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追风筝的人有感集锦4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作品。 通过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学习的进度和水平。这篇文章将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的内涵和含义,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不要忘记将本网页网址加入收藏夹!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1)
一直想看一直没机会看,某天发现朋友书架上有一本,非常开心,就拿去读了。本书是以自传的形式写的,小说性质,相信是融入了作者的真实经历,才使得这本书里的情感那么动人。前部分写得战争之前的家庭生活,爸爸与仆人,我与哈桑以及爸爸的好朋友,一切是平静的,也许不是美好的,但我打赌是人物愿意过的生活。我被哈桑的大度与对“我”的深情打动,高潮部分几度落泪,哈桑有一颗那么美丽的心。我甚至觉得,“真的有这么高贵的人?”他是怎样形成的这样一种品格呢?总是对生活感恩,对别人友善。另外我又想,是不是对于那些所谓“没有受过教育”的“底层”人民来说,这只不过是常态?他们不贪心,不嫉恨,不争抢,更加接近“人之初”的样子?(真实胡思乱想了)。小说后半部分围绕哈桑的儿子的故事展开,背景是当时的战争毁了家园,很多人都死于战争或者生不如死,作者还把主题抬至呼吁和平,关爱儿童等等的高度。可以说内容很丰富,情节的描写也很打动人,情感很细腻很真实。
当我读到别人告诉作者战争中哈桑的经历是,我的心情真的是随其变化,我能真切(emmmm也许是吧)地感受喜悦、惊恐、震惊、痛苦、悲伤…我和作者一起得到哈桑死的消息,我记得当时我失声痛哭,把舍友吓一跳,我感谢她没有问我缘由,没有劝我,没有打断我,只是在我停止哭泣的时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哈桑曾经深爱过我,以前无人那样待我,日后也永远不会有。”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早早就明白这句话。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2)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就被它的名字所吸引,风筝可以唤起每个人童年时代的一段美好回忆。"追风筝的人"到底又是怎样一种人呢?
正如大家评价的一样,没有虚矫赘文,不是无病呻吟,以精炼的篇章和细腻的文笔,勾勒出亲情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文中充满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在阿富汗美妙的异域风情中故事娓娓道来,看似轻描淡写去后味回甘。和川端康成的《千羽鹤》有一曲同工之妙。(幼儿教师教育网 wwW.YJS21.Com)
故事中12岁的阿富汗富少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宗族间的歧视与身份的差别,让善良懦弱的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哈桑即使他的亲密玩伴,喝同一乳母的乳汁长大,感情深厚,但不敢逾越主仆关系与宗族歧视。阿米尔没有继承父亲的雄风,他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孩,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作。
哈桑作为最底层的仆人,作为哈扎拉人为了保护主人他敢于用弹弓威胁比自己强大的多的阿塞夫,虽然当时他心中充满恐惧。
故事中哈桑有一项绝活就是追风筝,一次风筝大赛中为了给少爷拿回自己追到的风筝,遭到阿塞夫的报复,被无情的爆了菊。而这一幕刚好被赶来的阿米尔看到,阿米尔胆小怕事躲在墙角不敢为小伙伴出头,胆小懦弱的心理使他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
事后每当阿米尔看到哈桑心中就被内疚折磨着,这种内疚最后发展成为厌恶。阿米尔想尽办法要父亲赶哈桑离开自己家,但父亲很疼爱哈桑始终不愿意。最终阿米尔将父亲最痛恨的盗窃行为栽赃给哈桑,没想到在父亲询问时哈桑再一次出于保护少爷承认了这一罪名,在老爷的一再挽留下里看了阿米尔家。
从此以后,虽然阿米尔再也看不到哈桑,但是每当想到哈桑他的罪恶感反而增加了,最终父亲去世时才知道哈桑是父亲与仆人所生的弟弟。最后走上了自我赎罪的道路。
本文开篇是一幅十分美丽的画面,将阿富汗描写成童话世界里才有的地方,特别是冬季的斗风筝、追风筝大赛,让人陶醉其中仿佛自己就置身其中。童年的记忆在那一刻呈现,以前觉得自己的童年平淡无奇,看过这部小说后,我才意识到童年看似平淡无聊的经历,在某一刻回首时会让我十分感动。
小说的情节以赎罪过程展开,贯穿着宗族矛盾和战争,即使心地善良的人也无法逾越宗族矛盾的鸿沟,让人心中隐隐作痛。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3)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世事总是如此,那些枉顾正直与善良的人往往都能过得很好。
一个人,若是想要一生堂堂正正,不畏人言就不能有懦夫的行径,此时的怯懦,就可能造成彼时莫大的遗憾,或许终生都将沉溺在悔恨的泥淖里无法自拔,想要去弥补就得跋涉千山万水,耗费一生的时光。
阿米尔是幸运的,同时也是不幸的。幸运之处在于他遇见了那个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抛却所有外界的身份与地位不说,哈桑的情意是无可取代的,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哈桑对我的情意,之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再有”,哈桑对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刚刚好的距离,从来不会去计较旁人对他们关系的挑拨,也不会怨恨阿米尔对他的疏远,甚至伤害,既然你不想被打扰,那我就默默离开,成全你想要的生活。
相比之下,阿米尔却太过薄情,即使后来他弥补了过错,却也留下了永久的遗憾。当他看到哈桑被伤害选择了旁观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生终将活在自责之中,即使那时的他只是个孩子,那哈桑又何尝不是,哈桑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保护为他追回的风筝,却让自己遭受了如此大的伤害,这又岂能以他是一个孩子来作为理由去原谅呢,越是艰难的选择才越能考验人真正的情意,哈桑自始至终都不曾怪过他,而他却因内疚不敢面对而迁怒于哈桑,这未免太过自私绝情,这一份伤害并不是他后来的弥补所能消弭的,遗憾总归是留下了。
请一定珍惜那个肯“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一时的伤害或者就会留下一生的遗憾,我心愿每一个像哈桑一样的朋友都能平安喜乐[爱心]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篇4)
读这本书完全是因为排名太高了,而且评论都不错。在刚开始读的时候觉得挺枯燥,前面用了大量的篇幅在描写儿童时候的作者和哈桑在一起的细节,为了未来故事的铺垫。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情节越来越吸引人,直到“我”重返阿富汗整个情节进入高潮阶段。峰回路转,内容动人。但有一些情节我觉得还是有些牵强,比如哈桑的儿子在得知“我”为了把他弄回美国而要暂时把他送到孤儿院的时候他竟然选择了自杀!我无法想象一个曾经历过集中营般炼狱生活的孩子在逃脱了魔爪之后会选择这条道路,即使是孤儿院也远比之前的处境要好得多。
当然,也许这个孩子更看重的是“我”对他的承诺吧,每人角度不同,我无法感同身受。当然,或许我过于纠结细节。这本书讲的是勇气、责任、信任,还有爱情、友情、亲情,穿插在阿富汗一个动荡不安的历史周期。值得一读。
延伸阅读
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
读完作品之后受益匪浅,对于作者作者有更深了解。读后感可以记录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编辑希望您能阅读一下“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相信它会给您带来不少启示,希望这些材料对你有所帮助可以供你参考和使用!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1】
书架上这本《野草》都长草了,薄薄的一册,却许久没拿起来看。因着头脑中出现的,总是中学课本中那个写阿Q,写祥林嫂,写孔乙己的鲁迅冷眼横眉,穿着长袍,愤怒的、革命的长辈。冷,是鲁镇的月光,是鲁迅的眉。所以总像逃避着什么一样,不想去读他。
在《野草》中,他依然寒冰入骨。正如他自己所说,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不如选择如影子般在黑暗里沉默(见《影的告别》)。可能因为是散文体,《野草》的冷,更像是来源于他自己审慎的反省,酒后的清醒。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正如他用粼粼的夜月洗面,透彻而静默。可在于我,却又读出一丝熟稔的感觉,正如这个时代。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权离我们越来越远: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而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秋叶》)
他写我们这个时代的路人抻着脖子看罪恶,只要不落在自己头上:
他们从四面奔来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着拼命地伸出颈子,要鉴赏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当发现事情没什么大不了,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复仇》)
他写我们这时代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秾;暗暗地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他专为他的同类人类中的怯弱者设想,用废墟荒坟来衬托华屋,用时光来冲淡苦痛和血痕;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订常斥端俪得筹全船户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淡淡的血痕中》)
历经近一个世纪,他又走到我们面前,紧缩着眉头,却比从前更犹豫。可幸的是,他不忘在最后一篇呼唤青年的灵魂是他的曾经的青春,也是我们的。他们是绰约的,是纯真的,阿,然而他们苦恼了,呻吟了,愤怒,而且终于粗暴了,我的可爱的青年们!
而我终于觉得他亲切,甚至温暖了。
读了《野草》,总能依稀辨出一些当代艺术的味道。所以鲁迅在我眼里,俨然时髦了许多。
如在《秋夜》的开头便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没有直接写在我的后园有两棵枣树,而用简简单单的重复,写出了观者视线的转移过程,更巧妙地写出了一种无聊、荒寒的心境。
而在《颓败线的颤动》中,又为我们画了一幅色彩凌烈的油画: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露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
那种痛苦、苍茫,如果由何多苓来画,一定很棒!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2】
鲁迅的《野草》是独语式抒情散文,它是以丰富的、深刻的、幽深的、神秘的意象,把鲁迅生命哲学的体验传达出来了,这种诗性的想象与升华,深化了我国的现代散文诗的艺术和思想意境。所以说,现代有知识的人应该去读一读鲁迅的《野草》,而对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来讲是学习进步的最好读物,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我从文中节选了《死火》“我梦见自己在冰山间奔驰,这是高大的冰山,上接冰天,天上冻云弥漫,片片如鱼鳞模样。山麓有冰树林,枝叶都如松杉。一切冰冷,一切青白,但我忽然坠在冰谷中。上下四旁无不冰冷,青白。而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纠结如珊瑚网。我俯看脚下,有火焰在。这是死火。
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象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成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死火》它很美,跟写一个故事不一样,讲了一种内心情绪、内心的哲学思考,讲了被冻灭的热情,一种想象,那个时代人的精神,革命者的战斗情绪,一代人追求者的灵魂。他冻死了,还要把他救出来,自己想用生命把他救出来,最后死火一跃而起把他救了,他却死了,而死火也同归于尽。你想走进鲁迅的心灵世界吗?你想走进鲁迅的深层世界吗?多读几遍鲁迅的《野草》,更能了解鲁迅的精神世界最深的东西,因为它是一个窗口,是看鲁迅灵魂的篇章。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3】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我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所有这些,都是我的故事。疲惫地走出草丛,一股凉风扑面而来,似乎是给我带来胜利的消息。但,我来不及开心。抬起头想向天空宣告"我胜利了”,但眼前的高山又把我吓住了。天!我的'路,在哪?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读鲁迅野草有感(精品4篇)【篇4】
《野草》是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他用种子的生命力来说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作战。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一棵非常容易任人踩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用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怕困难,勇于磨练,永远快乐可贵的精神,野草的可贵的这样精神告诉我们,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或不幸,我们只要一步一步的走,总会在生活的道路上取得成功,从这篇文章中我还想起一句诗,就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许多花朵都比野草漂亮得多,但野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却更让我欣赏。野草和花朵都有着不同的精神,人也一样。
我很欣赏野草顽强的生命力。《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 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野草》是先生个体生命顽强生长、艰难爬行的记录,是先生 抉心自食的记录。而不甘于在沉默中灭亡的生命,苦苦追寻生之意义的生命,在任何世代都将存在。
读鲁迅野草有感收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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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1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2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3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一起来看看野草鲁迅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4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读《百万英镑》有感分享4篇
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怎样用眼睛去观察,用脑子去思想才行,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可以将我们的心得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您可以考虑看一看“读《百万英镑》有感”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一些有趣和实用的信息希望您会喜欢它!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1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而且这本书也告诉了我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友情、亲情、爱情。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2
本书讲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金钱难道就是万能的吗?当然不是,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有很多门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3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4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