我中了!傻里傻气地疯跑,跑着跑着,踹进泥塘里,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又疯跑上集。众人大眼瞪小眼,都说他是欢喜疯了。
老太太哭,娘子愁,众人商议着如何给范进治疯病,最后报录的人建议由胡屠户掌掴范进以治其疯。胡屠户在无可奈何之下答允医治范进,但他惧怕报应,不敢下手,于是饮酒壮胆。胡屠户大着胆子下手,掌掴范进,使他清醒起来。范进恢复正常后,邻居百般奉承,张乡绅也前来道贺,毕恭毕敬,并给范进银子,还赠房给他。
张乡绅走后,范进给丈人几锭银子,丈人向他阿谀奉承,极尽恭维,丑态毕露。躬着身,笑眯眯地走了。
写中举的作文【篇5】
范进估计是被他这一串称呼侃晕了,竟让他留下做自己的师爷。到底是把这位远方亲戚高兴坏了,手舞足蹈起来,篮里的鸡蛋都飞上天,砸在范进的脑袋上,开了花。范进狂汗~。
一日,一民妇击鼓伸冤。虽然范进已经上任了一个多月,但开堂办案还是第1次。虽然范进没办过案,但在戏里面也见过几回。但拿起惊堂木啪一拍,心里也跟着跳了一下。范进装模作样地问:堂下何人?那位妇人答曰:民妇张倾城,乃圆环套圆环娱乐城的老板娘。范进接着问:有何冤情?张倾城回答:昨日,那卖肉的胡屠父来我们这儿唱卡拉OK,还吃了一桌的山珍海味,可吃完饭以后,就给那么一点点银子,还打伤我几个小兄弟,我们是小本生意也不容易啊,大人一定要为民妇做主啊~。说完便掩面而泣。
这下范进可犯难了,这案子怎么办都不好,要是公正一点吧,就对不住老丈人,夫人那儿也不好交代;可要是偏向老丈人那儿吧,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怎么也得整点威信出来。那再看看。
啪范进一拍惊堂木:带胡屠父上堂。
威武
岳不,胡屠父,你昨日砸了张倾城的场子,可有此事?范进第一次这么跟岳丈说话,心理直发毛。
胡屠父连忙大喊:冤枉啊,大老爷,我昨日在圆环套圆环娱乐城喝了点小酒,那老板娘竟逞我酒醉之时,盗我银两,还反过来怪我没钱付帐,我一火就骂了两句,她竟然找了几个弟兄揍了我一顿,老爷啊,你一定要替我伸冤哪~。
张倾城又哭了起来:大人我是被冤枉的啊。
范进这下更糊涂了,这原告变成了被告,这下如何是好呢?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范进脑子里写满了问号。
张倾城知道范老爷是胡屠父的岳父,心知自己吃亏,忙说:大人我有一物证。范进好奇:盛上来看看。说罢,张倾城上前几步,偷偷摸摸的从袖中拿出200两银子,送给范进,说:范老爷可要明断啊!
范进有点眼呆了,不知是拿好还是不拿好。倒是那新师爷,一把抓过银两,道:我们范大人心里有数。说罢,便在范进耳边嘀咕了一阵子,范进连连点头称是。
范进一拍惊堂木,道:现在本官判:胡屠父砸人家场子不对,赔偿张倾城损失费80两,又因为胡屠父污蔑张倾城,关押他10天,退堂。张倾城喜滋滋地捧着从胡屠父口袋中掏出的80两银子走了。
胡屠父不服气了,大声叫骂: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中了举人就忘记了我这个老丈人范进慌忙说道:岳父大人莫要生气,这120两银子是张门补偿你的损失的,还有你就在这住上10天,陪陪爱妻和我家母,她们也怪想您的,保证天天有好酒好菜招待您。胡屠父心里这么一盘算,心知这次是范进帮他赚了,又满脸堆笑这对范进说:哎呀,贤婿老爷,刚才是误会您了,我就知道您不会忘记我这老岳丈的,呵呵。
此后,大街上都在传言范进大义灭亲的壮举,殊不知其中另有玄机也。
写中举的作文【篇6】
话说胡屠户一巴掌将因中举而疯的范进打醒后,将范进送回家不久就走了。
范母便忙着做饭。范进则换了套衣服,坐在里屋把报帖看了一遍又一遍。边看还边笑。这时,门口来了两个人,范进当是来贺喜的乡绅,眯着眼走上前去。可仔细一看,却是报录的官差。范进觉得奇怪:“诸位官差大哥有何事?”那报录人相互对看了一眼,上前一把扯下挂在堂屋的报帖,看也不看范进说:“我说嘛,看你这相貌,就知不是个做老爷的料,是我们大意,这中举的不是你,而是邻村的范进老爷,你和他比,虽名字相同,可相貌、才学却没有一样比得过他的,你好自为之吧。”说完就径自走了。
这个怎么办?范母和范妻都不自觉地捏了把汗。“这可如何是好啊,这好不容易考上了个举人,竟是假的,我这命苦哟!”范妻和范母也都各自哭了起来。
正当范进手足无措时,胡屠户拎着酒进来了。范进上前作揖。胡屠户一把扶住他说:“如今你可是老爷,怎能向我拜?喏,这一瓶是我封藏了10年的女儿红,咱就当给你贺喜。”说完自己嘻嘻地放下酒,对范妻说:“如今,你丈夫是老爷了,今后可要做大官的。以后你要好好伺候着,不然,等他找了个小女孩可就糟了。”范妻连声应允。
胡屠户眯着眼点了点头,一把拉下范进说:“你也喝些,这可是拿来贺你的。”范进连说:“是,是,是,岳父大人说得是。”胡屠户“嗯”了一声转头想看看报帖。这不看还好,看了后,胡屠户的眼睛立刻瞪得似胡桃核那般大:“贤婿,这堂上的报帖怎不见了?”范进听了,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这……这让我给收起来了,怕弄脏了。”
这时,门外来了一帮人,领头的是那张乡绅。范进问:“出什么事了?”那张乡绅板着一张脸:“原来以为你真的中了举人,如今竟是骗我的,把我那银子还我。”“对,还给我们!”门外一大帮人都叫开。
胡屠户也听出了意思,一巴掌打了范进:“果真,你不曾中,为何说中呢?瞧你这贼样,天生的奴才命,还想中举人,想去吧。今天,我就要好好教训你,别以为在人家面前就不敢教训人,你个畜牲,我怎么瞎了眼,让我这美貌如花的女孩儿嫁与你个倒运人,真是没天理!”
于是一大帮人都开骂范进。范进躲过人群,灰溜溜地逃了!
写中举的作文【篇7】
张乡绅指着范进愤怒的说:你这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了举人不满足,如今你倒真的想做起范老爷来了。本大人的房字和贺银快还给我,我真是瞎了眼!说罢,命管家把银两要回来,范进听见张乡绅大人要回银两和房子,欲哭无泪,连忙让妻子进屋取出张乡绅刚送的银票,结果数来数去少了两锭,范进想起还给了岳父两锭。便和妻子急忙追出去,外面早已不见了胡屠户的影子,只好陪着笑脸说道:大人有大量,你就宽恕几天,改天我一定亲自送去。听了这话,张乡绅才骂骂咧咧的离去了。张乡绅走后,范进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号啕大哭,道:我范进苦读五十年,不叫苦不叫累,好不易等到了中举,如今却说这是假的,天理何在呀!这哭声越来越大,又引来了邻居,有人道:哎呀,我早知范进尖嘴猴腮的,不是什么有才之人,刚刚知范进中举时我就不信,真叫我猜中了。众人都附和着,在哄笑声中散去了。众人走后,胡屠户气势汹汹地走进了屋,一个嘴巴打过去,说:现世宝,叫什么叫?丢死人了!我就说我这手怎么一点也不疼,原来你根本不是什么文曲星。胡屠户说着,一口啐在范进的脸上,骂道:你这个狗畜生,我当初竟将小女嫁于你,如今还相信你能中举。你扫把星范进呆呆的,如同梦中一般。
写中举的作文【篇8】
从小便长听母亲说,长大了千万不要学你范进叔叔那样,但这却使我对范进叔叔越来越好奇,越来越想与范进叔叔待在一块儿。
我家就在范进叔叔家的对面,母亲做饭时,做针线活儿时,我常溜到范进叔叔的屋子,只见那地上乱糟糟的,堆满了破烂的书和凌乱的破衣裳。他不是在那儿看书,就是在别的地方看书。我心里常常想道:看书有什么不好的,虽然范进叔叔家里这样穷酸,但人穷也不能无志。
起初我经常去那儿,觉得范进叔叔人好玩风趣。时间久了,去范进叔叔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我每去,便每能听到胡屠户责骂范进叔叔,可后来啊,胡屠户口中的范进叔叔的形象就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便是别人让我去,可我自己心中却不想去了。
胡屠户口中的范进叔叔是现世宝穷鬼,是烂忠厚没用的人。母亲口中的范进叔叔是个无赖,我眼中的范进叔叔也慢慢趋于这种状态了。
没过多久,母亲带我搬了家,口中不停地说着: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我么家再经不起这样折腾了。
搬过家去一阵后,每天只听母亲说,总算过了几天太平日子。
待我们生活安稳下来了,母亲偶然听人说,范进叔叔中相公了。几次打听之后觉得属实,就匆忙拉着我回家,把家里能吃的米啊,能煮的鸡蛋啊,还有串串红辣椒和玉米装起来,拉着我急急忙忙的跑到范进叔叔家。到时我已筋疲力尽,只觉得两眼发昏,耳朵失鸣了。躺在地上,却忽的看见范进叔叔张牙舞爪,光着一只脚,正哈哈大笑着呢。我吓了一跳,蹦了起来。众人皆说,范进老爷啊,它是高兴的变得疯癫了。母亲大叫了一声,露出难色,差点要掉出泪来。她与胡屠户连忙想法子。范进叔叔好不容易平静了,母亲什么也不管的就拉着我,拿着东西到了屋里。母亲喋喋不休了一番后,范进叔叔说:欠你们的钱今日便还了。母亲连忙说着:不用,不用……最后还是收下了,将它仅仅的抱在自己的腰包中。我却觉得母亲小题大做,心中满是不屑。母亲连忙给我使了个眼色,叫我作揖,说:小儿今后还请多多照料啊。范进叔叔只轻声说:好,好。
写中举的作文【篇9】
话说范进考上了举人,丈人母妻俱欢喜,张乡绅又送礼又送房。邻居们天天上门恭贺送礼。
范进中举后,风光无限,胡屠户对他是卑躬屈膝,谁见到都夸一句“范老爷。。。。”范进却不赴京做官,反而又寒窗苦读了一年。次年范进赴京赶考进士,落榜。三年后复去,落榜。又复三年考上了二甲十三名,全国十六。可刚考上,范进就知道张乡绅要贺喜,于是闭门不出。胡屠户又在乡里道:“我这贤婿品行好,文采好,相貌好。”正巧范进回来,胡屠户又欢喜不已。忽四马飞报:“范老爷殿试十六名,评为庶吉士,快快入京!”
范进与家亲共赴京城,范进名声大噪。范进每每直言劝谏,皇帝面上答应,心中却已十分恼怒。有一天,范进醉酒回家,把人给打了,范进后悔不已,皇帝借此机会说范进无恶不作,欺压百姓,贪污受贿。证据就在大家心中,谁都知范进做官后便贪,结果被抄了家。
回到乡后,胡屠户破口大骂范进,又扇了范进十来个耳光。直打的范进眼冒金星。张乡绅也把银子要了回去,范进才知道原来社会如此黑暗。次年,皇帝得知连年闹旱灾,国库无粮救济,十分苦闷。一太监谓皇帝曰:“范老爷怕有天灾人祸,保存了80万两银子充入国库。”天子闻之,龙颜大悦,即刻召范进回京。胡屠户惶恐的回来了,连说自己大胆,范进也无仁慈之心了,大喝一声“滚”,把胡屠户吓得屁滚尿流,张乡绅又来了,范进一视同仁,枉自叹息,世间悲凉。
范进看到黑暗后明白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做了清官,把自己生平遭受写了出来,留下了回忆,得到善终。胡屠户回乡却遭唾骂而死,也谓善恶到头终有报。
写奥特曼作文700字系列9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写奥特曼作文700字系列9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写奥特曼作文 篇1
我的童年像天上的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其中有一个最有趣的回忆,让我难以忘怀。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特曼还在流行时,我就有了一个奥特曼梦。看到他们在天空中自由飞翔时,常常羡慕不已。但我也经常想:“我是不是奥特曼呢?”为了证明我也是奥特曼,必须先学会飞。
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一个公园玩。在一幢大楼上,我站在楼梯上往下看,公园里的人密密麻麻像蚂蚁一样。我想:“从这跳下去,我应该就可以飞起来了,对,就这么办!”我立刻就这样做,那旁的云朵在飘,那巨大的风声不停地敲击着我的耳膜,这是,我清楚地明白:现在我在飞速的降落。真是苍天有眼,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我的下面正好有一个弹簧床,落在床中心的不是别人,就是我。那时,可以说,我被吓得六神无主。但事情还没有完,弹簧又把我弹来弹去,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平息。
事后,我懂得了两件事:一是纳闷我为什么不是奥特曼,一是我懂得了一个人有疑问,有目的是一件好事,但是危险的事情千万别去尝试,一旦出意外,将会落下终身后悔。
写奥特曼作文 篇2
假如我是奥特曼,当发生地震时,我会用空气罩盖住大地,让大地不再震动,人们就会安全度过灾难。直到地震过后,我才收起空气罩飞走。
假如我是奥特曼,每当开运动会的时候,我都会飞去看看有没有犯罪分子混进去搞破坏或是偷东西,如果有的话,我就会把坏人抓出来,然后给他们喝神圣泉水,这样他们就不会再作恶了。
假如我是奥特曼,如果有外星人入侵,我会用世界上最强的激光波,把他们击退,直到我们完全胜利为止。
假如我是奥特曼,每当敌人攻击我国时,我会用激光炮还击他们,让敌人再也不敢侵犯我们。
假如我是奥特曼,当发生火灾的时候,我会运来大海的水灭火,让人们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等火灭了的时候我才飞走。
假如我是奥特曼,世界上会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做,我会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
写奥特曼作文 篇3
听到这个名字,你可能会想——作者是不是一个3岁小孩儿?还是一个低能儿?为什么会用这种题目……甚至已经在嘲笑我了。
还是我来告诉你吧!我所要表达的,并不是奥特曼有多厉害、多勇猛,而是要想你倾诉一番有关我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一天,不知从何时起,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我的大表哥,程鹏。他比我大4岁,在我两三岁时,他就已经是个小大人了。在我稍有记忆的时候吧,他便带来了一系列的《奥特曼》,从那时起,我便与表哥产生了友情,并靠《奥特曼》结交了许多朋友——在一起散步中因酷爱奥特曼而成为朋友;在初入幼儿园因奥特曼而组成“小战队”;在与伙伴一起观看《奥特曼》是彼此加深了友谊……
我在阳光下尽情模仿者各式各样的奥特曼。有艾斯奥特曼、泰罗奥特曼、杰克奥特曼、英雄奥特曼,还有雷欧奥特曼,记得我小的时候还总是叫他“雷楼”奥特曼,现在想起来,总是不由得捧腹大笑啊!“我才不当怪兽呢!”“我要奥特曼!你才是怪兽!”“我当队长,你们必须听我的!”大家拼命争夺各自的角色,常常因此而闹得不可开交,但往往又会为新《奥特曼》影碟的出现而又聚在一起。可以说,奥特曼在我的童年时期给予了我很多快乐。
现在,我上六年级了,平时连一丁点儿放松的时间都没有。好不容易放假了,表妹让我在电脑上给她找奥特曼视频,似乎让我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代!可在一幕幕奥特曼画面中,我却怎么看也觉得不逼真,昔日里令我魂牵梦绕的奥特曼如今怎么会变得如此不招我喜欢?为什么表妹又那么喜爱呢?如此可见,我童年时期的天真与幼稚,但反映出一个个令人缅想的童年时光。
唉,如今我的金色童年已经走到了尽头,迎面而来的又会是另一番景象的青少年时期,仔细回顾一下过去,奥特曼真的给予了我好多好多的快乐。我总会时不时地打开抽屉,望着一件件被灰尘笼罩了的想丢而又舍不得的小玩意儿,回忆着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童年趣事……
写奥特曼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奥特曼。我特别崇拜他们那高大的身姿和保卫宇宙的精神,今天我要介绍《奥特曼》这个系列的起源---初代奥特曼。
身高40米,体重35000吨,得意技能是斯卑修姆光线和八分光轮,这就是初代奥特曼的基本资料。他有一双椭圆形的眼睛和有力的手腕以及挺起的胸肌。他的皮套经历了三次变化,A皮套是“硫酸脸”因为演员的呼吸所以凹凸不平,B外套修正了缺点,但皮套仓库被小偷所“光顾”,所以才有了C皮套,《初代奥特曼》是1966年拍摄的,一共39集。
当然,一味地写保卫地球的故事,难免会有些枯燥,所以特地写了这样的一个情节。
在第23话里,苏美争霸时期,某个国家派出宇航员贾米拉去探索未知的宇宙,因为飞船故障,所以无法返回轨道。贾米拉立刻发出求救信号,但那个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并没有伸出援手。贾米拉迫降在一个没有水的星球,变成了怪兽。因为没有做出救援,并没有在国际和平会议大楼上公布这次事件。同时,世界各地都发生了交通事故,据报道都是看不见的墙,连科学特搜队都都差点送命,原来这是贾米拉干的---为了报复人类!被发现的贾米拉直接向国际会议大楼走去,关键时刻,旱田变成奥特曼,使用奥特水流把怕水的贾米拉干掉,并懊悔地说:“对不起,贾米拉,请允许我们把你埋在你深爱的故土。”这其实是对宇航员加加林的纪念,贾米拉走了,在他的故土无声无息地走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初代奥特曼则是奥特之星的星星之火。从1966年的他到现在的欧布奥特曼已有半世纪之久的历史,奥特战士曾对人们说过三句话:只要人们心中还有希望,热枕之心就不会被磨灭。在人类学会保护自己之前,我们会成为人们最坚强的护盾。化不可能为可能,这就是奥特曼!
写奥特曼作文 篇5
我很爱看科幻动画片《奥特曼》,但我更喜欢心目中的英雄奥特曼,我常常幻想,假如我是奥特曼,那该多好啊!
有一天起床,我突然发现我如愿以偿成了奥特曼。正当我发愣的时候,铃电话铃声响起,是阿波博士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急匆匆地说:奥特曼,请你赶快去宇宙一趟,我们的雷达探测到有一股巨大的能量正在接近太阳,谢谢!我一听到消息,就一下子冲上了高远的蓝天,飞向浩瀚的宇宙。到了宇宙,我仔细搜索着信息,果然和阿波博士说的一模一样,我连忙采取行动,先用光眼把全过程仔细记录下来,再用XS激光向能源射去,激光立刻被吸收了,而且已经接触到太阳了,形成了五只脚鸭子的黑斑,我很奇怪。正在这时,阿波博士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奥特曼,这是世界上最新太阳黑子的记录,我们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谢谢你,你可以回来了。我高兴地回到了地球。
从那以后,我经常帮助人们。我给盲人一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走出黑暗的世界,让他们看到欢乐的小鸟,看到鲜艳的花朵,看到绿油油的小树。我还为人类做许多好事,成为保护人类的英雄。探索更多大自然的奥秘,让人类的明天更加美好。
写奥特曼作文 篇6
我喜欢的`玩具是:奥特曼大战怪兽的赛罗奥特曼和怪兽里面的胜利杀手两个玩具,它们都是爸爸从网上买来,送给我的礼物的,我特别喜欢它们,我睡觉的时候,还要抱着它们,一有空就跟它们玩。
赛罗奥特曼的造型是:头上有两个头标,脸像人脸, 眼睛的颜色是黄色的,身体跟人的身体一样,就是比人的身体的胸部多了一个蓝色能量源,有能量的时候是蓝色的,没有能量的时候是红色的。他的必杀技是奥特龙卷风和赛罗头标。胜利杀手,脸跟人脸长得一样,眼睛是蓝色的,胸上也有一个绿色的能量源。它的必杀技是艾斯姆光线。奥特曼和怪兽都有跟人接近的外形。
不光我喜欢这两个玩具,我的弟弟象象也喜欢赛罗奥特曼和胜利杀手。有一天,我的弟弟来到了我的家里玩,他从我的一大堆玩具中就选出了这两个玩具,我扮演了胜利杀手,弟弟扮演了赛罗奥特曼,我两就玩起了奥特曼大战怪兽的游戏。在玩的过程中,我还给他讲了很多关于奥特曼大站怪兽的故事,这个玩具给我和我弟弟的带来了很多乐趣。
写奥特曼作文 篇7
我很想成为奥特曼,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打怪兽,保卫地球了。
今天,我正在看奥特曼的电视,结果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这天,我和妈妈在家里玩,突然,一只大鸟从云层中飞了出来。这只大鸟叫魔格巴萨,它一下来就开始破坏房屋,顿时,人们都开始四处逃跑,我和妈妈也开始跑。但是,魔格巴萨扇动巨大的翅膀,把房屋和人们都吹到了天空中。我在空中不停地喊:“啊啊啊,救命啊!”喊着喊着,我就开始往地面落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光射到了我的心中。
过了一会儿,一个不像人的外星人对我说了句:“你愿意成为奥特曼吗?”
“我想成为奥特曼。”我想了一会儿说。等我说完,我就变成了奥特曼,我高兴极了。但是,我还没有高兴完,魔格巴萨就飞了过来。我见了,一个滑铲从它的底下穿了过去。我起身,向它冲过去,走到它面前的时候,我用拳头打了一下魔格巴萨的头。魔格巴萨被这一拳给打倒在地,我接着用脚踩着它的大翅膀,用拳头打它的头,然后就跳到了它的后面,用手拿住它的头,把它扔了出去。最后,我用最强大招把它给打死了。取得胜利后,我就向宇宙飞过去,我边飞边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
突然,我醒了,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写奥特曼作文 篇8
童年时,心里装着很多英雄,比如奥特曼。
说起奥特曼呀,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还很小,看的还是圆谷英二的周年庆《迪迦奥特曼》。不得不说我当时看得挺沉迷的,从电视上看,每集都看,能变成三种不同形态的巨人实在是太帅了,看得我也想去M78星云。后来才知道其实迪迦奥特曼和M78星云的光之国没啥关系,迪迦比光之国的奥特曼都要早,虽然听别人说奥特曼的故乡是光之国,可是迪迦是地球超远古时的黑暗巨人,最后才改邪归正的。不过迪迦已经是我那时的英雄了。
我第二次看奥特曼是圆谷英二的开山之作《奥特曼》又称《初代奥特曼》,是我在有了我人生中第一台电脑上看的。说真的,挺无聊的,奥特曼出场时间也就3分钟而已。我那时候却不这么认为,觉得剧情超赞,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还觉得恐怖,于是跳过精彩的剧情直接看奥特曼打怪兽情节。
初代奥特曼的怪兽除了宇宙恐龙外全是战斗力只有5的怪兽,但是有一个怪兽把我吓了好久,睡觉不敢关灯。他就是三面怪人达达,没错,就是那个斑马装麻子脸的达达。虽说现在看看不过如此,但是,当时把我吓却很惨。老师让我们写作文,只要遇到坏人角色我就用达达命名。
然后我看过最不忍直视的奥特曼系列就是《雷欧奥特曼》,从一开始L77被毁到最后成为格斗大师挺励志的。但是他始终是格斗大师,一般就是打,没有奥特曼光线,这一拳拳打死怪兽实在是不敢看,我是挑着看的。最后一集雷欧奥特曼被冻住了,怪兽就来了切猪肉,这我不敢看,当时看这系列还行。
我好长一段时间没看奥特曼系列的了,直到前几年。我看了一部名为《奥特曼大电影银河传说》的一部电影,里面说了一个大反派贝利亚因为想获得力量而偷东西,然后被黑暗化,关进大牢里,一个不怕死的怪兽拿着贝利亚的战斗仪救下贝利亚,然后被一棒打死,贝利亚去光之国复仇然后又被赛文之子赛罗给打败了。
当时我认识了两个新奥特曼,贝利亚和赛罗,说真的要不是导演想表达一种邪不压正的正能量,我真心觉得他们能打个平手。看完这部电影我也就追了追赛罗和贝利亚也就再也没看过其他系列的奥特曼了。
直到现在,有时会重温一遍《迪迦奥特曼》,毕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奥特曼。童年曾风靡一时的奥特曼到现在虽说10个人7个人都看过,但是能一直追的人就少了,我童年的奥特曼也就此落幕。
写奥特曼作文 篇9
一位母亲牵着自行车,后座上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孩子正津津有味的吃着饼干,这时孩子手一抖,一片饼干啪地落在了地上,这位母亲回过头,指指路旁的垃圾桶说:来,我们把它捡起来。说完弯下腰捡起落在地上的饼干碎片。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看法?我想:这位母亲的文明行为,给这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将受用一生。你说不是吗?
其实一个人的好行为都是因为平时不注意、不在乎而形成习惯后在举手投足间不经意就暴露出来了。说到文明素质,其实每一个人内心都有向美向善的天性,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因自我约束的态度、能力不同,才有了不一样的行为。我想有些同学是因为其它同学在背地里骂你或说你外号,而你也不是恶意地打了对方或骂了对方,而造成了争吵,其实这也是一种约束能力不够的行为。首先,是说别人的同学,我想你们一定也只是开一开玩笑,逗一逗别人,而你们有没有想到事后的结果,这样会给同学之间造成不好的影响,而导致了引火烧身,招惹别人来打你,骂你。然后是打人或骂人的同学,你们也不对,因为你虽然是受了影响而导致,但请你在打人或骂人之前先想一想,还有没有其它的解决方式呢?
文明礼仪非常重要,如果一个人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底线,那么我们纵然拥有了高深的科学文化知识,对人对己对社会又有何用呢?文明礼仪不管对别人,对自己都有很大的好处,如果你看见一个人随地吐痰,你会怎么想?当看到一个人随地大小便你会怎么想?我想答案都是否定的吧!所以文明礼仪就是从这里表现出来的。
大家一起互相监督,用事实来说话,用自己的文明礼仪给大家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这能让你受用一生。
写美人鱼作文1000字(集锦9篇)
相信大家对于写作文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写作文能锻炼我们语言组织能力。多阅读优秀作文有利于我们的写作,那么一篇优秀的作文究竟该怎么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写美人鱼作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写美人鱼作文 篇1
她是深海里中一条美丽的一条美人鱼,在这里她是最普通的一种。但她却拥有一种别的美人鱼没有的特征。她的鱼尾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成人类的双腿。
族里的长老都认为她是很久以前的一位祖先转世的,当年,她的其中一位祖先曾为了一位人类的王子而化为沫。她不明白她的祖先为什么会这么傻。所以。对于长老们的看法,她一点也不已为然。
在两年前,在她的一次游玩中,她被当孤儿让一对外国夫妇收养了,她很乐意,但是,她不喜欢的就是每天都得上学,这对喜爱在水中游乐的她来说很苦恼。
今天,是她转学的第十天,因为她想在这所学校读书,所以,养父母送她来了。
她被分配和一个男孩同桌,她记得当男生看见她时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随后又趴下头了。
后来,她知道那个男生叫程忆草,很女性化的名字,在年以后。她就叫他啊草。
像现在,他一进教室,明年,就看见他又在望着手中的照片,那是一张海的照片,她所在的那个海。
她向他打招呼:“啊草,早安”
他望了她她好久,然后一直等到她坐下才轻轻地问:‘你相信世界上有美人鱼吗’
她倏地望向他,转着眼珠子问:‘你?相信’在内心则想着:”我就是啊!我当然相信自己的存在’
他把注意力又转到相片上,说:‘我见过,就在这个海的海边。’说完。他又转向她:‘你的眼睛和她的很像,你信吗。’
她的眼睛是水蓝色的,在她的族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同类是水蓝色的眼睛。不对。还有一个,是长老们所说的那个祖先。
她确定自己没在之前见过他,这么说来。。。他见到的是。。
‘你是什么时候见过她的?’她想知道。
‘很久了,好象是在我18岁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说。
‘可是你今年才。。。’15岁,她的惊呼声被他打断了:‘我知道。但我确实在那一年见过她!’
这一次,她是真的相信,因为她相信他。
‘我相信你’她轻轻的说。
或许今晚她该回海一次了,她会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的
。。。。。
在海里嬉戏是她最喜欢的,但现在她却无心游乐,脑海里仍然回旋着刚才长老说的话:‘小鱼你不要管他的事,我们都知道你喜欢他,但是你应该知道,现在的海规中有了新的规定,’
这个她知道,因为祖先的那件事,海神同长老们在海规上加了这样一条:如果喜欢上了人类的男子,但是男子却不喜欢她,那么她就必需永永远远地被关在海里最深的洞里,永生得忍受洞内熊熊的炼火所煎熬。
但是,她知道,自己喜欢他,她想知道他的事,所以还是问了长来们
当长来把她带到海镜前面时,当她看者镜里闪过前世的一幕幕,思绪如潮涌向她,这一刻,她真正相信自己确实是祖先的转世。
没想到以前被她说傻的却是前世的自己。
突地,她瞄见海滩上的一个人,是他!她立刻潜入海底改道而行,她在举动不是没有原因,像她的前世一样,她就是美人鱼的事实不能告诉人类
。。。。
第二天一早。当她步入教室时,一眼便看见他对她笑,她诧异,因为他从不轻易笑。
‘我找到她了!’一等她做到椅子上,他便迫不及待地说,
‘谁?’她突然有不好的预感。
我昨晚又见到她了!她是今天才来的插班生,我们在那个海的海边遇见的!’他兴奋地说。
而她却只觉得心开始一点一点破碎。
‘你怎么知道是她?’她轻轻地问。仿佛太多声会使声音破碎,
‘她很美,像她一样,而且我们是在同一地点相遇,我相信她就是’她展现出她从未见过的快乐。
‘那。。。’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最偶只得宣告失败,等她睁开眼时,他已不在座位上了。她向四处张望,他原来跑到窗边了,眼睛望着下面。她不由自主地走获取,随着他的眼神望去,是一个片量客人的女皇是呢感。
她的心刺痛了一下,为他专注的眼神也为那个女生的脸,很前世的她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她的眼睛是诡异的翠绿色,或许她可以点明这一点。
‘她的眼睛是绿色的!’她对他说。
‘因为她是混血儿,你不也一样?’他头也没转地说。接着又说:‘即使轮回,也该有些地方变了。但是我已经满足了,真的!’
她的希望因他的话彻底破灭。
接下来的那些她是深海里中一条美丽的一条美人鱼,在这里她是最普通的一种。但她却拥有一种别的美人鱼没有的特征。她的鱼尾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成人类的双腿。
族里的长老都认为她是很久以前的一位祖先转世的,当年,她的其中一位祖先曾为了一位人类的王子而化为沫。她不明白她的祖先为什么会这么傻。所以。对于长老们的看法,她一点也不已为然。
在两年前,在她的一次游玩中,她被当孤儿让一对外国夫妇收养了,她很乐意,但是,她不喜欢的就是每天都得上学,这对喜爱在水中游乐的她来说很苦恼。
今天,是她转学的第十天,因为她想在这所学校读书,所以,养父母送她来了。
她被分配和一个男孩同桌,她记得当男生看见她时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随后又趴下头了。
后来,她知道那个男生叫程忆草,很女性化的名字,在年以后。她就叫他啊草。
像现在,他一进教室,明年,就看见他又在望着手中的照片,那是一张海的照片,她所在的那个海。
她向他打招呼:“啊草,早安”
他望了她她好久,然后一直等到她坐下才轻轻地问:‘你相信世界上有美人鱼吗’
她倏地望向他,转着眼珠子问:‘你?相信’在内心则想着:”我就是啊!我当然相信自己的存在’
他把注意力又转到相片上,说:‘我见过,就在这个海的海边。’说完。他又转向她:‘你的眼睛和她的很像,你信吗。’
她的眼睛是水蓝色的,在她的族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同类是水蓝色的眼睛。不对。还有一个,是长老们所说的那个祖先。
她确定自己没在之前见过他,这么说来。。。他见到的是。。
‘你是什么时候见过她的?’她想知道。
‘很久了,好象是在我18岁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说。
‘可是你今年才。。。’15岁,她的惊呼声被他打断了:‘我知道。但我确实在那一年见过她!’
这一次,她是真的相信,因为她相信他。
‘我相信你’她轻轻的说。
或许今晚她该回海一次了,她会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的
。。。。。
在海里嬉戏是她最喜欢的,但现在她却无心游乐,脑海里仍然回旋着刚才长老说的话:‘小鱼你不要管他的事,我们都知道你喜欢他,但是你应该知道,现在的海规中有了新的规定,’
这个她知道,因为祖先的那件事,海神同长老们在海规上加了这样一条:如果喜欢上了人类的男子,但是男子却不喜欢她,那么她就必需永永远远地被关在海里最深的洞里,永生得忍受洞内熊熊的炼火所煎熬。
但是,她知道,自己喜欢他,她想知道他的事,所以还是问了长来们
当长来把她带到海镜前面时,当她看者镜里闪过前世的一幕幕,思绪如潮涌向她,这一刻,她真正相信自己确实是祖先的转世。
没想到以前被她说傻的却是前世的自己。
突地,她瞄见海滩上的一个人,是他!她立刻潜入海底改道而行,她在举动不是没有原因,像她的前世一样,她就是美人鱼的事实不能告诉人类
。。。。
第二天一早。当她步入教室时,一眼便看见他对她笑,她诧异,因为他从不轻易笑。
‘我找到她了!’一等她做到椅子上,他便迫不及待地说,
写美人鱼作文 篇2
海风吹拂过我的脸庞,大海如摇篮一般轻轻地晃动,海鸥鸣叫着捕鱼。一声“扑捅”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在另一边的礁石上,坐着一位美丽的少女,深蓝的瞳孔,仿佛代表着她是一只美人鱼。
她纤细的双脚拨动着海面,然后向我走来。我笑着跪在沙滩上,用手指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圆圈。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这个圆圈就是我们安逸的世界,不用和别人联系。她是美人鱼,一位来自深海的公主,却向往陆地的生活,与我作伴。
她刚出现时,我并无惊讶,我不管你是来自海底的某个深渊角落,也不在乎你身上的鳞片。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却恍惚看到了你晃动的身影,待我回头时你却消失不见。
几天不见了,你还好吗?我与其他人合不来,但只要你在我身边,面对其他人所说的绯闻,我都会视而不见。请不要站在礁石上,匆匆地见了一面,一转身就跳进海中,沉入海平线,与夕阳一起沉下去。海浪拍打着你站过的礁石,你的双脚重新变成了一条美丽的鱼尾,在海水中晃动,找你的姐妹去了
。知道吗?神话传说中,你为了人类的爱,甘心被搁浅在海岸上,直至死去。多感人的故事,为什么我们就做不到。这几天,我一直孤独地做事,偶尔会在大厦的玻璃墙上看见你的身影,但提回头,却什么也没有,你为什么要躲着我,我做错了什么吗?镜子成了你监视我的道具,我该去哪儿监视你?我没有你的鱼尾,无发在海中呼吸,但我天天在海边守护着,直到你出现。你可以为了爱而被搁浅,我也可以为你潜入海里面,哪怕再冷的冬天,我会一直找你。你为什么始终不愿意出现。怎么了?你忍心断绝我与你的关系吗?我是你的朋友啊!你为了海中的城堡与幸福生活,要忘了我始终不变的誓言吗?听不到你的回答,但咆哮的海风似乎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向下流,眼泪在流,却不哽咽,我怕你听见,更怕你看见,赶紧抹干了眼泪。你的音容笑貌,一直徘徊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其实,在海中的你心里已有了答案,你的思绪里灌满了我对你的眷恋,看着我流泪,却不愿流泪、不愿安慰,海是你的家,你可以暂时住在陆地上,但陆地绝不是你的家,你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我却没有想到你会这样离开,一声招呼也不打,你知道我有多失望吗?但我还是愿意化作雕像等待你的出现。要说再见吗?就以这样的态度跟我说再见,说了之后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呀!你想好了吗?你没有说,却一声不吭地跳下了海,我的心碎裂开飘荡在海面,随着大海的波浪送到你看得到的地方。而你,一抬头就看见了那血红的东西向远处漂去。
深渊的美人鱼,摆动着尾巴,和鱼儿共舞,海是你的家,一个非常令陆人向往的地方,贝壳是你的项链,珍珠是你的泪水,玫瑰花瓣是你的皮肤,深蓝的眼睛呦!仿佛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你为何要来陆地,你想和小美人鱼一样,脚踩在刀刃上,流出鲜血来满足你的欲望吗?你有你自己的王子,你有你自己的桂冠,又何必来到陆上,魅惑别人,伤别人的心呢?
写美人鱼作文 篇3
于是人鱼公主的身体慢慢地,化做了许多五彩缤纷的泡泡。
黎明的曙光,照耀着泡泡,而人鱼公主的身影,又像在泡泡中忽隐忽现的往上升
——安徒生
孤独而又美丽
“大家好,我叫木嘉,希望以后能和大家和睦相处。”做完简单的自我介绍,径直朝最后一排走去。她不太喜欢和别人接触,况且她个子本来就很高。
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伸展在雾气中的枝桠是寂寞的。一个人捧着一本童话,坐在窗前,她一直相信童话。“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这篇读了几百遍的童话,却依然喜欢,只因为它的结尾不是“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读起来会有莫名的伤感,或许是因为同情。
“嗨!你好,我叫楚果果,我坐你旁边。”忽然间,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木嘉的思绪。木嘉抬起头,礼貌的以微笑回答。但木嘉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活泼的朋友会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第一次浮出海面
“王子走出来的时候,有一百多发火箭一齐向天空射出。它们照耀得如同白昼,因此小人鱼非常惊恐,赶快沉到水底。可是不一会儿,她又把头伸出来了——这时她觉得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向她身上落下来。她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焰火。”
从窗外吹进来的凉风,带着露水和树叶的清香。“两个人为一组,待会儿上台表演情景对话。”秋风瑟瑟,使老师的声音有些干瘪。“木嘉,我们一组吧!待会儿上去表演。”果果有些激动地对木嘉说。木嘉瘪了瘪嘴,她不太喜欢出风头。果果便摇着她的手,努力哀求。木嘉即便有一百个不愿意,也只得跟着果果。待准备时间结束,果果立马高高地举起手。木嘉心里有些着急,想让果果把手放下,但又劝不动,只得心里默默保佑。
“楚果果。”人生总是充满着戏剧性,你越是不想来的,它就越要来。这是木嘉第一次上台,自然紧张得不得了。但还好有果果顶着,在她忘台词时,努力做着嘴型提醒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友谊。
幸福的生活
“他们走过香气扑鼻的树林,绿色的枝子扫过他们的肩膀,鸟儿在嫩叶后面唱着歌。一直到他们看到云块像一群向遥远国家飞去的小鸟一样在下面移动为止。”
后来,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木嘉开始变得越来越开朗。她们一起在雨中疯跑,在屋顶放声歌唱。她们一起购物,一起跑步。她们一起摔倒,有一起爬起来。木嘉不再惧怕与人接触,她开始变得热情,乐观。
木嘉发现果果也相信童话,于是她们又一起讨论一个个童话。每当提到《美人鱼》时,果果总是说它太伤感,竟然化为泡沫,所以果果并不喜欢那一篇。木嘉只是淡淡的笑着也不回答。
木嘉觉得她很幸福,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就算有些时候会出丑,会被批评,她也不在乎了。
化为泡沫
“刀子沉下的地方,浪花就发出一道红光,好像有许多血滴溅出水面。她又再一次把她迷糊的视线朝王子望了一眼,然后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她觉得她的身躯在融化成泡沫。”
快乐得太单纯就容易破碎。到后来,果果突然说要借钱,木嘉也没觉得什么,刚开始果果还会还,到后来,果果借的钱越借越大,并很少在还。木嘉依然每天对着果果嘻哈,但越是这样,就越觉得不安,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总觉幸福得有些不真实。
后来某一天,果果突然去了教育处。木嘉总感觉似乎又不好的事发生。果真,老师突然宣布,果果要转学了。旁边的女生小声的嘀咕了句“想不到她竟然敢偷老师的东西。好骗了好多人…”木嘉只觉得脑袋一下子大了,立马冲出去找果果。
在走廊上,木嘉看到了果果。果果低着头,失去了往日的活泼。长长的刘海盖住了大半个脸,只露出了嘴,上唇紧紧咬着下唇。木嘉突然不想问了,只是怔怔的看着果果。两人都不出声。寒风凛冽,轻轻撩起了果果额前的碎发。木嘉看到了果果红肿的双眼。
但最后结果出来,只是个误会。但果果还是转走了。木嘉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看到果果笑了。那往日的点点滴滴,仿佛就是孩童嘴里吹出来的泡泡,一点就破。
其实散了才是聚了,不散不知聚,聚多了反把“不散的聚”弄得不明白了。那就这样散了吧。
但是,果果你知道吗?美人鱼最后的结局是“你,可怜的小人鱼,像我们一样,曾经全心全意地为那个目标奋斗;你忍受过痛苦;你坚持下去了;你已经超升到精灵的世界里来了。通过你善良的工作,在300年以后,你就可以为你自己创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了。”
小人鱼向上帝的太阳举起了她的光亮的手臂,她第一次感到要流眼泪。”我们都会有不灭的灵魂,期待我们的下次相遇。
“嗨!我叫木嘉。我坐你旁边。”
写美人鱼作文 篇4
有一个星期天,早上我睡醒了,起来后,我发现今天的天气非常好,我就跟我的爸爸和妈妈说,我想去海边玩。
我的爸爸和妈妈答应了后,吃过早餐,爸爸就开着车与我们往海边走,我看见路边向后面飞跑的树,我开心极了,我想很快就能到大海了。过一会儿,我们就到大海了,我就迫不及待的跳下车,我发现很多人在海边,我立刻跑到海边,我看到了漂亮的沙滩,我立刻抓起沙子玩,爸爸妈妈也跑过来跟我玩了。我和爸爸妈妈玩了一会,就跑到水里面玩水,我往水里一看,看见了很多很多美丽的小鱼,小鱼在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突然,我发现一条非常特别的鱼,我赶紧问爸爸妈妈:“这是什么呀?”,爸爸妈妈说:“这条鱼叫美人鱼。”我开心极了,我叫爸爸妈妈不要吓着了美人鱼,我要好好的看漂亮的美人鱼。我看见美人鱼与其它的小鱼一起玩,我发现他们玩的很开心!一会小鱼和美人鱼开心的往大海游去。我想如果我也是美人鱼,我也要和它们一起玩。等一下,我看见美人鱼走了,我们也累了,我和爸爸妈妈就开着车回家了,在车上的时候我睡着了。睡着的时候,我就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条美人鱼,我在大海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我一直在找我喜欢的美人鱼。
一会我终于找到了美人鱼,我就和它玩了起来,我们玩了捉迷藏、游泳、抓人等游戏,我们玩的很开心!突然,我听见爸爸妈妈在叫我,我起来一看原来是做梦啊!
写美人鱼作文 篇5
炎炎夏日,人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去海边玩,但谁也不清楚,海底到底有没有美人鱼。然而就在上海的花样游泳馆里,正有一群美人鱼在举行舞会呢,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现在正好是中国姑娘孙文雁在跳舞,她的动作吸引了大家的眼球,极像一个芭比娃娃只见她戴着一顶闪闪发光的皇冠,穿着白色的泳装,上面有紫色的条纹,踏着骄傲的步伐走上了台阶,开始了她的表演。她美丽优雅的动作,不同寻常的表情,美不胜收。让每个人看了都无比惊讶。
中国姑娘们集体跳的舞蹈更是引人注目,她们跳的是一个故事名字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不论是造型还是动作,一个个都是那么精致那么传神。她们的水下动作做得是那样自然,比陆地上的芭蕾更加美丽,她们的配合更是天衣无缝。让人根本无法比喻。
我喜欢花样游泳,喜欢它的优美,喜欢它的别致,更喜欢在水下舞动的美人鱼。
写美人鱼作文 篇6
波音和丽娜听说露西亚回来了,想去看看她,他们来到房间门口,推开门,露西亚没有在房间,他会去哪里呢?波音找来希宝,让希宝拿着珍珠探测器去找露西亚。
“什么?露西亚失踪了?”海斗焦急的说。波音点点了头,海斗马上跳入水中,波音他们也跳入水中。此时,露西亚碰到了一条人鱼,她的人鱼尾巴是紫色的,应该是卡莲国家的人鱼,露西亚上前跟她打招呼,那条人鱼也跟她打招呼,这条人鱼名叫卡娃莲,是卡莲的妹妹,在交谈中,露西亚知道了卡娃莲是出来玩的,他们两个成为了好朋友,带都和波音他们在向深海游去,突然,波音说了一句:“露西亚在那儿!快!快!”“露西亚!”喊,露西亚回头一看,是海斗,“海斗!”“露西亚,露西亚,对不起,我不该那样对你!”
“哦,对了,海斗,我向你们介绍一下,这是……”露西亚还没说完,海斗说:“这是卡娃莲。”“对呀,你怎么知道?”“她是那个小女孩。”卡娃莲说:“大家好,我叫卡娃莲,是卡莲的妹妹!”“哇,你和卡莲很像哎!”丽娜说。
写美人鱼作文 篇7
小女儿变成泡沫之后,飞上了天空,玉帝可怜她,就把她变成了一阵风,并对她说:“只要你为人类做一百件好事,我就让你变回人鱼,还送你四件宝贝。”小女儿变成风后,她立刻飞向人类世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给在烈日下劳动的农民一阵凉爽,她让放风筝的小朋友的风筝飞得更高。。。
很快,小女儿就为人类世界做了上千件好事,玉帝很满意。就把她变成了人鱼。还送了她四件宝贝分别是:美声录音机、时空门、记忆提取镜头、和人人鱼转换药丸制造器。
小女儿回到海里后立刻去了巫婆的领域,拿美声录音机把自己的声音换了回来。然后用时空门回到王子与领国公主结婚的时候,立刻用记忆提取镜头提取自己的记忆,然后在把提取的记忆发射到王子的脑海中去。王子立刻丢下公主,跑到小女儿身边,抱住她,对她说:“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并和小女儿结了婚
婚后,小女儿用人人鱼转换药丸制造器制造了许多转换药丸,把皇宫里的人都变成了人鱼。一起去见了她的父王。
从此以后,王子和小女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不久还生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
写美人鱼作文 篇8
耳朵里回漾着林俊杰《美人鱼》的旋律,我仿佛又一次看到了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小人鱼救起了王子,自己回到了海洋深处;小人鱼用声音把她那美丽的鱼尾换成了人类的双腿,来到了王子的身边;小人鱼亲眼看到王子与邻国公主结婚;小人鱼纵身跃入海中,化成太阳下翻滚的泡沫……
我不喜欢美人鱼的故事,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很美。小人鱼唯美的爱情,纯洁的灵魂,至死不渝的追求和那美丽的泡沫……
我向往的爱情是像白雪公主,灰姑娘那样有着美好结局的,美人鱼的故事太悲惨了,这是我不喜欢它唯一的理由。
小时侯,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海的女儿》,被里面的文字深深地感动,却不断的问自己:这样值的吗?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换来的却是短暂的幸福和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之时,抛弃了生命。
我渐渐明白:追求本身是一种美!我佩服美人鱼的勇气,佩服她付出的努力,为了那个美好的目标,她不懈追求,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之时,她仍在前进!
有时侯,不必太在意最终的结果,因为追求本身是一种美。至少你努力争取了,不管结局如何,都不会有遗憾。
小人鱼获得了最最纯洁美好的灵魂!
写美人鱼作文 篇9
大部分女孩子应该从小就听过美人鱼的故事吧?那就是《海的女儿》,这是我从小听到大的故事,百听不厌。
可是,长大的我依然对美人鱼非常地好奇。世界上真的有美人鱼吗?她非常美吗?她吃什么?她每天都在干什么?在我的心目中美人鱼最美。她们有湖水般清澈的大眼睛,有一头金色的瀑布般的头发,有一条美丽的尾巴。
就是几年前,我就找到了美人鱼。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十万个为什么》。虽然,我怕里面的动物,不过我对后面的世界未解之谜很感兴趣。里面说美人鱼很大,有十几米长。而且它们还是食肉动物,有着锋利无比的牙齿,非常凶猛。
某日,我到图书馆借书。遇见小x,他手里拿着《百科全书》。翻开其中的一页,指给我看三幅照片。我看见第一幅,上面是只怪物的骨骼,看背景应该是在沙滩上拍的;第二幅上又是个怪物,又矮又胖,像一只爬行动物,也是只有骨骼;我继续往下看,又是一只怪物,也是只剩骨骼,可怕,像一只爬行动物。我纳闷了,这是什么呀?我看了边上的一段文字的标题美人鱼!?就这样,以前在我心目中那美丽的美人鱼竟然变成了凶猛又丑陋的食肉动物。
我不敢相信那是真实。我还是喜欢童话里的美人鱼,它们高贵、优雅、善良、聪明。我不喜欢《百科全书》上所谓的美人鱼。可是为什么童话中的美人鱼和《百科全书》上的美人鱼完全不一样呢?是不是它们曾经的生活环境被人类破坏了,美丽的美人鱼变异了?
写幼稚的作文系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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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幼稚的作文(篇1)
蓦然回首,童年时那幼稚的我,做了许多的傻事,然而正是这些趣事点缀了我的精彩童年。
还记小时候,爸爸给我买了四条小金鱼。有黑色大眼球的、红色胖肚皮的……看着它们可爱的样子,我高兴极了,每天为它们换水,为它们喂食。
有一次,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做就从水缸拿出一条小金鱼放到了桌上。它像跳水健将一跳一跳地翻动着自己的身子,尾巴还一上一下地翘起和放下。看着它们跳动的样子,我非常高兴,就把这事告诉了我的邻居伙伴,让他和我比一比谁的小金鱼跳得最棒。
于是我们商量在下午进行正式地比赛。我们各自拿出自己认为最好的小金鱼,然后我们简单地制定了比赛的规则,如跳的高度、旋转的角度、还有空翻和翻身的速度等。当我们比赛完毕后,我们把各自的鱼放回水中时,我发现它们不动了,我看了看对方的鱼也不动了。于是我哭着跑去问问奶奶:“这鱼怎么不动了?”奶奶问清原因后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小祺,我们人类离不开空气,离开了空气我们人类活不了;水就是鱼的空气啊,它离开了水也活不了啊!”啊,我可怜的小金鱼!
童年的幼稚和无知虽然让我想起来感到可笑,但是童年的天真又让我们通过无知的方式获得了知识!
现在想起小时候的事还有时哭笑不得。这时在我眼前浮现小时候幼稚的样子。因为这是我美好童年的见证。
写幼稚的作文(篇2)
触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校园小路、抬头望去看曾经欢笑声飘荡的教室、嗅还是花香四溢的玫瑰香气、哎,再看看已经掉漆的校园大门,又想到了以前和同伴们一起翻门进校,场景可谓是搞笑十足、其乐融融,不像现在,自己一个人翻门入校,孤单的在校园徘徊,无人问津,又自己一个人无聊的在那悄悄回忆。
“哈哈,呵呵”爽朗的笑声,仿佛还在耳边飘荡,纯真的笑脸,好像又在脑海回放,课堂上捣蛋的的身影,似乎又出现了。
回想起来,以前的自己怎么那么的幼稚啊!不对,那应该是天真吧!也或者是天真中又带着幼稚,心中的一个个问号好似那幼稚的想法,闯出来的祸,总找老师解决,心中的疑问,把老师问的无言以对,真是太过于天真了吗?
于是,老师冥思苦想,找了一个合适答案,我们也终于把心中的“?”拉成了“!”。
逝去的岁月也如溅起的细小水花,往事如烟,蕴含了太多的回忆,逝去的记忆依然值得回忆,当初天真幼稚的我们,早已被岁月染上了多愁善感,记忆的最深处,往事知多少?
这是童年,也是如今坚强的我们记忆深处的唯一柔软之处,依依往事总有一天会成为永恒的回忆……
时间冲淡了一切,也冲淡了真理上面的尘埃,显露出来一个公式——幼稚+天真=?+!=童年
写幼稚的作文(篇3)
你虽然仍是学生,但已成年;你虽然已经成年,但对我却时常稚气未脱。
在我不知几岁时,我们睡到了同一张床上。没多久,你就去了寄宿制的初中。离不开你的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一个人睡觉。
听爸爸说,有一次我们仨一起去深圳的姑妈家里玩。到了该回家的时间,你选择在姑妈家里再玩几天,周末再和姑妈回惠州。我,就在车上哭了一路。
你在中学时经常在周末陪我玩,每次我们都开心得哈哈大笑。你省吃俭用给我买了遥控车、遥控飞机,还在周五接我放学,带我去校门外的小店买我当时喜爱的高级陀螺,这些我们都是偷偷进行的,爸爸妈妈并不知道。
你高考完,变得成熟了,可我还是个小学生,你照样陪我玩,与我互相调侃时却仍展现你幼稚好玩的一面。
你要去上大学了!一向离不开你的我怎能接受这种别离整整一个学期无法见面。送你去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俩躺在床上,我看着你那被手机屏幕照亮的脸庞,我又想起了明天分别后就一个学期不能相见了的现实,泪水不由夺眶而出。我不能让你看到,便背转身去,眼泪噼哩啪啦地打在枕巾上。你还是听见了我抽泣的声音,笑着安慰我道:别哭啦!又不是不回来,我去上个学而已嘛!想我就用微信视频聊天咯!
分别那天,爸妈把你安顿稳当,中午在大学食堂吃了一顿饭,便到周围转了转,然后回到你宿舍。才下午三点不到,妈妈便想要回家,我自然不同意,先和爸爸劝说她,但她似乎去意已决。我竟然发起火来,骂了妈妈一顿。四点多了,妈妈又来拉着我们回家,我阻止不下来。
走去坐车的路上,眼泪又在眼中打转。
在你的陪伴下,在与你的亲密和交流中,在与你的一次次离别里,我渐渐长大成熟。
写幼稚的作文(篇4)
幼稚的想象
糟糕,我的上下眼皮又打架了。今天真是倒霉。本来以为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早上被爸爸表扬了一下,就忘乎所以了。看到可恶的可如走时投来的藐视的目光,我羞的头也不敢抬。这几天可能是我的倒霉日吧,前些时间风光透顶的我,真是倒霉死了。看着班里一副八卦透顶的样子,宁锦还一副自豪的样子说另外一个年级有个人怎样怎样喜欢她,真是让我恶心透顶耶。唯一让我有点安慰的是星期天还有个主持活动。真是没想到人这么脆弱。
可如在我失望透顶时候,还故意来刺激我:“柳叶儿,明天我第一次主持,服装怎么配?”我简直要吐血了,恨不得直接跳楼。可一想到亲爱的优秀学生,马上换成一副微笑的嘴脸,相信那时的我一定最难看的了。“呵呵,你和他一起嘛,配一点的就行了嘛!”我快要吐了。“啊?配一点的?他那个丑宝!”可如笑着,嘴上这么说,笑声中却掩盖不住满心的喜悦。看她那副嘴脸,我实在受不了了,马上冲到了走廊里。和宁锦开玩笑时,又弄掉了衣服上的一个黑珠子,又不知它何去何从。如果有可能,我真想直接变成植物人。
一天前,老夏跑来问我一个白痴问题:“你星期六上午有时间吗?”我撇撇嘴,这个顶级白痴问题,还用我来回答吗?“呵呵……”我冷笑了几声,如数家珍:“星期六上午要弹琴,星期六下午要上小主持人班,星期天嘛,要有一个活动。”要是知道后果有多么严重,打死我也不会这样说的啦。到一天之后,我再回想起来,真想打自己两个嘴巴。我没有想到老夏在接到通知后,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和他。可因为我的一点“小小”的说漏嘴,导致与一次命运的转折点失之交臂,拱手让给了可如这个很久我都看不惯的家伙。
我从来都是有点孤芳自赏,也从来都是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这句古话嗤之以鼻,现在真是给它奉为了上宾。我想,在这句话前面,再加上一句“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是再好不过了。当可如幸灾乐祸的跑到我前面时,我已经对人间百态筋疲力尽。
学校里哪个白痴都知道“柳叶儿”这个人。再白的人。当我第一次走上舞台的时候,我不相信我这个在预赛就被淘汰的人,能笑到最后。我也不相信,他,这个比我优秀的人,进了决赛的人,这个让我自卑的人,竟然没有笑到最后。我也不会忘记两个人,重要一点是美女前班主任米老师,次要一点是老夏。柳如叶,我,在后来N次主持中,都是与他合作,老夏对他印象超好。可就在这一次,因为我的疏忽,与这一次非常非常重要的机会错失。
不是因为他,是因为一个节目的表演者,让她看见了,我就不会被怀疑了,也许她就会更相信我,更体谅我。
我从来都是怀疑世上的事情很戏剧性,骗小孩的话,太幼稚了,就像说世上有鬼。而我觉得,吃棒棒糖和是咪咪虾条才是最不幼稚的。而我,可能因为太惟我独尊了,上帝惩罚我的吧,我因为弹琴才不去主持那个节目,没想到老师因为要比赛而取消了这次训练,,而那个让我咒骂到十八代祖宗的比赛,正是我本来要主持的。
也不知道我这几天怎么搞搞的,进超市可能只顾疯狂购物了,想吃鸭舌头,却买成鸭脖子了。妈妈还问我无数次要不要吃鸭舌头啊?我却说吃腻了。哪里知道我当时脑袋里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以为妈妈说是鸡翅膀。这些都是我事后才知道的。等我把鸭脖子吃到嘴巴里,才问妈妈这么好吃的东西是什么啊,我的鸭舌头呢。妈妈是怎样的惊愕看着我,越来越觉得我发烧了。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我嘀咕了一句。心里却是一阵刺痛。我想起了宁锦的话。可是他们叫我到广场去什么意思呢?心里又是一阵痛。
宁锦喜欢他,不可能啊。听了乐月的话,我惊呆了。是啊,宁锦,他既然喜欢他,就没有理由不赶走我这个柳叶儿。是的,任何理由都没有。宁锦,你的嘴脸,比可如还恶心!我再也忍不住了,对着宁锦大叫。
世界充满着邪恶,计谋,危险,处处充满。在我们曾经走过的小路上的那棵大树上许下的愿,你忘了吗?刻下的字,你还记得吗?对,是时间淡忘了,淡忘了我们曾经那段精彩的日子。你还记得你在你的同学录上认真的写下你平生最完整的英文“LLOVEU”吗?错的,是错的,可你那时的心,是对的。
在日记本上认真的写着,我知道,我的心,在滴血。宁锦,再见,你,变了。回忆我们的那段日子,你好纯洁,心内充满的是洁白。可是。那个年级的那个男的,让你变了。我恨他。
晚上,在QQ音乐中听起光头女歌星辛妮欧康纳的《aperfectIndian》,差点就哭了,是啊,那个紫色的许愿沙,那些诚挚的话,还有宁锦那充满期盼的面孔,都已经被我扔了,全扔了。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在辛妮欧康纳忧伤的声音中,我抱着双肩,我深深地埋到了胸前。我想象,宁锦,我们又和好了,我想象,那个戏剧性的事情没有,我还想象,我买的,永远是鸭舌头。
我走出了房间,走到了阳台上。已经是初夏了,阳台上迎面而来的是微带暖意的清风。仰望满天的星空,突然有种莫名的惆怅,不知为什么。记得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年四季都在星空的星座,有一个,是仙后座。那个骄傲的王妃,被倒挂在天空中,永生永世。她还有一个名字,骆驼座。对,骆驼座。宁锦,你就像那个王妃。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ILOVEYOU。
写幼稚的作文(篇5)
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我童年是欢乐的,我的童年是无忌的,童年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属于自己是幼稚的。
在我童年的生活宝库中,有许许多多对各种活动的记忆,这些就像一颗颗发光的珍珠,串成一串光彩夺目的项链,构成了我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
记得五岁那年,一次偶然,听到爸爸和姐姐聊天说道:“谁肚子里的墨水多,谁就有学问。”
一天,爸爸不在家,我偷偷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拿起一瓶墨水,拧开盖子闻了闻臭臭的,心想:这墨水可真难闻,怎么喝呀?我用舌尖甜了一小口,哇!又苦又涩。我灵机一动,从厨房里拿来了白糖,往墨水里放了一勺糖,搅拌一下,又舔了一口,还是那么涩,没办法,为了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我只好捏着鼻子,“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我高兴地大喊:“我终于有学问了。”
这喊声引来了妈妈,妈妈过来一看,惊讶地问:“你嘴上是什么东西?”我兴奋地说到:“是墨水啊!”“你这孩子,没事喝什么墨水啊?”气得妈妈边唠叨边去取毛巾给我擦嘴巴。“爸爸说谁肚子里的墨水多,谁就有文化。”妈妈笑着说:“傻孩子,墨水不能喝,爸爸说的墨水指的是知识。”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现在想起小时候的事还有时哭笑不得。这时在我眼前浮现小时候幼稚的样子。因为这是我美好童年的见证。
写幼稚的作文(篇6)
我的童年趣事有很多,像沙滩上的贝壳,像天上的星星多的数也数不清,像许多蜜蜂在一株花上采蜜,但是有主有次,有的在我记忆中记忆犹新,有的却模糊,记得最多的是幼稚的时候。
我小时候可是一个“胆大鬼”。蚯蚓、螃蟹、泥鳅、昆虫之类的小动物没有我不敢抓的,从不害怕。有时我也很调皮,我捏着小伙伴们害怕的小动物追赶着来吓唬他(她)们。我在他(她)们心中是“英雄”是“老大”,说一不二。
有一次,我在老家的土堆上和小伙伴一起玩儿,看见了一直又大又黄带翅膀的昆虫,头是圆的,眼睛凸出亮亮的,只见它卧在地上翅膀扑扇扑扇向两边扇着,肚子上有黑黄相间的道道。但尾部是尖圆的还有一根像飞机上的“导航天线”一动一动。我感到很好奇也很好玩。我紧紧盯着它,说时迟那时快,我猛地用手捏着了它。顿时,突然我感到手指有一股钻心的疼痛,我连忙把它甩了出去。疼的我直跺脚,满身是汗,手指麻木。我哭了起来。同伴们听到我的哭声就急忙围了上来,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了、哲哲?”我只哭,不回答。同伴们看到我痛苦的表情便立刻去叫我奶奶。奶奶急忙跑了过来,问我:“怎么了?”我看到奶奶后就更委屈了,哭声就更大了。我支支吾吾的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奶奶。奶奶又心疼又好笑的说:“傻孩子,那是只蚂蜂会蜇人的,不敢捏。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我会不会死?”我问奶奶。“不会死,但会疼痛。”奶奶笑着说。我的脸立刻由阴变晴。小伙伴们也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起来了。我又对奶奶说:“蛰我的那只蚂蜂会怎么样?”奶奶笑着对我说:“它一会就会死的”。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招惹蚂蜂了。
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童年是欢乐的,童年是无忌的,童年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幼稚的。
写幼稚的作文(篇7)
有些事情,只有经过了时间的磨砺,才能得知真理。想起曾经小时候我的年幼无知,天真不懂事,我当真是悔悟不已……可是,时间已经在指缝溜走了,我们只能从现在开始珍惜,珍惜现在,珍惜让以后不会后悔,珍惜现在一切的一切。免得以后还有再后悔的举动,这些事都让我记忆犹新……
记忆定格在几年前,我和父母一起来到大润发。很大的一个超市,一切都那么新奇,我简直是看到什么都想买,五花八门的东西更是看的我眼花缭乱,都令我渴望。我们一家都是兴高采烈的,尤其是我更是很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切。可当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一家人就都开心不起来了。当我们路过大润发的玩具区的时候,一个玩具吸引了我的眼球。
很好看的一个玩具,粉红色的包装盒,还扎了一个少女心粉红粉红的蝴蝶结,正面有一个透明的水晶一样的正方形,里面还有一个可爱的卷毛娃娃扑闪着她水晶一样的大眼睛,蓝色的十分清澈,倒映着我的身影,洁白无瑕的肤色,没有一点的污垢,柔嫩的樱桃小嘴,撅了起来,看起来可爱又漂亮,真是惹女孩子喜爱,怎么看都喜欢。
对她一见钟情的我,立马停下了脚步,看向了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心有灵犀的知道我要干嘛了,可他们怎么会同意呢……
写幼稚的作文(篇8)
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童年是欢乐的,童年是无忌的,童年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幼稚的童年。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妈妈在厨房里对我说;“宝贝,你去买一袋盐,好吗?妈妈炒菜没盐了,炒出的菜不好吃我可不管哦!”我不耐烦地说;“不嘛,我还要看书呢!”妈妈想了想,又说;“那要不剩下的钱归你?”“好!”我马上接过妈妈的钱,飞快的跑出家门去买了包盐,回来的路上,我因着急回家看书而不小心摔了一跤。一袋的盐,全洒在了地上,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呢?妈妈肯定会训我的!咦,我不是看见妈妈用水把衣服的脏的地方洗干净了吗?我也可以洗盐啊!”想到这里,我飞快地拾起了盐,跑回了家。我趁妈妈不注意,一溜烟儿跑到了卫生间,开始洗起盐来,可是等我洗好了,盐却不见了。我大哭起来,妈妈闻讯赶来,连忙问我;“怎么啦?”我抽抽涕涕地说;“我把脏盐放到水里洗干净,可,可是,洗好了,盐,盐就没有了!”说完又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又好气又好笑,说;“你这个小傻瓜,盐一遇到水就会融化。你用水洗盐,那盐能不没有吗?”
光阴似箭,一转眼,我们已经长大,不再是那个天真﹑幼稚的孩子。这就是我的童年。
写幼稚的作文(篇9)
谁都有小时候,谁都会在小时侯做一些十分幼稚的事。你瞧!我就做了一件至今都忘不了的幼稚的事。
那是二年级的一次期末考试,大家都在奋笔疾书.有的沉思苦想,有的面露微笑.他们都在怒力着.我是个上课爱讲话的孩子,大家都在埋头做题,没人理我.我想到了一个可以向别人说话的好办法,"问老师问题".我在试卷上左找右找,可试题都没有错的地方,我十分着急.这时,我看到组词这题有一处不懂的地方,而阅读题那边就有这个字.我果断地举起了手.老师问:"你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我说:"老师:组词这题有个字我不懂,可阅读题这边有这个字,我能把这个字抄在组词这里吗?"。老师满脸迷惑地看着我。随后很不高兴地说了一句:你自己看着办吧。同学们一下子都抬起头来看我,好像在说:你真笨呀。看到同学们的眼神,我那不争气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唉!我这是自讨苦吃,有什么办法呢?你说我是笨还是幼稚呢?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10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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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1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我经常一人在房间里抱着一本书来读,从不感到厌倦。
在小的时候,我就对书有着浓厚的兴趣。一有时间,我就捧着一本本的“看图识字”让婆婆教。婆婆读一句,我就跟着读一句。渐渐地,我就能自己看一些书了。诚实的“灰姑娘”、聪明的“小红帽”、尊敬长辈的孔融……这一个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了。看的书也多了起来,不再满足于小时候看的书了。《三国演义》、《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这些书籍使我结识了许多古今中外的朋友,令我增长了课外知识。
空闲时,我就在书海中探索着,寻找着阅读的乐趣。我完全融入到了书本的世界里,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我时而来到沙尘滚滚的古战场上,时而又走到神秘的大森林里,时而又去到美丽的大观园。让我在书中神秘的世界中遨游、飞翔。我越发喜欢书了,它可以给人无穷的乐趣。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正因为书给予我的课外知识,我的写作能力才得以提高,成绩也比较好,但是我有时也非常粗枝大叶,在考试中,由于不小心做错了一些本不该错的题目,我就会变得无精打采。这时书本会使我心情开朗起来。
这天,我正在读《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的故事。这时,诸葛亮为了使粮食大幅增产,让士兵去开拓山野耕种,效果非常显著。可好景不长,司马懿率领十五万大军直取诸葛亮阵地。读到这儿,我的心悬了起来,为诸葛亮狠狠地擦了把汗。这时正赶上士兵们去收麦子,只剩二千五百伤残士兵在城,又无武将。可诸葛亮却镇定地指挥士兵隐藏好,再让一些人泼水扫街,自己带着两小童再城楼上神色自若地弹琴。司马懿被这阵势镇住了。诸葛亮不会在玩命吧,里面肯定有埋伏,安全起见,撤!诸葛亮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愣是把十五万大军给退了,真令人佩服。这真把看的人的心都吊到嗓子眼儿了。
我就是如此爱看书,我在书中得到了进步、知识与乐趣,愿书本一直陪伴我成长。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2
战士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战斗的。现代战争越来越重视后勤工作,甚至有的军事专家认为,现代战争打的就是后勤。对于一个思想战士来说,生活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战斗的情绪和战斗的结果。
鲁迅是个非常有生活情调、生活智慧的人。
他的人生观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后来又解释道: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
鲁迅很重视钱,绝不假装清高。有个书商骗了我和余杰、摩罗等人的钱,我们跟他交涉,他却对我们说:你们知识分子怎么这么庸俗、这么爱钱啊?你们是灵魂工作者啊!我不听他的欺哄,就学习鲁迅,一定要跟他算账。
鲁迅的日记里仔仔细细地记着他的几乎每一笔收入支出。他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薪水、讲课费、稿费。后两者是不定的,所以他很看重固定的薪水。他在教育部每月可以拿300大洋。那时北京市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两三块大洋。一块大洋购买基本生活品的购买力大约是今天一块人民币的七八十倍到一百倍。举个例子:根据老舍的回忆,当时老舍当个劝学员教育分局局长,每月100元,小学校长40元,小学老师25元,学校的勤务员6元。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临时工性质的管理员8元,而馆长李大钊300元。老舍说当时1毛5就可以吃顿很好的饭:一份炒肉丝,三个火烧,一碗馄饨带两个鸡蛋,这些只要1毛二三,如果1毛5,就可以再来一壶老白干喝喝了。这一顿饭现在在北京,15元恐怕还未必能拿下吧!
在这样的情况下,鲁迅很看重他的300大洋。所以前边说的,他跟章士钊打官司,也有经济原因,一定要保住自己的铁饭碗章士钊免了鲁迅的职,许多人等着谋他的缺呢。后来,他离开了官场,也离开了大学,由广东到上海。领导教育部的蔡元培先生每月给他干薪300大洋,他也接受了。有人不理解鲁迅的做法,说鲁迅为什么拿着国民党政府的钱,还要骂国民党。在鲁迅看来,钱是该拿的,但骂也是该骂的。跑到外国去,在帝国主义的大旗下面骂中国,那是没出息的表现。我就在国内以笔作枪,贬恶扬善,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豪杰。
鲁迅有个学生叫李秉中,在军队当官,想辞职不干了,写信征求鲁迅意见。鲁迅反对,认为饭碗可以跟理想分开。鲁迅回信说:人不能不吃饭,因此即不能不做事我看中国谋生,将日难一日也。所以只得混混。鲁迅居然说出混混这样的话,很不英雄吧?很不容易理解吧?其实重视饭碗,重视物质生活对于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态度。鲁迅不是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得到的这个真理,而是从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得到的。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说: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所以,我也不避讳钱字。到饭店吃饭,我一般不说什么买单那种文理不通的话,我就直接说:算钱。而且还要检查一下账单当然,如果跟女朋友吃饭,就算了。
可见,鲁迅的生活智慧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上的。生活搞不好,仍然追求理想,当然也值得尊敬,我们应该帮助这样的有志青年。但是不要把二者绝然分开,一味追求理想,不顾生活实际,那就可能成为幼稚青年了。
他在生活中的智慧,使他在思想上、在文章里都明察秋毫。
所以,他知道如何应付不同的场面。比如他说如何听高人讲话:与名流学者谈,对于他之所讲,当装做偶有不懂之处。太不懂被看轻,太懂了被厌恶。偶有不懂之处,彼此最为合宜。(《小杂感》)
这是世故,但这世故背后是对虚伪的社会风气的冷嘲。他也有直率的时候,比如日本请他主持中日通航典礼,他拒绝逢场作戏。他说:不能把太太小姐敲碎一个啤酒瓶子的事要我做。记者纠缠说:如果您不答应,我就非常为难了。鲁迅答道:如果我答应您,我就非常为难了。智慧不一定都是圆融婉转的,有时候也表现为斩钉截铁的果断。
鲁迅在《世故三味》中写道: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世故似乎也像革命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太革一样,不可不通,而亦不可太通的。
然而据我的经验,得到深于世故的恶谥者,却还是因为不通世故的缘故。
那么,鲁迅的世故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的世故呢?他的好友许寿棠说:有人以为鲁迅长于世故,却又有人以为他不通世故,其实都不尽然,只是与时宜不合罢了。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3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是一位很有骨气的人,他曾出生入死地从事抗清斗争。清朝统一中国后,他坚持不合作的态度,多次拒绝清政府的威胁利诱,不出来做官,致力于研究学问,多有建树。
据说,有个官僚地主叶方恒,看中了顾炎武的家产,便卑鄙地唆使别人诬告顾炎武有“通海”的罪,说他同沿海抗清力量相勾结,图谋推翻清王朝。这在当时是最大的罪名。于是,顾炎武被抓了起来。
顾炎武的亲朋好友闻汛后,立即四处奔走,多方营救。好友归庄为此求救于当时的汉奸官僚钱谦益,钱知道顾炎武是当时的有名学者,企图借此沽名钓誉,便说:“救他不难,只要他送我一张门生帖子,拜我为师就行了。”归庄深知顾炎武的为人,决不肯屈节求生,但事到此时也只得从权,便悄悄地代写了一张门生帖子,送给钱谦益。果然,顾炎武很快便被保释了。
顾炎武出狱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脸都变色了,觉得拜钱谦益这个汉奸官僚为师是太侮辱自己了,便对归庄说;"一定要把门生帖子要回来。要不回来,我就在大街上贴通告,声明并没这件事。"由于顾炎武坚持,后来钱谦益只好交还了这张门生帖子,顾炎武的气节,因此而更为时人所景仰了。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4
年轻的球迷们:
大家好,我是勒布朗-詹姆斯。
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早就不在NBA打球了。但是,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字。没错,我就是现在已经年满31岁的布朗尼-詹姆斯的父亲。如果这小子足够争气的话,他如今应该早已经是一名全明星球员了;如果这小子足够幸运的话,他应该已经戴上了NBA总冠军戒指——而且,不止一枚!
当然了,现在的布朗尼还是初中生。当我在电脑上打出上边那些文字的时候,他在一旁大笑不止。
而你要想了解更多的关于我的故事,还得要问你的父亲——不管他是不是一位篮球迷,他一定知道我。因为我曾经是这个星球上最强的篮球运动员,我现在已经创造了我自己也数不清的许许多多的荣誉和记录。而且,我会继续创造下去的。
有可能在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是可以和迈克尔乔丹平起平坐的人了。这也是我职业生涯最大的目标和动力。
今天给你们写这封信,有着特殊的原因——今天我在总决赛输球了。
今天,在我们的主场,克利夫兰速贷中心,我和我的队友们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但是我们还是输了。
我们输给了卫冕冠军金州勇士,这支球队有四个全明星。今天虽然历史最佳三分投手库里三分球只有10投1中,但是他们还有死神杜兰特!这家伙今天投中了6个三分球,砍下了43分!
虽然我们队只有两个全明星,但是今天的比赛我们的表现更好。然而,我们还是输了,就和第一场比赛一样。
这场比赛,我的队友希尔最后两罚一中,追平了比分。JR史密斯抢到了关键的前场篮板,但是那个家伙却以为我们领先,把球给运了出来!
是的,当时我骂JR了!那个家伙在那个时候的选择,也许葬送了我们最好的赢球的机会,也葬送了我们一个赛季的努力。但是比赛结束后,我还是和JR聊了很久,劝他别往心里去。我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人,而且,他也不止一次打出过伟大的比赛。
现在,我们以0-3落后。其实在比赛结束的时候,我心里已经很清楚了——今年的总决赛,实际上也已经结束了。我们会被勇士再一次击败。
去年,我们就是在总决赛输给了勇士。
前年,还是我们在总决赛碰面。那一次我们在1-3落后的时候,硬是扳了回来!最后一场抢七大战,最后时刻,先是我盖了伊戈达拉的帽,然后欧文一个三分球——我们做到了!我们为克利夫兰骑士赢得了这座城市历史上第一座总冠军奖杯!要知道,那一年的勇士,创造了常规赛73胜的最佳战绩!
现在,欧文去了波士顿凯尔特人——我到目前为止季后赛见面次数最多的球队。而且今年季后赛,他也没打。
再往前一年,2015年,总决赛还是我们——骑士和勇士。那一次我身边没有乐福,欧文打了一场也伤了——我们输了。那是勇士王朝的开始,当他们拥有了杜兰特之后,他们更难以被击败。
在去年我们连续第三次在总决赛碰面的时候,我们已经创造了NBA的历史记录。今年,我们把自己的记录又提高了一点。
小伙子们,我不知道你们读到的NBA历史,或者是你们老爸告诉你们的NBA故事,是怎样讲述和形容我们这四次交手的。但是作为参与者,我能告诉你的是——这是一种你做梦都想经历的伟大的比赛!在这种比赛中,所有人都倾尽全力,这是真正的冠军较量!
虽然这四次交手中我只赢了一次、输了三次,但是我不遗憾——因为我做到了我能做的一切!
但是,也许到了需要做一些改变的时间了——特别是在我现在已经33岁,打了15年NBA的时候。
就像你们现在想成为布朗尼,就像布朗尼小时候想成为我,就像我小时候想成为迈克尔——其实在我们小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很相似。
但是当你到了一定年龄的时候,当你经历了一些事情的时候,你应该会有更明确的想法和目标——超过那个人!
而只有当你有了这样的想法和目标的时候,你才是真正成熟的时候。
当我进入NBA的时候,迈克尔刚刚退役。我很遗憾没能和他在一起打过球,哪怕只有一次。但是每次见到我的时候,迈克尔总会对我说——做你自己!
致敬偶像的最完美的方式,就是超越他!正是出于对迈克尔的尊重,我也选择了23号球衣;正是出于对迈克尔的尊重,我在自己整个职业生涯中,在拼尽全力去追赶他,甚至超越他。
所以,现在我每年花在打理自己身体方面的投入,超过了150万美元。我已经连续将近10年没有吃过红肉了。我对于训练的痴迷,超过了你能想象的极限!
是的,我已经在很多数据方面都超越了迈克尔。但是,我在总决赛上的命中率,以及在戒指的拥有数量上,和他还差了很多。有很大的可能性,我会再一次离开骑士。
对于骑士来说,我已经奉献了我11年的职业生涯,我已经带领它五次闯进了总决赛,而且获得了第一座总冠军奖杯。
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做到的一切!
是的,第一次离开骑士的时候,我那次现场直播的发布会搞砸了。我不应该以那种方式公开这个消息,这样太让我家乡的球迷们失望了。而且,这也成为了我职业生涯里最大的一个污点。
还好,我用自己的三枚戒指,特别是在骑士得到的这一枚戒指,完成了自我的救赎。我知道,不管你听到的故事和读到的历史是怎么介绍我的,一定少不了这句话——
“Cleveland,thisisforyou!”
这一次,我会再次离开克利夫兰。但是这一次,我不会选择八年前的方式。而且,我相信这一次球迷们也不会像八年前那样对待我——他们知道我是怎样的人,也知道我做了怎样的事。
我的下一站在哪里,我现在还不知道。也许是休斯顿,那里有另一个詹姆斯,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也许是洛杉矶,那里有足够优秀的年轻人;也许是费城,西蒙斯让我看到了年轻的自己,而且恩比德这小子也挺好玩儿的。
我知道正在读这封信的你,肯定已经知道了我的选择。但是现在,我这个赛季的工作还没结束。我将会和自己的队友一起,争取击败勇士一次!我不会让他们赢得那么轻松,虽然我和库里、杜兰特都是朋友。
格林?虽然他把我的眼睛弄伤了,但是,那只是场上的事情。而且不管谁最终捧起来奖杯,对方一定会送上最诚挚的祝福。
我已经打了15年NBA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现在,我的目标很简单——一个是尽我所能追赶迈克尔;一个是等到能和布朗尼一起出现在NBA的赛场,不管是作为对手还是队友。
这两个目标,一个是作为一名球员的梦想,一个是作为一名父亲的梦想。为了这两个目标,我还要继续疯狂的训练,保持自己的状态!
我想追逐属于自己的梦想,这没有错。就像现在正在读这封信的你,也有自己想要追逐的梦想一样!
找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然后,竭尽全力去实现它——DOYOURBEST!
这就是我现在2018年想和现在2035年18岁的你想说的话!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5
时光飞逝,白马过隙。2019高考如约而至,距离我的那年高考也已有二十岁的年份。烈日的阳光,斑驳的光影,仿佛又把我拉进了在宽窄巷子的学堂里最后冲刺的时光。
高中即将毕业,意味着每个人将为人生方向的开启选好时光的阀门,单纯的学历生涯即将告一段落。课堂上朗朗整齐的晨读和起立,行礼的流程将渐行远去。它是青春懵懂的里程,也是最为单纯的诗书礼仪,课桌黑板走廊都将记录这里每个人在经历人生的最后一课,无论是同学还是老师。
记得1999年炙热的炎夏,当年的二十八中还隐藏在老成都皇城宽窄巷子里面,距离高考还有一周,同学们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紧张忙碌的复习节奏,三三两两,甚至结伴到学校周围看看能不能捡到老皇城留下的一砖半瓦,为自己这里的高中学涯留点念想。
还记得是用过学校食堂的午餐,在最后一节考前动员课上完以后,大家就会各自回到家中,为最后到来的大考最最后的准备。课堂的气氛很是轻松,甚至我和我的同桌还在讨论中午学校食堂红椒肉丝的白糖是否搁多了,随着班主任走进教室,踏上讲台,一如既往地喊道:上课!接着就是值日生的“起立敬礼老师好”的三重奏,最后一节课的师生礼仪完毕后,班主任转身在黑板上用粉笔撰写了四个大字“勇往直前”,语重心长的寄语和感慨在此不表,大家彼此默契的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记事本开始彼此留言签名,数言珍语,寥寥几笔都赫然纸上。
人生最后一堂课,没有习题的讲解和紧张备考的威严氛围。三年同窗,彼此单纯的朝夕相处和课桌校园间的点滴生活早已让这个班级凝成了一片经脉。“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不求桃李满天下,只愿每人福满多。”班主任最后这句话至今印刻脑海。二十载已过,当时班主任的心境早已能够理解,也希望每年高考时,同学志愿看天下!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6
人的外貌往往受到其身份、职业、年龄、教养、习惯、生活经历、家庭环境、身体状况等诸因素影响。不同职业的人往往外貌也有所区别。如舞蹈演员的腿较粗而四肢修长;举重运动员往往比较壮实;渔民则肤色较黑,脚趾因长期在船上行走而像蒲扇般张开。人的年龄不同,其外貌也有明显的差异,少年儿童天真可爱,青年人血气方刚,中年人成熟稳重,老年人则耳聋眼花。这一些无不反映其人生的自然规律。
当然人的的习惯不同,也往往显出不同的特征来。如吸烟的人仿佛缺少了门牙,还不时透出烟草气味;不吸烟的人则牙齿洁白。人的教养不同,也往往能从外貌上看出来,有教养的人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有文化的人讲话文绉绉的,且条理清楚;没有教养的人坐着站着东倒西歪,说话粗鲁而无条理……凡此种种,我们要仔细观察,并用准确的语言加以描述,人物的形象才能准确的描写出来。
二、外貌描写要“精”。精就是精心选择人物外貌特征,集中笔墨描写,使人物形象精确鲜明。
世上没有外貌完全相同的人,我们要根据表达的需要,从人物外貌中精心选择其与众不同的特征,集中笔墨描写,其它的可省略不写或一笔带过,使人物外貌更精确鲜明。
有时候,我们根据手头素材的实际情况,或为了某种表述的需要,可把外貌描写重头戏放在人物的某个部位。如写爷爷的手,硬而裂开许多道口子,虽难看却是勤劳的见证;帮我编玩具,又透出灵巧。这样写了往往会使勤劳而机灵的爷爷跃然纸上。
我们精心选择人物与众不同的外貌,加以精确地描写,往往能写出新意来。
三、外貌描写要“深”。深就是人物的外貌描写要反映人物的精神品质,写出人物的深度。
我们描写人物外貌,要着重选择最能体现人物思想品质,精神风貌,个性特征,气质情感的外貌特征予以重点描写,使人物形象更生动,更感人,达到神似的境界。
当然,我们还要注意写作的顺序,选好写作的角度,无论前后左右,正视侧视,仰视俯视,近观远看,哪个角度最能展示人物精神面貌,性格特征,就从哪个角度入手进行描写。
外貌描写还要注意与人物的动作、神态、语言等描写相结合,更好地表现人物的个性特征,写出鲜活的人物形象来。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7
我们平时接触写人的作文很多,只有写我们身边的人,写我们自己熟悉的人,才会有内容可写,才能够写得真实、具体、生动、形象。在自己熟悉的人当中,最好选取那些有明显特点和鲜明个性的典型人物来写。写一个人,不能像照相机那样把人照出来就行,而要把人物写活,让别人读了你的作文,仿佛人物就在眼前,这就是我们说的“栩栩如生”。
写人作文的开头,应该和人物的个性特征相联系,这样就能在文章开始给读者一个深刻的印象。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开头:第一,外貌描写,抓住特征。这是写人的作文最常见的开头方法,为了避免千人一面,就要抓住人物有别于其他人的特征来写。第二,开门见山,直接介绍。这种开头应该交代清楚你和人物的关系,点明人物最主要的性格特点。第三,巧设悬念,吸引读者。运用这种开头的方法,要把人物和事件结合起来,既能表现人物的特点,又能让读者对发生在人物身上的事件产生浓厚的兴趣。第四,先声夺人,引出人物。每个人由于身份、年龄、性格等的不同,他的语言、声音也独具特色,我们可以抓住人物的语言特点,来巧妙地引出要写的人物。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8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只有一次机会, 不能返回、不能后悔。每一个人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一条全新的生命,是空白的,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在之后要如何在这张白纸上添加色彩,决定权都在我们自己的手中。每个人的一生都像是一本书、一部作品,假如我是创造生活的作家,那我定会按照我自已想做的来做,不会被外界的任何声音所干扰。而这些来自他人对自身的评价也可以说是“读者”对我们这部“作品”的看法。
坚定自己,相信自己。来自于外界形形色色的声音有很多,有好的、坏的,各种各样的评价,或许你会感觉到很委屈、困惑:为什么我自己的生活要被他人所讨论、评价?是的,每个人都独立个体,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做好自己,活出自己最真实的色彩。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在这些人际往来中,得到别人的评价是避不可免的。从中挑选中觉得认同的,去改变、完善自己,对于那些不认同或不舒服的言论,不去理会就可以了。做独一无二的自己,不随大众的潮流,跟风别人。
完善自己,去得到别人的认同。艺术家梵高在年轻时不受到他人的重视,除了他的弟弟之外没有一个人在意他。他亲手割了自己的耳朵,这在外人看来是一件十分疯狂的事情,他所作的画作也无人问津。但是在最后,他死后,所有的画作被公布之于世,大家看到了他画中表达的浓厚的感情色彩,运用大笔触、大面积的铺色来刻画自己的内心,众人都感受到了来自他画作中的震撼。梵高的画作在当时引领了一个时代的潮流,流传至今。所以说,做好自己,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发展自己,贡献祖国。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 我们在完善、发展自身的同时,也要肩负起新一代的少年任务, 为国家作出奉献,走好我们这一代的长征路, 让有限的生命,散发出无限的价值。
为自己所奋斗、努力、拼搏。做好自己,不受他人、外界的干扰,保持自己的初心,创造好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作品”。
写高考人物的作文 篇9
“不要不要假设我知道,一切一切也都是为我而做,为何这么伟大,如此感觉不到。不说一句的爱有多好,只有一次记得实在接触到,骑着单车的我俩,紧贴背的拥抱……”每次听到这首《单车》,我总不由自主的想起我的父亲,以及他的那部“二八”大杠自行车。
那是一辆现在看来是古董的车,在那个年代却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记得刚买车的那年,我一年级。这部“飞鸽”牌自行车一到家,我父亲就赶紧拿颜色不一的塑料条把大梁、车把等部位缠起来,以防磨损油漆。全家像宝贝似的眉开眼笑的看着这辆车。从此,即便没淋雨,隔三岔五也要用一条旧毛巾把自行车精心擦一遍、打上油,生怕生锈。
父亲对我说:“香儿,你身体太单了,以后爸爸每天送你上学,不要跟着那些细小伙儿后面跑了!”兴奋得我一夜没睡着。第二天,我就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大杠上,像一个骄傲的公主似的,在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中上学校。
从此,父亲跟他那辆自行车总会准时的在我上学放学时分接送我。那时小伙伴们都一个个争着对我好,今天带糖,明天带蚕豆的,都想在我爸接我的时候,捎带上他们。有时候甚至一部自行车上坐四个孩子,一路欢声笑语,兴奋极了。
时间列车一刻也不停地行驶着,在人生的征途上,无始无终。唯独父亲的这辆“二八”自行车,载着我不离不弃。
清晰的记得那个夏天,雷雨来得很急。窗外的树枝被风吹的沙沙作响,雨滴敲打着屋檐,雨越下越大。班上好多的孩子都被家长接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心头。抱着双臂站在屋檐下瑟瑟发抖的我,突然看见雨幕里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瘸一拐的推着自行车向我走来。是爸爸!霎时,我的天空亮了。爸爸给我裹上雨披,一把抱起我放在大杠上,又用力顶着风朝家走去。原来,来时由于心急,路又滑,骑着车的爸爸摔倒了,腿上蹭了好大的一块皮。黑色的雨中,四周一片寂静,只能听见哗哗地雨打地面的声音,还有我改编的那首《世上只有爸爸好》在天地间回荡……
渐渐长大的我,不甘心每天要爸爸接送,每天放学回家,就学着骑自行车。这车实在是太高,我先学“掏杠”,就是把双腿在大杠下面的三角形地方轮流踩。爸爸妈妈很是心疼自行车,又舍不得我这个说一不二的倔脾气丫头。一来二去,学车天份极高的我,学会了“老牛上车”,终于能在大杠上驽着小屁股熟练驾驶了。
于是,这辆车就陪着我一直到了五年级,直到13生日那天,爸妈给我买了一辆小小的粉色的自行车,这车才被我淘汰了。
日子就这样如水般的流逝着,爸爸的那部车也早已被放进了杂物间。曾经有个收废品的,让父亲十块钱卖了它,可我拦下了,没舍得。它的电镀部分早已失去了光泽,车身上的漆皮已失去了本色,那两块挡泥板上也长满了蚕豆大的绣斑。没了车铃,没了后座,没了踏脚,就那样静静的躺着。
有一天,头发花白的父亲不知道怎么回事,把它从杂物间推了出来,细心的给它用抹布擦拭着,并且给它上了油。这部老车变得干净起来,只是绣斑依然在。他对我说:“香儿,我想骑车锻炼锻炼,老开着电动车,人都废了。你别看着这车年纪大了,肯定还能骑呢!”说完,便推着车跨上去便骑。说也奇怪,虽然除了铃声不响,其他都响的这部老车,在爸爸跨上去的那一刻又重新青春了起来。骑着这部老车的爸爸,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飘啊飘,虽然脊背不再挺拔,却跟这车是这么的和谐,我似乎听到小时候我那银铃般的笑声,围着爸爸的这部老车在转啊转。
“爸,歇会儿,来,我把这车带到镇上去休整一下,给它装上车铃,装上后座,你啊,等着用这车再送你的孙女吧!”“好咧!”我和爸爸小心翼翼的把这部车搭进我汽车的后备箱,一路上,爸爸总是提醒我“慢点,慢点,别刮坏了我的自行车!”。
我扭头看着爸爸,斜靠在汽车坐上的他,满面笑容,皱纹像极了一朵花。
写动物高中作文1000字系列
您掌握了写好作文的方法吗?身为学生,我们要学习写作,写出好作文,写作绝对是一件有益身心的好事。优秀的作文通常会被老师当成素材,敬读阅读小编整理的写动物高中作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1】
我最喜爱的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狗。它是一只小型的飞耳泰迪,名字叫拉菲。它之所以叫飞耳泰迪是因为它的耳朵实在太长太大了,甚至比我的耳朵还大,它跑起来的时候,耳朵也往后飞了起来,就像长着一双兔子耳,它的耳朵有时也会竖起来,那时候就像飞机的机翼,特别有趣。
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妈妈经常把它放在星巴克的咖啡杯里,它只露出一个圆脑袋,萌萌的。现在它虽然长大了,也只有三分米长,姥姥经常把它放在挎包里带它出去玩儿。
它像小小的毛绒玩具,很可爱,也不会伤人。正因如此,我们家门口常有两三岁的小朋友喊着要找拉菲玩儿,拉菲已经成了我们小区的万人迷,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喜欢它。
我在院子里玩儿的时候,它总会跟出去。我叫它拉菲,它就跑过来找我;我叫它跑,它就跟着我跑;我叫它跳,它就原地跳,它能跳一尺多高!我把球扔出去叫它去捡,它就如闪电一般飞过去,迅速把球叼了回来。
我最喜欢和拉菲一起骑自行车了,我把拉菲放在前面的购物篮里,我骑车的时候它就好奇地往外望,我猜它会有坐过山车的感觉吧!有时,我也会让拉菲跟着我跑,我飞快地骑,它就飞快得追;我慢悠悠地骑,它就跑跑停停地跟着我。它跑步时,脸上带着笑容,舌头露了出来,跨着步子大胆往前冲,乖乖的,帅帅的。我也觉得很神气!
我一看到它就想上去摸摸,因为它浑身毛绒绒的,一摸,我的心里就踏实了很多。我写作业的时候,也很想抱抱它,不过又怕被我老妈发现,只好跟拉菲说:我正在写作业呢,写完了再跟你玩儿。他摇摇尾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快点写呀!我又专心地写起作业来,它就蹲在我旁边安安静静地望着我,给我加油可是,我写完作业时就已经十点了,我也不能和它玩儿了,我只好去刷牙洗脸,它呢?只好不情愿地回到了狗窝,把身子一蜷,睡觉去了。
晚上虽然不能跟他玩儿,但我上学时一定要带着它,不过它总是给我们拖后腿。我们叫它上车,它却还在车库里东闻闻西嗅嗅,给我们浪费了一大把时间。后来,妈妈让我们俩比赛,看谁先上车。妈妈对拉菲说:快快快,拉菲快点上车,比有有还快!没想到拉菲真的听懂了,妈妈一开车门它就扑通一声跳上了车,我输了,第二天还是老样子,我又输了!第三天我比我妈更早的等在车门口,我妈一开车锁我就第一个打开车门冲上车,等我妈妈打开车门拉菲再冲上来时,我都系好安全带了!我终于赢了!一路上我都抱着拉菲,有时我抱着它看车窗外的风景,有时它在我身上趴着,有时我还会把我最爱的苹果分给它一半有拉菲陪我上学,我一整天都很开心!
我的拉菲,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2】
一天,金丝猴在森林里玩耍,猎人小胡子带着十几个人出来打猎,看见了金丝猴,一枪就把它打死了。
侦察员猫头鹰在空中巡逻,正好看见了,于是,它马上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虎王,虎王听了大发雷霆,赶紧叫来狐狸军师,让狐狸想想办法。狐狸军师思考了一阵,它让挖掘机在猎人的必经之路挖了一些洞,在洞口上面铺了一些树枝和草,然后,再在上面铺上几层土。与此同时,骄傲自大的黑熊将军也带领着它的精兵强将出去迎战了,它们来到了猎人小胡子们的必经之路,在树林里做好了埋伏。
不一会儿,猎人们来了,黑熊看着小胡子带着十几个猎人正一步一步的向他们走来。当猎人们靠近一点时,突然,黑熊凶猛的朝猎人小胡子扑了过去,小胡子往后退了一步,从背后拿出枪对准黑熊"砰、砰、砰"连打机枪,只听黑熊"嗷"的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胸口冒着鲜血。小动物们被吓得胆颤心惊,臭鼬一见,飞快地跑到了敌人们的跟前,对着敌人们猛放了几个臭屁,猎人们纷纷把枪扔在一边,用手捂住了鼻子。这时,犀牛冲出来,用它那锋利的牛角狠狠地顶向猎人的肚子,大象也不甘示弱,用它那长长的鼻子吸起小石头像猎人们射去,猎人们被打得落花流水。小胡子见情况不妙,从身后拿出炸药扔向小动物们。大象看见了,连忙又吸了一些小石子,向猎人们射去,谁知石头在空中与炸药相撞,只听"砰"的一声响,炸药在空中炸开了。小动物们都很害怕,纷纷逃回了王宫。正在这时,挖掘机挖好陷阱赶到了这里,它按照狐狸军师吩咐的去吸引猎人们,挖掘机飞快地跑到了猎人跟前,又赶快逃跑。猎人们见了,穷追不舍,可挖掘机一眨眼的功夫就跑的无影无踪了。
猎人们追着追着,一不小心掉入了陷阱里。他们在井底拼命挣扎着往上爬,眼看就要爬上来了,猫头鹰带着它的空中大部队赶到了,从空中俯冲下来啄瞎了猎人们的眼睛,猎人们不住求饶,大喊:"求求你们饶了我们吧,我们以后再也不杀小动物了。"狐狸军师不相信他们的话,于是,给警察局打电话,警察赶来把猎人们带走了。
从此以后,小动物们在动物王国里过着快乐的日子。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3】
亲爱的乘客们,大家好!请马上入座,欢迎来到我家的动物园。前方是熊猫区,请准备好手机拍照。
看,这憨厚可爱的大熊猫就是我爸爸,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神气十足,威风凛凛,活像只吃饱肚子的大熊猫。强壮的手臂一晃儿一晃儿的,好似一位洋洋得意的大老板。不光如此,他平时总是笑眯眯的,时不时讲几个笑话逗得我哈哈大笑。当然,他也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时候。
下面请各位乘客放下相机,带好武器,准备迎来风号浪吼、地动山摇的袭击!有一次,我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从爸爸的身旁走过。
没想到他耳朵灵敏得很,一屁股坐起来。眼见得这只大熊猫不断进化,最后进化成了一只大老虎!他双眼如利剑般盯着我,嘴巴却像机光枪一样叽里咕噜地说个不停。我就像只无助的小鸟乖乖成为了老虎的盘中餐。
他那低沉的声音如同雷神之力般在我脑海里回荡,那勤快的双手让我迷失了方向,只感觉天旋地转,然后便是一片阴影
亲爱的乘客们,前方是令人捉摸不透的三面动物我的妈妈。
第一面是一只可爱调皮的小猫。每当爸爸下班回来后,妈妈都要跟在他身后,要这个要那个。如果不同意,就会伸出两只柔弱的爪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爸爸只得心软,给买下来了。
第二面是一头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飞龙。无论你做了什么坏事,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等我回到家后,她就会开一串长长的罚单。如果把所开的罚单摆成一条线,那应该有十万八千里,三天三夜都数不清,数不完。
第三面是一只毫不留情的大公鸡。每天早上,她都会在我耳边大吼一声,起床啦!你就会被吓得一脸懵。接着,她用她那响彻云霄的声音对我喊道:你要迟到了!自从妈妈这样吼我,连邻居家的小朋友早上也不要人再喊了。
亲爱的乘客们,下面请摆好你们快速拍照功能的相机,前方出现猎豹一只!
我当然就是那只行如风,快如闪电的猎豹啦!每当最高司令我的妈妈发布指令时,将军我的爸爸就会依令带着士兵我去干活。
但是士兵有时会抢将军的功劳。有一次,司令让将军带着士兵把电风扇移过来,将军一抬手就把电风扇拿起来了。士兵见状,一个健步冲到将军面前,把电风扇夺了过去,交给了司令。司令大笑着说:今天你可以看半个小时的动画片。我得意洋洋地看着爸爸,他不服输地紧握着拳头。
亲爱的乘客们,请问你们刚才快速拍照功能相机拍到我了吗?如果没拍到,那就欢迎再次光临哟!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4】
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钟爱顽皮忠诚的小狗,有的人对小巧玲珑的仓鼠情有独钟,有得人对憨态可掬的小猪爱不释手可我独爱爷爷家那只名叫咪咪的小猫。
咪咪有着一身黄白相间的毛;粉色的小鼻子上方是一双圆溜溜的黄色大眼睛。但最惹人注目给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它那反义词似的古怪性格。
咪咪时而温和,时而暴躁。它会迈着优雅的步伐静悄悄地走到你的身边,边喵喵的和你打招呼边轻柔的蹭你的腿,可就在你伸出手去抚摸它时,它又会猝不及防的转过头来轻轻咬你一口,然后像箭一样嗖地跑掉。可没过多久,它又会大摇大摆边叫边向你跑过来。
咪咪非常胆小,有时即使吹起一阵微风,它也会吓得喵喵大叫一声,还会东逃西窜,直到躲到某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要过了好一会儿它才会悄悄地露出半个脑袋东张西望,看看刚才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它如此狼狈。不仅是平时,就连吃饭时递给它一块肉它都会吓得撒腿就跑。
就在我们都认为咪咪胆小的无可救药的时候,它的反义词功能就出现了。
有一天,妈妈外出办事,留下我和弟弟在家。就在我和弟弟边吃香肠边看电视的时候,邻居家的狗突然闯了进来,并对着我们汪汪大叫,我当时就被吓得手足无措,弟弟也被狗的叫声给吓得哇哇大哭起来。就在这时,咪咪像个卫士一样突然冲到了我们面前,弓着腰,冲狗龇着牙,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说:我警告你不许碰我的主人们!就这样,一只猫和一只狗杠上了,互相对持着谁也不肯让谁,这种紧张的气氛持续了几分钟,当时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最后在咪咪的坚持不懈下,那只狗只能夹着尾巴,狼狈的逃走了,看的我和弟弟哈哈大笑,我夸赞到:咪咪,你真是个小勇士!咪咪得意的叫了几声,似乎非常满意着个称号。
咪咪还特别爱干净,每天不是洗脸就是洗澡。如果我一天看了咪咪10次,那么它有8次都是在梳妆打扮自己,剩下那两次自然是吃饭和睡觉喽。你真爱干净!我对咪咪说道,可我忘了咪咪那反义词似的性格。咪咪总是不爱喝我给它倒的水。记得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在院子里散步,突然看见咪咪正撅着屁股,趴在一个装满污水的旧水缸边喝水,我大叫起来:咪咪,你怎么能在那里面喝水?咪咪转过头来噗我没忍住,失声大笑起来:哈哈!咪咪你怎么长了一圈胡子呀?就这样,可爱的咪咪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相隔一年,我再次回到家乡,虽然路途遥远,但一想到一踏进门就能见到咪咪那张可爱的脸,听到哪熟悉的嗓音,摸到它那张柔软的毛,我的内心就无比激动,更加盼望快点到家。
一进家门,我立马飞奔到院子里,大声高喊:咪咪!我回来啦!那一刻,我的心在砰砰直跳,好像下一秒就要从嗓子里蹦出来。我久久听不到回复,也见不到它那熟悉的身影。我愣了愣,眼里的火花刷的一声熄灭了,我不甘心,边寻找它的身影边喊着它的名字,可它终究还是没有出来,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了谷底,眼泪也随之掉了下来:每次叫它它都会答应的,这次怎么会这样。会不会它已经不!不会的,肯定是咪咪太贪玩了,一玩就忘了回家,对,一定是这样的,肯定不是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个劲的往下掉。
咪咪,我回来了,可是你又在哪儿呢?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5】
五一的假期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就像蜜罐里的糖果,有多姿多彩的生活,有开心的生活,幸福的生活……这个假期,我还去光顾动物们的“家”呢!
坐车要两个小时,一路上我很兴奋,在想:我会想我去到动物园能看见什么动物呢?好不容易熬到两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一进大门,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树上停满了五颜六色的小鸟,在两旁魁梧的士兵般的树上一展歌喉。这边唱,那边和,这成了鸟的天堂了!我们还跑去坐“小火车”去看其它的.动物呢!
第一站去看了狮子的一家,狮子王站在高高的岩石上,用那双火炭似的眼睛四处张望,好像在看守地盘,生怕有人侵入。我路过时,便张着血盆大口对我吼叫,那副神气使我吓得筋酥骨软。那声音把整个山岗震得移动了。连正在香甜地睡觉的狮子妈妈和狮子宝宝都惊醒了。
跟狮子一家说了再见,又去看了熊猫一家。熊猫爸爸,熊猫妈妈和几只熊猫宝宝都趴在树枝上,津津有味地尝着美味的竹子。它们整天游手好闲,因为它们可是国宝级的动物哩!成天懒洋洋地坐在树枝上吃竹子。熊猫的两个黑眼圈,活像戴了副黑眼镜,就像蘸足墨汁的毛笔写的“八”字。
“小火车”继续向前开,咦?那边怎么这么热闹?原来是一只梅花鹿误闯了羚羊的地盘。羚羊群想把它赶出地盘。这只小鹿长得实在惹人喜爱,光滑的细毛像锦缎一样,明亮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细长的小腿像金手杖一样。羚羊追着它跑,它细长的小腿用火箭般的速度跑,羚羊们累的气喘吁吁。它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两根树杈形的鹿角,下面藏着喇叭似的耳朵,难怪他很警觉,原来有喇叭耳朵。它身体两侧生着明显的白色圆斑,远看像朵梅花,难怪它叫“梅花鹿”。
“哎呀!那里怎么着火了呀!”我指着远处的火海说。我靠近一看,原来是一群火烈鸟站在小水池里梳理自己火红的羽毛,火烈鸟的羽毛,红的耀眼,红的鲜艳。远看好似一团火球在燃烧。它那长长的脖子好像英文字母“S”。它的羽毛就是自己用来装饰的“红毛裙”。
“小火车”还带我们去看了来自外国的珍稀动物,如仓鼠般的朦哥、森林歌唱家合趾猿、聪明的悬猴……我们悠悠忽忽地漫游了一天直至夕阳亲吻西山的时候,小鸟们的歌声才把我的心灵唤回来。我也依依不舍地跟动物朋友们说再见,离开了动物园。
这个假期是过的最快乐的,我在假期里还去了不少的地方,这只是一部分,想听吗?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6】
前两天,我与黄楚琳一起去了吴杰故居参观濒临灭绝的动物展览。参观的人熙熙攘攘,有的看孔雀,有的逗龙猫,还有的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越南巨蟒看呢!
那里有许许多多动物,有可爱的豚鼠,有脖子能伸长的蛇颈龟,有美丽的雄孔雀,还有课文中的松鼠哩!那里不但有活的,还有恐龙化石、雷石虫化石和硅化木呢!
瞧着各式各样的动物们,使我浮想联翩:我幻想能够拥有孔雀那样漂亮的羽毛;我希望能够象千年高山龟那样长寿;我又盼望能够象狮子兔一样可爱……
突然,我的脑子“嗡”的一声,把我从幻想带回了现实世界。在现实生活中,不但那些愿望不可能实现,而且我可能再也见不到那些可爱、美丽的动物了!因为人类的种种不良行为,人为的破坏了生态系统,所以使这些动物们濒临灭绝。可这都是生命啊!都是有权利用自己的画笔,为自己的生命增光添彩;有权利在生命乐谱上谱写自己命运的一个个灵魂啊!
所以,我希望“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动物们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地!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7】
我家里有一只猫,它是一只一岁大的母猫。我从邻居家把它抱回家的时候,它差不多两个月大,很瘦很小,和我的手掌比起来,大不了多少。它躺下坐下都不舒服,每天翘着一根细长的尾巴,这里走走,那里晃晃,走路轻的像秋天里枯萎的一片叶子。
它很喜欢喝羊奶,这是它小时候就养成的习惯,现在虽然一岁大了,我还是会偶尔给它喝上一碗,算是让它在熟悉的味道当中回顾自己的童年了。将奶粉倒进碗里,再用上温开水冲开,在它圆圆眼睛的注视下,在它喵喵地催促下,我虔诚地为它奉上,它火急火燎地将羊奶喝掉,然后在碗旁转来转去,回味这难得的珍馐。吃饱以后的它,还会再运动一会儿,它的爪子在地上挠来挠去,想要留下些属于自己的印记,无奈瓷砖坚实,超过了猫爪子的进化程度,一通忙活下来,它毫无收获,可即便如此,猫看起来也乐在其中,毫不气馁。从它的此番举动中,我也悟出来一些人生道理,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要尽力而为。
除了工作以外,我将所有的热情与时间都给了它。各种各样的玩具、零食、猫爬架一应俱全,房子本就小小的,这下就显得更加满满当当了。它经常趴在窗户上,眼睛望着窗外,看着楼下的一群野猫打闹,此时的它似乎耷拉着脑袋,似乎有自己的心事,一时之间,我也迷惑了,不知道它更想追求哪种生活。
在它众多的玩具当中,它最喜欢的是一个纸箱子,这个纸箱子原本是用来装啤酒的,当初把它带来家中,时间较为仓促,还没来得及给它购置各种用品,只能找来一个小箱子,作为它的第一个小家,为了方便它进出,还在上面挖出了一个园洞,刚好够它钻进去调整身姿后露出一个脑袋。它一旦进入这个纸箱,就可以屏蔽掉外面的一切,呼吸声也变得舒缓而愉快起来,外面的一切都不再吸引它,无论是逗猫棒,还是毛绒绒的小老鼠,都不能成为它离开箱子的理由。它就在这一方小天地中,进入甜甜的梦乡,发出令人愉悦的呼噜声。看,猫的选择多简单,不会考虑到价格,自己喜欢才是最重要的。
养猫非常简单,我每天只需要给猫提供两次食物和一次水,并为它清理一次猫砂,就可以享受这个毛茸茸的朋友一整天的陪伴,这笔账怎么算,都很划算。养猫也会有一些小烦恼,它经常会出现在我意想不到的地方:水槽里,键盘上,甚至是我的脸上。我想了很多办法与它对抗,想让它出现在自己该出现的地方,我失败了,我低估了这只毛茸茸的小猫咪的威力,它用自己的爪子来教会我一些生活的道理,我的到了它的冷眼和鲜红的抓痕。算了,就让它顺其自然吧,它也有自己的思考。
休息时,它会跳到我的腿上,在我的抚摸下,安心地睡去,它好像什么都知道,却也从来不计较。我每啊、天给他提供的不过是一点点食物和水,但它却慷慨的反馈给我它所有的关注和温度。它是一只温暖的猫。
写动物高中作文【篇8】
说到屎壳郎,人们总是“谈虎色变”,把屎壳郎说成是最恶心的臭虫,但人们都没有想到,屎壳郎来了,它正慢慢走近我们人类!
第一次看到屎壳郎是在南非世界杯足球赛的开幕式上,我看到一个大块头的甲虫倒退着把足球滚进场去,非常滑稽。妈妈却一脸的嫌弃说这东西也能登大雅之堂?我不解地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笑了说:“这是屎壳郎,是著名的臭虫!”小小的我当时就对屎壳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臭虫还能上这个重要的开幕式呢?它是不是有很多才能呢?它的生活习性是怎么样的呢?
看了《《昆虫记》和《酷虫学校》这两套书后,我对屎壳郎有了更深的了解:埃及人是非常喜欢屎壳郎,他们将屎壳郎尊称为“圣甲虫”,难怪它能登上大舞台呢。屎壳郎会清查粪便,将粪便里的营养物吃掉,它自己的粪便便成了肥料。因此屎壳郎也被称为“大自然的清道夫”。曾经,中国还有一批屎壳郎远渡重洋去支援澳大利亚,去帮助清扫那里牛粪成堆的大牧场呢。
屎壳郎来了,正走近我们的生活,它的器官功能已经用到了人们生活中。瑞典科学家发现“屎壳郎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所有的东西”,于是便把屎壳郎的这种夜视功能用到汽车上,减少了我们夜间行驶的危险。科学家们还发现“屎壳郎长期接触粪便,却不会病倒是为什么呢?”经过研究发现在屎壳郎的体内有抗菌蛋白,可以用来对付人体内的细菌呢!在中国,我们的中医也发现了它的药用价值,它能治小儿惊痫,疳疾,腹胀寒热呢!我国的牧民中有句谚语,“鹰眼、鹿腿、屎壳郎的鼻子”就是说屎壳郎的嗅觉非常敏锐,无论哪里有了人畜粪,它们不怕艰难险阻,很快就会闻风而至的,或许不用一年,就能看到屎壳郎代替猎狗,成为探案高手呢!
看吧,屎壳郎已经来了,它已经慢慢走近了我们的生活,被我们嫌弃的屎壳郎全身都是宝,正造福着我们人类。
写指纹的作文1000字(精选9篇)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写指纹的作文1000字(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写指纹的作文【篇1】
既然活着,就不妨像水,点点滴滴都是真实的生命。常听你感触,一个人并不懒惰,也不庸俗,更不少才干,然而活得却未必尽兴。这困拢一直在折磨着你,使你经常在一次短暂的整理悟之后,又落入一个更深的蒙昧之中。从此你紧锁的眉宇间起源了一条长长的愁之河,只会在流星擦过的夜空下用琴弦交换自己孤傲的'故事。你说年青的心只会不打伞地走入如泣的雨中,只会在不醒的早晨执着于那个摇曳了千年的梦幻。这个时候,尽管你仍旧是山,却过早地荒芜。你漂泊的经历使你确信,青春只不外是黑夜讲过的一个玄色标题。
然而,这不该是你全部的故事,由于你明亮的眼睛仍旧证实着早春的雨,你该在飘飞的雨中抖落一身风霜,用你细瘦的手指在大地上用力写下:我感谢糊口,相信未来!
同样是以缄默沉静作序,这次你的书又翻开了一个崭新的情节,你起身走向目生的草洲,让脸上的愁云慢慢步入天空,你细心晾晒湿润了的青春,让青春成为骄傲的歌,汩汩流入时代的耳鼓。我看见你飘逸的长发收纳了强劲的风,闻声你生命的竹林里嘎嘎的拔节声,于是你真正开始学会了笑,学会了糊口,学会了在你年青的心壁上,默默雕凿一种激情、一种信奉、一种向上的气力。
生命,需要在时空的经纬中慢慢沉淀出它的价值,尽管那个时候乾坤缄默,天地不醒;生命,也该在超越了晨昏的日界线后再次起程,让所有活动的血和热情,重新染上太阳辉煌而沉重的指纹。
写指纹的作文【篇2】
有的人发现了秘密,有的人发现了友情,还有人发现了母爱,而我却发现了指纹。
周末我画完画,想吃个冰苹果,就走到冰箱前拿一个苹果。在冰箱上我看见几个红红的指纹,于是我找来爸爸问他这是谁的指纹,他说不知道,然后他就走开了。
我很担心想。这是谁的指纹呢?是不是有小偷来我们家了。我越想越可怕,于是把全家人都叫了出来,我想搞清楚这是谁的红指纹就得让全家人都在冰箱上按一个指纹。现在到弟弟按指纹了。弟弟的指纹一定跟“小偷”的指纹很像,因为弟弟每次都会玩
玩具,很容易把手弄脏,然后他又来到冰箱前拿东西吃。可检验的结果不是弟弟的指纹。到爸爸来了,爸爸的可疑也很大,可能就是他出去打篮球把手给弄脏了,但是那哪能印出红色的指纹呢?果真,冰箱上的指纹也不是爸爸的。轮到妈妈了,我在心里想,妈妈最干净了,绝对不是妈妈的。经过检验,确实不是妈妈的。“那是谁的指纹呢?”我说。“还有宝贝没按呢”妈妈说。于是我在冰箱前按了一下,啊!真是我的指纹!原来是我画画,忘记洗手了。
呵呵,经过一阵忙活,终于发现这是谁的指纹啦。
写指纹的作文【篇3】
科学是神秘的海洋,我是畅游在海洋中的一条小鱼,我穿梭在神秘的海洋里,感到乐趣无穷。
我喜欢看侦探小说,有一本书一直令我记忆犹新《指纹断案:现代刑侦科学的兴起》。这本书主要讲了:在19xx年的不列颠,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被残暴地杀害,唯一的证据就是一枚并不清晰的指纹。于是开始了这个引人入胜的关于科学突破的故事。5年来,亨利福尔滋一直努力设法说服伦敦警察厅采纳他的鉴别体系,而当一个叫弗朗西斯高尔顿的社会精英科学家吸取福尔滋的观点并宣称是自己的研究成果时,他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很快就使伦敦警察厅信服,并首次尝试运用指纹证据起诉了这桩谋杀案,然而在这个将永远改变刑事司法制度的历史性时刻,亨利福尔滋声称在凶杀现场发现的指纹不是被告的指纹本书不仅是一部关于一桩扑朔迷离、棘手难办的谋杀案的故事,更是描绘了科技如何被刑事司法制度所接受的艰难历程。
由于这本书的原故,我对指纹产生了好奇,就去进行了研究。我了解到:人的皮肤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三部分组成。指纹就是表皮上突起的纹线。由于人的遗传特性,虽然指纹人人皆有,但各不相同。伸出你的手,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小小的指纹也分好几种类型:有同心圆或螺旋形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叫斗型纹;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就像簸箕似的,叫箕型纹;有的纹像弓一样,叫弓型纹。各人的指纹除了形状不同之外,纹线的多少、长短、粗细等也有差别。即使是父子、母女、孪生的兄弟或姐妹,即使他们的相貌极其近似,但指纹也有明显的不同。据说,全世界的60多亿人中,还没有发现有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呢。更有趣的是,胎儿从第三四个月便开始产生指纹,到第六个月左右就形成了。当婴儿长大成人,指纹只不过变大增粗,它的形状特征却固定不变。
你可别小看指纹,它的用途可大啦!指纹由皮肤上许多小颗粒排列组成,这些小颗粒感觉非常敏锐,只要用手触摸物体,就会立即把感觉到的冷、热、软、硬等各种情报通报给大脑这个司令部,然后大脑根据这些情报发号施令,指挥动作。指纹还能增强皮肤的摩擦作用,使手指能紧紧地握住东西不易滑掉。我们平时画图、写字、拿工具、做手工之所以能够那么得心应手、运用自如,这里面就有指纹的功劳。
神奇的指纹,还等待着我们去探究发现。
写指纹的作文【篇4】
严重声明,我要收徒弟~来者不拒。要求:至少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
这是小号。猜猜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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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触摸、闻嗅。一条安静的路兀自穿越了时代的舒服,为心灵温暖地画下了一枚净色的指纹。
--题记
村子里渐渐修起了水泥路,洁净坚硬的路面引得庄里人的青睐,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兴奋而别扭地感受着“城镇化”带来的新气息。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河边的那条暂缓动工的泥路。要说理由的话,其实很简单,那条路上沙石多,走起路来硌脚,遇上有风的天气,很容易迷了眼睛。村民们除非必须,否则是不会走这条泥路的,倒宁肯绕远,走水泥路。
盛夏酷暑,炎热的空气渗透在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地里赤着脚干了一上午的活,人们累得汗流浃背,抬不动步子。尽管如此,大伙还是选择走水泥路。
“奇怪,”一个人开口说,“咋觉着这脚像踩了火炉啦,烫脚呐!”有人回答:“天太热了,咋会不烫!”前面那人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说点儿什么,但随即又轻轻摇了一下头,是得他想不出自己有啥好讲的。
一帮子人路上几乎是没抬头的,太阳毒,睁不开眼。快到家门口时,他们看见了从泥路上走过来的老李头,赤着脚,扛着铁锨,嘴里好像还哼着小曲儿。大伙儿有点纳闷,一人张口问道:“老李,不是说把那沟庄稼苗整好才回的嘛,咋这点儿就回啦?”“嗯,是都整好了,不回家干啥?倒是你们几个不是早收工了嘛,咋走得这么慢?”大伙儿都有点惊了,有人回道:“路上走慢了,这路啊有点烫脚哩,走惯了,挺顺溜。”众人都笑了笑,各自扛着农具回家了。
下午突然变天,阴沉沉的,地里的人马上回家跑,急着要收粮食。等到他们跑回家时,雨已经开始下了,匆忙之中却发现老李头已将自家的粮食盖严实,忙着给左邻右舍帮忙,在场的人都有点愣:这老李头啥时候变得这么能跑啦?只是,忙于收盖的情形下,没人询问。
傍晚,雨停了。灰蓝的天像染了蓝墨水,远处的山成了黑色,有一种莫名的其实。老李头呆望着山,坐在了门口的木墩子上,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子明明灭灭,点燃着灰蓝色的天。
有那么一会儿,老李头觉得那山像是压在他的心上,却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邻居老头的儿子小张出门倒脏水,看到李大爷便打了招呼坐了过来,见李大爷没吱声儿就随口提道:“咋村变化真大,您看这路多新,没准过几年咱这儿也能修起城里的公路了呢!”老李头缓缓地放下了烟袋,叹了口气:“新的有了,就忘了旧的,这人咋都这样儿!”小张应着:“也是,‘时代在发展嘛’。村主任开会时总爱说这句。”老李头又重复地吸了一口,站起身来,进屋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人就“炸了锅”了,只因昨天下的大雨积在了水泥路上,路面坑洼不平,水泥又不能吸水,太阳倒是挺好的,只可惜一时半会儿也红不开水泥路啊!大家伙儿都挺着急,昨天粮食已经受了潮,不赶紧晾晒怕是要坏事儿哇。正时,老李头走过来,脸上分明不见一丝焦急之色,有人奇怪,便问:“老李,你咋一点儿不着急,粮食棵咋晒干呐!”老李头反问道:“合着你储了这么多年的粮,头一回遇见大雨啊!”那人立马回道:“哎!这以前的路不积水,干得快,实在不行,也能铺层油布,现在到哪儿去找……”话未完,人们就吵吵开了:“说的是,这路修个啥嘛!”“也对,早知道这样不如不休哩。”老李头发话了:“你们就忘了咱村还有条路没修吗?”村里人先是一惊,随即都恍然大悟:对啊,河边那条路不是还没修呢嘛!真是!
当人们推着自家粮食来到河边时,所有人都怔住了,眼前的景象如此熟悉而又陌生。路边的野草因为行人很少而遇见茂盛,有来往的蜜蜂和不是名贵品种却清雅秀致的蝴蝶,伴着旁边太阳下的溪涧,好像一切都发着光,剔透,晶莹,芬芳。
这条每年都以同样的葱茏筑起的路,人们走了几十年,熟悉得很,也正由此,才很快地接受了水泥路,忘记了泥土的味道,显然很陌生了。
人们看见路上摊晒得粮食,是老李头的,想起他说过:“(路)走惯了,挺顺溜。”他们想起去年夏天赤着脚走在泥土上,凉爽得很,能在树荫下用手指在泥土上画一个棋盘,拿石头当棋子,爽快地玩几把,累了倦了,到河边掬水洗把脸,躺在泥路上睡着,也没有外物侵扰,这里是安宁鲜活的世界。
老李头的话敲醒了大家,他说:“咱下地干活的人,实在,这泥路是几代人踩出来的,是咋农民的根脉,那水泥能种地嘛?咱要图的棵不只是外表新鲜好看,时代发展也罢,咱丢不得本呐!”
这条路,最后得以保留下来。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横流的物欲之中起伏,找不到一种定力可以使我们稳步前行,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光速的变化使我们晕眩着随波逐流,却往往与我们并不算适合。我们接受着新生活带来的新气象,以我们原有的东西作交换,失去了太多。
如同村里的那条泥路,兀自横亘在新旧交替的逆河之上,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印下了它的指纹,宣誓着安宁、清净和深刻。
我,听见了泥土的声音,一直很安静地以绝美的纹路刻画着生活的“本真”,在“逆流
之上绽放,一切时亮而深刻。
写指纹的作文【篇5】
奇妙的指纹
星期一下午四点半左右,同学们还整整齐齐呆在教室。已经被作业压得伤痕累累的我们,说实话,也没什么好高兴了。当看到走进来的刘老师,心想肯定又是来布置作业的,更是没心情。刘老师开始说话了请大家明天带好毛笔、海绵、水桶、颜料一听到老师说这句话,同学们就开始议论了,教室里的气氛有活跃起来了。大家都充满了好奇。
到了星期二下午第一节课,刘老师笑盈盈地走进教室,打开投影仪,放上笔记本电脑。叮铃铃.上课了,大家赶紧坐好,听老师讲。同学们,你们了解指纹吗指纹?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端详起自己的手。指纹很细,有时看不清楚,谁知道用什么办法让你看清楚指纹吗刘老师又问道。正当同学们苦思冥想的时候,一位同学想到了用铅笔和透明胶。他得意洋洋地说可以用铅笔把手指涂黑,再用胶带一粘,粘在纸上就可以看清了经过他这么一提醒,很快就有同学说可以把颜料涂在海绵上,再用手印,然后在印在白纸上。老师笑着说说得很好,大家想不想试一试呢?我们早就迫不及待了,通道老师这么说,赶紧动手了。
看样子好像很简单嘛!我挤了一些红色颜料在海绵上,再用毛笔抹了一下,就把大拇指摁在了上面,然后印在纸上。我一看顿时傻眼了,这是什么东东啊?简直就是红墨团,肯定是太干了;我又弄了些水,一摁又太湿了,不行。调来调去,终于一个清清楚楚的指纹展现在我眼前,我又印了几个,有的像一个棒棒糖,一圈儿一圈儿的;有的像一座高耸的山峰;有的像一幅风景优美的山水画:远处有几座小山包,上面流下潺潺的溪水,旁边还有几亩田,真有趣!
没想到小小的不起眼的指纹竟然这么奇妙。你可以给它添上帽子、添上嘴,它就是一个栩栩如生的小人了;你可以给它加上细细的六条腿,它就是惟妙惟肖的小蚂蚁了;你可以随你怎么玩。
写指纹的作文【篇6】
和往常一样,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原来警察叔叔大部分是靠指纹才可以顺利逮捕罪犯。我突然间想到一个问题既然警察叔叔是靠指纹抓罪犯的,那么是不是我们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呢?我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指纹,我的手指的纹路都有花纹各异的图案,不同的是我的三个手指由许多一圈一圈同心圆组成,其余的都是各自分散开来,不整齐的指纹。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的脑子乱成了一团毛线球怎么也理不出头绪。这时爸爸刚好走过来说:乖女儿怎么了?我无精打采的说:我正在想为什么我的指纹为什么有些是圆圆的,而有些是分散开来很乱的。爸爸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说:因为指纹由不同形状、长短、粗细结构的纹组成。总的分为三类型:一种箕型,纹线类似于畚箕,一边开口;一种是斗型,由许多同心圆或螺旋形纹线组成;另一种是弓型。我恍然大悟,笑着说:原来是这样。
我拿起爸爸的手对照起来。粗粗一看没有太大区别,除了指纹的我和爸爸的类型不一样。爸爸,我看了一下,我们的指纹好像没什么区别?我疑惑不解的问爸爸。怎么会没区别呢?爸爸语重心长地说,你再仔细看一下,肯定会发现的。我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真的有区别,粗粗的看是看不出来的,但仔细一看是不一样的,虽然很细微。我和我爸爸的指纹,间距是爸爸的宽,好像线条也是爸爸的多,而且纹路也有点不一样。
那么为什么我们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呢?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这是由人的遗传特性所决定的。人的遗传特征,包含在卵子和精子的特殊的遗传物质染色体中。染色体由基因组成,每个基因各自控制着眼睛的形状、头发的颜色、指纹的特征等等。当我们还未出世,处于母体的胚胎时期,指纹就已经形成。出生后,指纹已成为终生不变的一种标志。
原来是这样啊,小小的指纹还有如此的奥秘。
写指纹的作文【篇7】
我的故乡,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
村子里渐渐修起了水泥路,洁净坚硬的路面引得庄里人的青睐,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兴奋而别扭地感受着“城镇化”带来的新气息。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河边的那条暂缓动工的泥路。要说理由的话,其实很简单,那条路上沙石多,走起路来硌脚,遇上有风的天气,很容易迷了眼睛。村民们除非必须,否则是不会走这条泥路的,倒宁肯绕远,走水泥路。
盛夏酷暑,炎热的空气渗透在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地里赤着脚干了一上午的活,人们累得汗流浃背,抬不动步子。尽管如此,大伙还是选择走水泥路。
“奇怪,”一个人开口说,“咋觉着这脚像踩了火炉啦,烫脚呐!”有人回答:“天太热了,咋会不烫!”前面那人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说点儿什么,但随即又轻轻摇了一下头,是得他想不出自己有啥好讲的。
一帮子人路上几乎是没抬头的,太阳毒,睁不开眼。快到家门口时,他们看见了从泥路上走过来的老李头,赤着脚,扛着铁锨,嘴里好像还哼着小曲儿。大伙儿有点纳闷,一人张口问道:“老李,不是说把那沟庄稼苗整好才回的嘛,咋这点儿就回啦?”“嗯,是都整好了,不回家干啥?倒是你们几个不是早收工了嘛,咋走得这么慢?”大伙儿都有点惊了,有人回道:“路上走慢了,这路啊有点烫脚哩,走惯了,挺顺溜。”众人都笑了笑,各自扛着农具回家了。
下午突然变天,阴沉沉的,地里的人马上回家跑,急着要收粮食。等到他们跑回家时,雨已经开始下了,匆忙之中却发现老李头已将自家的粮食盖严实,忙着给左邻右舍帮忙,在场的人都有点愣:这老李头啥时候变得这么能跑啦?只是,忙于收盖的情形下,没人询问。
傍晚,雨停了。灰蓝的天像染了蓝墨水,远处的山成了黑色,有一种莫名的其实。老李头呆望着山,坐在了门口的木墩子上,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子明明灭灭,点燃着灰蓝色的天。
有那么一会儿,老李头觉得那山像是压在他的心上,却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邻居老头的儿子小张出门倒脏水,看到李大爷便打了招呼坐了过来,见李大爷没吱声儿就随口提道:“咋村变化真大,您看这路多新,没准过几年咱这儿也能修起城里的公路了呢!”老李头缓缓地放下了烟袋,叹了口气:“新的有了,就忘了旧的,这人咋都这样儿!”小张应着:“也是,‘时代在发展嘛’。村主任开会时总爱说这句。”老李头又重复地吸了一口,站起身来,进屋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的人就“炸了锅”了,只因昨天下的大雨积在了水泥路上,路面坑洼不平,水泥又不能吸水,太阳倒是挺好的,只可惜一时半会儿也红不开水泥路啊!大家伙儿都挺着急,昨天粮食已经受了潮,不赶紧晾晒怕是要坏事儿哇。正时,老李头走过来,脸上分明不见一丝焦急之色,有人奇怪,便问:“老李,你咋一点儿不着急,粮食棵咋晒干呐!”老李头反问道:“合着你储了这么多年的粮,头一回遇见大雨啊!”那人立马回道:“哎!这以前的路不积水,干得快,实在不行,也能铺层油布,现在到哪儿去找……”话未完,人们就吵吵开了:“说的是,这路修个啥嘛!”“也对,早知道这样不如不休哩。”老李头发话了:“你们就忘了咱村还有条路没修吗?”村里人先是一惊,随即都恍然大悟:对啊,河边那条路不是还没修呢嘛!真是!
当人们推着自家粮食来到河边时,所有人都怔住了,眼前的景象如此熟悉而又陌生。路边的野草因为行人很少而遇见茂盛,有来往的蜜蜂和不是名贵品种却清雅秀致的蝴蝶,伴着旁边太阳下的溪涧,好像一切都发着光,剔透,晶莹,芬芳。
这条每年都以同样的葱茏筑起的路,人们走了几十年,熟悉得很,也正由此,才很快地接受了水泥路,忘记了泥土的味道,显然很陌生了。
人们看见路上摊晒得粮食,是老李头的,想起他说过:“(路)走惯了,挺顺溜。”他们想起去年夏天赤着脚走在泥土上,凉爽得很,能在树荫下用手指在泥土上画一个棋盘,拿石头当棋子,爽快地玩几把,累了倦了,到河边掬水洗把脸,躺在泥路上睡着,也没有外物侵扰,这里是安宁鲜活的世界。
老李头的话敲醒了大家,他说:“咱下地干活的人,实在,这泥路是几代人踩出来的,是咋农民的根脉,那水泥能种地嘛?咱要图的棵不只是外表新鲜好看,时代发展也罢,咱丢不得本呐!”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在横流的物欲之中起伏,找不到一种定力可以使我们稳步前行,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光速的变化使我们晕眩着随波逐流,却往往与我们并不算适合。我们接受着新生活带来的新气象,以我们原有的东西作交换,失去了太多。
泥土的声音,一直很安静地以绝美的纹路刻画着生活的“本真”,在“逆流之上绽放,一切时亮而深刻。如同村里的那条泥路,兀自横亘在新旧交替的逆河之上,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印下了它的指纹,宣誓着安宁、清净和深刻。这条路,最后得以保留下来。
写指纹的作文【篇8】
未来的社会,由于科技发展迅速,盗贼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为了让人们感到更安全,我要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指纹门,让盗贼望而生畏、束手无策。
我发明的指纹门里面装有精密的电脑系统,粗略地看和普通门没什么两样,可是其中却有很神奇的机关呢。门上有一块特殊材料制成的玻璃,玻璃里面有芯片,芯片装有智能电脑操控系统,可以识别人的指纹。你可以先把你的指纹输入电脑,然后你只要把手放在指纹门的玻璃上,门就可以自动打开。有客人来访时,指纹门会把客人的头像照下来,通知主人并在主人同意时自动开门;主人不在时,指纹门会留下来访者的头像,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或传真,通知主人;如果有不速之客光顾,这扇门会及时通知主人;如果有坏人来侵犯,这扇指纹门就像金属墙一样坚固,把坏人拒之门外;如果坏人想破坏,门就会自动报警。
怎么样,我的指纹门很神奇吧?如果你需要的话,就来找我吧!
写指纹的作文【篇9】
放暑假后,妈妈把我送到姐姐家去,到了姐姐家正要开门时,我发现姐姐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在干什么,我感到好奇,于是就凑过去想看个究竟。
啊,原来是个“照相机”,我忙问姐姐:“姐姐,这个“照相机”有什么用啊?”“呵呵”姐姐笑了笑说:“小笨蛋,这不是“照相机”,是指纹锁。”“指纹锁?”我感到万分好奇,虽然以前听到这个名字,可是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没错,来我们进屋后再慢慢说。”
进屋后,姐姐让我坐下听她说:“因为现在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了,根据科学研究,发明了指纹锁。而又有一些人好逸恶劳,去干一些违法的行为,而这锁就是用来防他们的。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指纹不一样,只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将指纹输入,这把锁就会辨认出你的指纹,让你把门打开进屋。”“那为什么每个人的指纹不一样呢?”我又有了疑问。姐姐回答说:“因为指纹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而且指纹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个人终身不変的标志,即使被火烫,被刀割,被化学药品腐蚀手指表面,可是等伤口愈合后,指纹依然不变。指纹由不同长短,形状,粗细结构的纹线组成的,从指纹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病情。此外,科学已研究制出一种“指纹锁”,这种锁就是设在门上的装置,只要用手按一下那把锁,计算机就能接受到信息,如果是主人,门就马上开了。”姐姐讲得十分认真,我听得入迷了。
原来指纹锁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啊。
写自已的作文1000字系列
在人生发展的历程中少不了作文的存在,写作文能够把很多知识可以串联到一起,形成完整体系的知识框架。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怎么做才能让自己的作文更出色?下面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写自已的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写自已的作文【篇1】
历经岁月之沧桑,吮吸宇宙之灵气,汲取日月之精华,我们是否应该仰望天空,俯瞰大地?理理思绪,我们在这广阔的世界,是以什么形式存在?
当自已背上小小的书包,当自已用小手托起长方形的课本,当自已张开嘴巴发出了第一个音节,我们就背负着父母的使命和自已的未来。静静地看着日历一本本地更换,一张一张地翻过,一数字一数字地轮回,我们也许会感慨时光飞逝,岁月空虚。看着身高线越画越高,不禁叹息,十六年仅是白驹过隙,长大后的自已,总会触景生情,缅怀过去。我们正处在人生上的休息亭,回不到过去,憧憬着未来。
我们努力向城市攀爬,忍耐城市的喧嚣,努力拼搏,并非为了创造惊天动地的成就,而是为了扭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想起多年后的自已,将会穿上轻便的工作服,带着普通的眼睛,捧着一大堆资料,穿梭在车水马龙之间,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来回的奔跑,也或者呆在小小的工作室,用灵活的手指敲击那个排列着自已耳熟能详的26个字母的键盘。这,就是生活。
我们有着忙碌的生活,急忙的脚步,满腔的热血,面对着嘈杂的城市,有些无奈有些无力更有些无语,停下脚步或停下敲击键盘的手指,看着那些矗立在马路两旁望不到顶部的大楼,恍惚之间感觉自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平凡的生活,总会因不平凡的人物而跌宕起伏。我们有着小小的梦想,盼望有个小小的窝。这,就是追求。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顽强的泡沫,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绽放得赤裸裸。我就是我,一个在茫茫大地上渺小的我,一个坚强且不潦倒的我。
我们有乳臭未干的年纪,有放荡不羁的青春,有沉默稳重的年代,有暮年色衰的岁月。一路上拾取人生沉淀,顽强拼搏,只因我们有着不一样的未来,不一样的精彩。
我们是混杂在人群中平凡的个体,却是自已人生中最不平凡的主角。我们都是独特的存在,都有独自的未来。平凡的生活,总会有不寻常的故事,但我们依旧用心演绎;平凡的生活,总会有顺流、逆境,但,我们依然努力前行,为自已赢得一角天空。感谢,那个,不平凡的自已。
写自已的作文【篇2】
如果不是有事务羁绊,意中不会吃午饭,更不会睡午觉。被一场精彩的赛事激荡着的意中,心潮澎湃,难以自己。会在第一时间内,把所看到、所想到的,刚刚发生的那些激情场面用笔记录下来,把意中的情感尽情地释放出来,奉献给与意中同样喜欢NBA赛事的那些人们,以飨盛况。
今天央视五套转播的是开拓者队与雷霆队的一场比赛。众所周知,去年夏季,开拓者队并没有如其它球队那样采取大动作来补强阵容。一度曾传出开拓者队核心阿尔德里奇要求球队对其进行交易的传闻。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开拓者队仅仅在中锋位置增添了一个洛佩兹,一向不被看好的开拓者队却发生了很好的化学反应,一跃成为战绩领先,且炙手可热的西部领头羊。
说到洛佩兹,虽然也算联盟一线球员,但得分不出众,篮板亦不出众,只能算介于蓝领与中产之间的球员。正是有这么一位在其它球队得之不多,缺之不少的球员的加盟,凭借阿尔德里奇在进攻端的一如既往的犀利,利拉德的逐渐成长,巴图姆的稳定发挥,马修斯、威廉姆斯等一众球员精准的命中率,开拓者队硬是在群雄中脱颖而出,一度领先全联盟。
通过洛佩兹加盟而使开拓者队发生化学变化的事实,意中领会到,某些事物之所以能够发生从量到质的变化,并不一定要使用所谓的猛药、狠药,且药剂不一定非要重、含量不一定要高。哲人说:任何世事的构成或运动变化都是由系统内外条件和多种因素决定的。当某些条件和因素达到一定的排列组合和结构状态时,只要从系统外部再加入一定的能量、信息或物质,整个世事就会发生结构上的重大变化,而身处局内之人就可能会因此而被卷入这一变化之中。
即将发生变化的这一转折点可以称为“事机”。世事的事机对应着的时间数轴上的某一点,被称为“时机”。事机和时机统归于“时务”的涵盖之下。时务在事机和时机之上更具有待选择、决策和行动的意味。
抓住时机和事机选择、决策和行动,能出现更高的工作效率,不仅时效高,效能大,运动的势能强,而且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也最大。作为事机的洛佩兹,在防守端成功地解放了阿尔德里奇这个时机,球队及时融入了新任总教练特里?斯托特斯的理念,从而实现了蜕变。尽管本赛季开拓者队依然难以夺冠,但未来却值得期许。
这样两支目前在西部顶尖的球队今天相遇,且此前本赛季两次缠斗均以雷霆队败北告终,今天再次交锋,可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争斗之激烈,可想而知。
第一节,开拓者队以27::21领先,雷霆队的杜兰特一人得了15分,其他球员合计刚得到6分。如果照此事态发展下去,雷霆队再次失利将在所难免。好在第二节雷霆队一众人等给力,全队得到30分,杜兰特5分,球队其他人拿下25分。上半场结束时,尽管雷霆队命中率不足四成五,而开拓者队五成五以上,雷霆队仅以51:52落后一分。直到第四节进行了九分多钟,杜兰特的一记三分球,双方重新打平了比分,一切又将重头开始。
这已经是本场比赛第五次比分打平,伴随着十三次比分交替领先,赛事激烈的程度异乎寻常。大多数时候,一直是开拓者队领先,且最多领先达到双位数,雷霆队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紧紧咬住比分,撵上、超出,又落后;再紧咬,再超出,再落后。这已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比赛,而是考验球员的韧性、耐力与斗志的大比拼。谁具有不懈的斗志,谁具备勇往直前的勇气,谁就能笑到最后。
杜兰特作为联盟得分王,确实不是幸致的。本场比赛,他又拿到了全场最高的46分,其中三分球七投六中,命中率85.8%,而罚篮亦是七罚六中85.8%的命中率,三分球命中率与罚篮一样,高得吓人。而抛射、漂移投篮、中距离,更是信手拈来。尤其是接下来拉开比分的两记三分球,一下子浇灭了开拓者队反扑之势,在比赛还有二十多秒的时候,开拓者队面对霸气的杜兰特,早早地缴了械。
说到中距离投篮,在比赛还剩不到一分钟的时候,帕金斯竟然在底脚投中了一记中投。正是这记不多见的.中投,瞬间激起了全场观众和雷霆队的热情与豪气,并打击了开拓者队的斗志。今天的帕金斯,表现可圈可点。正是最后一次追平比分之后,帕金斯的一个盖帽、一记中投、一个抢断,打乱了开拓者队的节奏,而取得了赛事的胜利。
说到帕金斯这位球员,很多人、包括联盟内部的一些人,均曾不止一次地建议雷霆队把不能得分,篮板不多,脚步移动慢的帕金斯交易掉,而雷霆队却迟迟没有进行这样的操作。意中认为,雷霆一直留着帕金斯担任首发中锋,是有其道理的。
刚认识帕金斯的时候,他还在凯尔特人队效力。横眉立目的帕金斯给人的直观印象并不好,且常常受到技术法规的困扰,被罚出场的时候亦不少,加上数据不好看,一度不为意中赏识,且稍带一些讨厌成分在内。
当雷霆队用格林换来帕金斯的时候,说句心里话,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马上喜欢上了帕金斯,并期许雷霆队拼凑了夺冠阵容。
在很多明星球员身边,均有一批默默无闻的球员在默默且无怨无悔地干着脏活累活,帕金斯就是其中的一位。球场上,他忠实执行着教练的策略,在防守端拼尽全力顶防着,耗尽气力并只能一次一次地领到犯规;在更衣室,帕金斯又是那些小兄弟的良师益友,以身作则的榜样;他用言传身教影响着一众人等,并能够把自己总冠军的作战经验无私地传授给队友,是雷霆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帕金斯之类的球员,在NBA还有很多,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值得我们期许与敬佩的。意中以为,一个人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并能够为之付出,本身就是一种幸运。能够有此机遇的人,并不多。而能够甘愿为之付出的,更不多!
写自已的作文【篇3】
读小学的时候,我是班上最不起眼的一个。矮矮小小,黑黑瘦瘦,学习成绩也不怎么样,走路总是低头头。
四年级下学期,换了班主任,女的。她像刚走出校门的女中学生,白净的圆脸,齐耳的短发,说话的声音很好听。一周之后,新班主任要我们给自己取一个新名字,跟绰号相似,但又不是绰号。一要能表明自己的特长,二要叫起来好听。由我们自己先取好,最后由她认定。
一个怪主意,但同学们立即过节般地高兴。有互相商讨的,有翻字典的,有长哥哥姐姐当参谋的,有问爸爸***。只有我异常平静。想起绰号我就伤心,再说,我自己清楚,我一无所长。我默默地坐在位子上,不说什么,也没动笔写。
每二天早晨交名字的时候,我自然交的是白条。一连三节课,同学们都沉浸在兴奋和企盼之中,他们巴不得自己的美名得到老师的认可。11:35,这是上午放学的时间,老师捧着纸条走进班级,正式宣布她的认定结果。
“刘元平——算术大王”、“张玲玲——百灵鸟”、“邹舟——劳动能手”、“张喜——飞毛腿”……每念出一个名字,教室里就腾起一阵欢呼。
“最后一位同学,xx——小秀才。”听到老师念到这几个字,我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明明没写名字呀,怎么……没等我回过神来,老师接着说:“程刚同学作业认真,字又写得漂亮,而且一天到晚都是文静静的,大家说说,他像不像一个小秀才呀?”
“像——”同学们大梦初醒似的,齐声应和起来,数十双惊喜的眼睛一齐投向我。
我望着老师齐耳的短发和微笑的双眼,激动和幸福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兴高采烈地走出教室,连那一声声“老师再见”也叫得格外甜蜜。
走到老师身边的时候,尽管我鼓起勇气,但是声音却是低低的:“老师,对不起,我——”不等我说完,他就微笑着制止了:“别说了,我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傻孩子,老师所做的一切,就是要告诉你:你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老师喜欢你。你呢,也一定要相信自己。来,从现在开始,抬起头走路。来,抬头,挺胸,迈步……对,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不再低着头走路,学习成绩也直线上升。后来,我的这位老师调到邻县实验学校去了。再后来,我师范毕业,成为村里一个真正的秀才,但我至今没有忘记那位剪着短发的女老师,她的名字叫xxx。
写自已的作文【篇4】
该不该搁下自重重的壳寻找到底哪里有蓝天/随着轻轻的风轻轻的飘/经历的伤都不感觉疼/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云片往前飞/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一》
我每天都很努力地学习着,我一点也不累,反而很开心、快乐。但我学到新东西时,我总是浑身有种在做别的事时感受不到的乐趣,但有时,也因一些学习上的困惑而闷闷不乐。风儿拂过我的脸颊,问道:你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的。我笑笑,享受着它吹在脸上的快感。
《二》
学习之余,我爱放CD听,我的生命离不开音乐,它与新鲜的空气同样重要,我会很投入的听,以致融入到音乐里面去感受每个音符跳动的感觉,很美妙,很新鲜,没有一丝杂音来扰乱我的听觉。我感到似乎阳关照着我的每寸肌肤,暖洋洋的,我放松了那颗心,让它与我共有轻松的时光。鸟儿也来凑热闹,喳喳喳.....那是属于一种纯大自然的音乐,我醉啦,投进了大自然的怀抱。轻快的溪水问道:你快乐吗?
当然,在大自然中,我是最真实的,因为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扮了个鬼脸,再也看不到我成熟的一面,我还是向往着童心,真的。
《三》
我爱童话,因为它简简单单,虽然故事有起有伏,但它仍然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爱幻想,因为我心里有太多我都无法用现实努力达到的梦想,于是我只有幻想,虽然它虚无,但至少我们梦想过。
《四》
我所做的每件事,虽都播种了汗水,但都收获了快乐,在这虚拟的社会里,学学我,保留纯真的自我,你也会渴望属于自己的天空,自己努力去创造吧!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任风吹干流过的泪和汗/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写自已的作文【篇5】
谁没被赞美过?赞美了,心里多么高兴。我深刻地记住了一件事,这件事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回忆……
回忆起上次开运动会时,我很荣幸被选为运动员,参加的项目有60米短跑和跳高。
当60米短跑的枪声响起时,我尽全力飞快地向前冲去。可是,在快到达终点时,我不知是跑道上有个坑还是鞋没穿好,我摔倒了。我以为还来得及,就站起来跑去。可是,晚了,后面的选手早已到达了。我看着鲜血直流的手,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我想着,是我给班级丢了脸,都是我的不好……想到回去肯定会被同学责怪,心里愧疚极了……
可是,事情跟我想的都不同,大家并没有责怪我,而是给我鼓励,一句句“你真棒!”“你已经很不错了!”“别伤心了!”……从我耳边响起,他们不是责备我,让我更加伤心,而是一昧地帮助我,鼓励我。老师也来安慰我。同学们有的还赞美我……
我正为这件事担忧的时候,娜走了过来,说:“别伤心了,你已经很棒了,有谁不想当上运动员,你能当上了,已经很不错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把它当作是磨练自己吧!”我点了点头,望着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赞美,这是许多人想要的,老师、同学们对我的鼓励、帮助都让我自己有了信心,这些信心,就等于赞美我,让我更加勇敢地走下去!
写自已的作文【篇6】
童年就像一条金色河流,河流里承载着我的美丽梦想,飞翔着我幼稚的童真,但有一件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有一次,同学们到我家玩给小熊做饭。我分配“任务”:小茹负责喂养宠物;小桐负责洗菜;我就负责切菜和炒菜。
开始玩了,只见小茹拼命的掰着“熊”的嘴巴,(其实是毛绒玩具熊)噢,原来她想把开水倒入“熊”的嘴里,妈妈见状慌忙阻止了,这一只玩具熊才幸免于难。
小桐去洗菜了,看,她神秘的拿起几样塑料蔬菜,走进了卫生间,“哗哗哗”的流水声吸引了妈妈,妈妈进卫生间一看,不得了了呀,小桐正用自来水冲刷着塑料蔬菜呢,洗好的蔬菜放在一旁,上面还蒙着许多晶莹剔透的水珠。妈妈哭笑不得。
轮到我切菜了,我用小刀最尖的部分用我最大的力气往菜上划,不一会儿,菜上就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的刀痕,我得意的笑了,对两个小伙伴说:“看我切的多漂亮!”切好菜,我把切好的土豆放进锅里,准备做盘“辣粉土豆丝”。接着拧开了“煤气”,然后又叫小茹把盐给我,喊小桐把辣椒粉给我,两个人在那里东翻翻,西找找,不耐烦了,俩人随手丢了个瓶子给我,我一倒,哇呀!锅里出现了少数沙子,小桐朝我眨眨眼,调皮的说:“用沙子也可以嘛。”说完还扮了个鬼脸,我也朝她吐吐舌头。正在这个时候,妈妈端着一个绿皮红瓤,香味诱人的“西瓜船”过来了。一看愣住了,妈妈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别玩了,天太热了,洗好手去吃西瓜吧。”我们听了争先恐后地去洗手,洗好手之后就大口大口的吃起西瓜来。
这个游戏太有趣,一想起这件事,我心里充满了快乐。这真令我难忘!
写自已的作文【篇7】
亲爱的我:
你能好起来吗?
我知道你自卑,我知道你渴望得到认可。我知道,你身上散发着光芒的火,是只属于的你颜色,我也知道那火,如今快要熄灭了。
曾经的大雨早停了,你心中却一直潮湿着。当你被同学唤着小偷的时候,其实你就明白了,偷是不对的,你发誓要管住你自已的手,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你做得很好。为了弥补你的那次错误,你做了很多,你改掉以前吊儿郎当的样子,努力学习,希遍望改变老师对你的看法;你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打破与同学之间的隔膜。可是,无论你怎么改变,无论你后来做了什么,一旦班上发生丢失事件,同学们都会把目光投向你,认为说谎的是你,犯错的是你。一块丢失的橡皮檫就让你被大家的唾沫淹没,你有些委屈,有时想与他们争辩,可你放弃了。有时想向人倾诉,每个人却都从你身边匆匆而过,你像只无助的小猫,眼巴巴的盯着别人,乞求得到一些原谅。
可是,亲爱的你,有什么可难过的呢?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换做是你,也会像哪些同学一样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吧。可是,无论别人用什么颜色的眼镜看你,属于你自已的光芒不会变的。他们不知道你在深夜里痛哭过,懊悔过;他们不知道你对自已的承诺;他们不知道你给老人让过座,不知道你心中存有那么多善意;他们不知道同学失而复得的橡皮檫是你买来放那里的,你有你自已的光芒,他们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要悲伤,也不要因为他人的反应自暴自弃,你要时刻记得那些弟弟妹妹看着你时那崇拜折眼神;爸爸妈妈与别人聊起
你时的神采;在公交上,你给老人让座时旁人对你的赞赏。
从过去吹来的微风,拂过荒野上盛开的希望之花,推动着你向远方前进。若是漫漫长夜,用你的微光将这希望点亮,便不会迷茫,即使终很遥远,却也能使你慢慢进步。
希望在下次致自已的一封信中,我能安心地写道:亲爱的我,你好。
写自已的作文【篇8】
暑假里,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学做一道菜,我觉得这个作业太简单了,每天看我妈妈做饭那么简单,那我肯定也可以的。
于是我便开始和我妈妈学习做最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妈妈一步一步的教我,我也一步一步的学习,我首先把西红柿切了个十字,用开水把皮烫掉,用家里最小的菜刀把西红柿切碎,装入盘子里备用,在这之前,都是十分的简单,但打鸡蛋对我来说太难了,用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鸡蛋从壳里打出来,但鸡蛋打散我的胳膊却要废掉。
妈妈看着我只是默默的不出声,那意思就是我的方法没有错,就这样一直打,妈妈对我说:“好了”,我便停手。开始最为关键的一步,炒菜!
等锅烧热时,在炒锅中加入适量食用油,等到油热时,把鸡蛋倒入锅中,然后不断搅拌,等到鸡蛋熟了,关火把鸡蛋捞出,再次起锅烧油,放入西红柿,但就在这时,西红柿突然溅起油让我束手无策,妈妈告诉我,溅油是没办法的事情,有时候也要学会忍耐,我便忍着疼痛继续翻炒,之后放入鸡蛋,之撒入盐,鸡精,美味的鸡蛋西红柿就做好了。
我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糊了,妈妈对我说:“鸡蛋炒西红柿是最基础的一道菜,虽然简单但是有些技巧,你如果好好学着做,就会越做越好吃。
从这次做炒饭的过程中,我突然明白了不管什么事情都是要循序渐进,并且不要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